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没了办法,只好给尼山烤了个玉米饼子。为防他耍小性子,便许诺明天带他进城卖狐狸皮,再下馆子整俩硬菜。
简单吃完午饭后,他便催促尼山,继续用遥视能力,搜寻周围的猎物。
尼山抹净嘴站起身,拍着桦树皮鼓,又唱跳着转起圈。
可等他一曲舞落,却耷拉着脑袋。
“牧哥,这次我没弄出遥视的能力。眼前黢黑一片,啥图像也看不见!”
“那你再跳啊,还想不想跟哥进城下馆子了?”
尼山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行,每天最多跳两次,再跳就该减寿命了!”
秦牧气的抓团雪砸向他:“啥用也没有!还成天呜呜咋咋的,什么三百年来,灵识最强的大萨满!”
“本来就是!别的萨满再跳,也弄不出遥视!”
秦牧白了眼他,正准备打道回府,耳旁却传来翰忽的叫声。
他转过头,翰忽停住脚步叫了几声,朝东边跑去。
秦牧当即会意,翰忽这是找到了猎物!
他抓起枪起身就追,尼山却没听他话等在原地,悄悄跟了上去。
大概跑了十几分钟,秦牧跟着翰忽抵达了目的地。
这里早超出老母猪沟的范围,他前世甚至都没来过这么远的地方。
秦牧趴在三条匍匐的猎犬旁边,举着望远镜观察前方。
面前的区域大概有三个足球场那么大,到处长满齐膝高的枯草。草场中央,还有一块半结冰的水塘,周围长满了芦苇。
东北管这种地形叫“草甸子”。
透过望远镜,他清晰的看到水塘边芦苇在晃动。不一会儿,里面探出只黄褐色的兽头。
其学名叫原麝,可在兴安岭,人们还是更喜欢称呼它为“香獐子”。
这种动物,无论体型还是长相,都和鹿特别像。
唯一不同的,就是獐子上犬齿特别长,像剑齿虎似的,露在嘴外面。
在家家打猎的兴安岭,香獐子肉和皮都不算值钱。可它体内有种珍贵的东西叫麝香,那可值老鼻子钱了!
“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啊,这不横财又来啦!”
秦牧摸了摸翰忽的狗头,放下望远镜端起枪。
他深吸口气,将瞄准点对准香獐子的心脏,食指慢慢压住扳机。
“嘭!”
“牧哥,让我打一枪玩玩呗?”
秦牧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原来是尼山在拍他肩膀。
他看了眼面前的草甸子,反正周围空旷旷的没有遮掩,让尼山打枪玩玩也行。
即使一枪放不倒香獐子,他依靠金手指,也不可能让猎物跑掉。
“好吧,会瞄准不?”
“看不起谁呢,我在北平大院住过好几年!”
尼山趴在地上,摆好射击姿势,将眼睛挪到瞄准镜上。
“牧哥,你看这只鹿,还冲着芦苇荡跳舞呢!”
“那叫香獐子!”
秦牧低吼了声转头望去,香獐子确实挺奇怪。对着芦苇蹦蹦跳跳,一会屈前腿趴下摇短尾,一会梗直脑袋向前撞,像是在举行什么神秘仪式。
“敢情这也是个萨满!”
“小屁孩,射它的心脏!”
尼山抬头瞪了眼他,扣下了扳机。
“嘭!”
一声枪响后,眼前的香獐子没倒下,芦苇荡里,反而又跑出一只。
好事被打断,公獐子回头吼了声,追着母獐子跑远。
“行啊,小神仙。你一枪没干掉獐子老公,倒把老婆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