“从您的脉象来看,您的身体一切正常。”
“胸口不适?那我来听听胸腔…唔,也是正常的。”
“精神恍惚、眼花?是不是还有耳鸣?有可能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多休息休息,过去了不大能检测出来。年轻人,真发生了什么,可没人确定会严重到什么地步,没征兆的。”
李昱带着一堆医生的嘱咐和满肚子未解的疑惑,从医院出来了,走在回办公室的路上。
他抬起头,仰望着天,阳光刺得他眯起眼来。
大概,我是活过来了吧。
***
中午后,李昱回到了律所里自己的办公室,坐在办公桌前,随手把草药扔到一旁,便开始百无聊赖地翻阅谢灿发来的意见。史塔克如果一会儿要来的话,他自然不敢打瞌睡。不过,也就等了不到一个小时,秘书就一脸紧张地小步走了过来,略带不可置信的口气对他,跟他说,
“来了…真的,我是说,史塔克来了,找你的。他们去大会议室了。”
李昱看到秘书恍惚外加紧张的表情,感到一阵好笑。没多说话,他便站了起来,走向会议室。站到了会议室门前,他深吸了一口气,震了震精神,也整理了衬衫,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史总好…”话罢,李昱愣住了。
平心而论,史塔克长得不错,皮肤是小麦色,面容棱角分明,眉骨略微突出,眼神极为明亮;他还打了发蜡,梳了个背头。年近四十的他并不胖,身材匀称。,身着一身深绿色的西装,口袋里还折了一个深红色带暗纹的方巾。西装和衬衫裁剪得当,李昱进来时,史塔克正在举杯喝水,他的袖口恰到好处地露出了一节衬衫袖子和红宝石法式袖口。一眼看上去,端地是个上流社会的体面绅士。
奈何啊,有那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种遗憾,人生若只如初见...李昱对史塔克谦谦君子的印象就停止于看到他的第二眼。
史塔克见到李昱进入了会议室,立刻放下水杯,站了起来,热情地和李昱握手。只见,作为正式上身西装的搭配,史塔克下半身穿着一个肥肥大大的、米黄色的沙滩短裤,那短裤上还五彩斑斓地画着沙滩和椰子树,衬衫也是随意地塞到了沙滩裤,还没有几片没有塞进去,跟屁帘儿一样飘荡在短裤外边。他的脚上踩着一双看上去就很松软的拖鞋,万幸,他记得穿上了袜子,而且还能勉强看得出来是一对儿,不过一个袜子帮高,一个帮低,也不知道怎么搞的...
尊重客户,保持冷静,我的李律师!李昱一时语塞,一双眼睛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史塔克看出来了李昱的窘迫,狡黠地一笑,顺势坐下,大马金刀地翘起来了二郎腿。
“哈哈,李律师,你昨晚辛苦了,吃苦头了。”史塔克似乎觉得不舒服,把他的衬衫彻底都从短裤里扯了出来,“别在意我这身装束。我刚刚结束了个公开技术评审,作为嘉宾评审员,坐在讲台上评审席,品评了一些技术项目的新颖性和商业价值。我得尊重举办方,尊重参评选手,尊重知识和技术啊,当然就整了这身西装。但是,评审席披了红毯子,我们几个嘉宾只露出个上半身;西裤和皮鞋,那完全没必要啊。”
史塔克顿了顿,喉咙吞咽了一下,又接着嘀咕了两句,“其他评委就是想不通这个‘集中力量办大事、好钢用在刀刃上’的道理,时不时盯着我,不认真。”
李昱一阵默然,不过刹那间既往先贤附体,说道“确实,其他人毕竟不像您纵横商场,久经战阵,抓主要矛盾已经是本能,不受条条框框约束,敢入无人之境。”然后,一脸真诚地对视上了史塔克的目光。
史塔克听后,反而一阵语塞,错愕了片刻,认真看了看李昱。只见他一脸平静,眼神坚定真诚,看不出半丝虚伪做作;再听李昱语气,更是平和自然。
史塔克便点了点头,笑道“哈,李律师说得对,怪不得老关安排你支持我们这个项目,真是不错,哈哈。”话罢,史塔点了下头,示意李昱坐到他对面,“李律师,还有这么个事儿,估计老关跟您说了,咱们的招股书我不是写了个“致投资人的信”嘛,上市大家都敲钟,太没意思了…”
然后,史塔克就晃着腿,向李昱展开陈述他的壮举。
史塔克觉得,上市大家都敲钟,他也打算敲,毕竟这是个市场惯例,做生意嘛肯定还是考虑客户的接受度,即“用户心智里预设的期待、前提和假设”。但是,星火工业的基因在于创新,在于打破常规。只是敲钟,这种循规蹈矩的行为,与星火工业的品牌调性和公司文化不符。
说到这里时,史塔克用眼神制止了想要发言的李昱,并告诉李昱他,不用建议史塔克特别定制一个钟或者钟锤了,也不用建议在钟上喷公司logo了,老关已经建议过了。
史塔克是何许人物?他当然有更好的解决思路。他上个月参加婚礼的时候,看着迎亲乐队天团得到了灵感,定制了一个直径一米的黄铜大锣,锣的中间大红色写一个“中”字。
“哈哈哈,李律师,您懂不,我老家话,zhong,代表好和认可;还是上古传说我们祖先的国度…”
史塔克摇头晃脑,畅享着上市开市交易时,他的一声锣响,振聋发聩。
而李昱这时候满脑的画面都是,在一个菜市场的地摊儿前,史塔克穿着短裤、踩着拖鞋,敲着个小锣,在那儿吆喝着: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老少爷们,父老乡亲,今儿个您可算是来着了,咱星火工业的股票今儿个开卖了啊,物美价廉,量大从优…”
“不过,李律师,说回到我那个信呀,我是这么想的…”
对于那封信,史塔克显然是保守了很多,看得出来,他还是有几分慎重的。
他觉得,信是他自己写的,每一个字都情真意切,花了不少时间,只是放在招股书里,容易不受重视,万一读的人少,那他花了那么多心血和时间准备的信,投资回报率不就一下子下去了嘛。
所以,史塔克给信设计了个环节,敲完钟后,哦不,敲完锣后,他现场签署一份招股书,就签信上他的署名那块。
可是,他嫌签字本身动作太小,不引人注意。本来他也就接受了,但是两周前逛拍卖会的时候,一个展品给了他灵感。
那是枚玉玺,看上去年代久远,品相还算完整,仍然能看出来是玉玺,但是有不少磕磕碰碰,玉玺的阳文篆刻已经看不出是什么字了。并且,玉玺看起来黑了几块,黄了几块,据拍卖师说,可能是火烧过的痕迹。
拍卖师还说,这个玉玺可能能追溯到后唐时期。时间这么久,磕磕绊绊,水淹火烧,那都是正常,都是岁月的痕迹,真品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