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傻子喝了许多的水,被红绳救起的时候唇色发白,看起来就像是要死了。 我赶紧俯下身,想将他胃里的按出来,身子却被一股大力掀翻,摔在另一处地方。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郑云翊,郑云霂的大哥,那个皇城之中的男人,那个将天下踩在脚底的男人。 “来人,将王爷送回房里,让太医好好诊治。”不容置喙的男声,王者一样的声音。 很快,有禁卫军将那傻子送回了房间。而我,在那一处,像是个透明人一样,像是个陌生人一样,被遗忘在一边,只能看着这一切。 那男人临走的时候,帝王一般地,居高临下俯视着我,语气是高傲的,“若是救不回阿霂,你定是要跟着陪葬的。” 原来,没忘了我。 “他不会死的。”我笑着回,“他的命硬得很,即便死,也要等个三五月。” 脖子上多了一把剑,“你怎么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不想要命么?” 我轻笑,“命这样的东西,在我出浅溪的时候,就完全地交给了天意。生是天意,死是天意,生不如死也是天意。原以为我这样的蠕虫会继续苟且地活着,不见天日,不过幸得苍天垂怜,遇上了一桩好买卖。”看着那男人越来越铁青的脸色,我笑得更得意,继续优哉游哉地道:“金盏花无毒,加上紫茉莉却是至毒。幽兰香无害,配之海棠花却是至毒。这养生养颜的千年老人参也是无毒,可若是配上这边关的风沙,便是蚀心的剧毒。君上,这些东西,随便找出个乡野大夫都知晓的东西,那傻子不傻之前也是知道的。只是懂装不懂而已。这寻常人间无甚回天的秘药,我浅溪有的是。这寻常人间无甚回天的秘术,我浅溪也有的是。如今,与君上做一桩买卖,卖君上一颗后悔药,君上许我一个诺,如何?” 那帝王的脸色终于绷不住,眼里满是惊讶,“你,这些,你是如何知道的?” “如何知道不要紧,要紧的是,那傻,额,君上的手足并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耽误,我救他回来,帮他续命,换得君上一个小小的承诺,这买卖,君上可愿意与我做?” 这一桩买卖,在郑云翊一个好字下,成交了。 很多事情,瞧着是一回事,其实内里又是一回事。譬如为天下人称道的当今帝王郑云翊与其胞弟郑云霂的兄弟之情。 骨肉亲情,于皇权面前,一文不值。 浅溪的暗本里曾写过这样的一桩秘闻。说的便是这郑云翊与郑云霂。 秘闻要从十年前说起,彼时先帝庄文帝郑宇成未驾鹤仙去,正直壮年。那时候的郑云翊已然成年,十五岁,而郑云霂不过十岁。说是这庄文帝一夜忽从梦中惊醒,第二日便是下了一道诏书,诏书的内容很是简单,便是立二皇子郑云霂为太子。庄文帝忽地这么一下子,在朝廷之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众臣议论纷纷,大多是建议庄文帝三思的。所说的东西无非也就是那些,譬如说二皇子心智未定,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太子的责任。譬如说郑云霂的母妃,也就是庄文帝最喜欢但却早逝的那位明妃,出身不过平民之家,未有皇族纯正的血统,这样生出的孩子不适合继承大统,更有甚者,以死明志,说是若是立二皇子郑云霂为太子,便是在□□牌位前自刎谢罪。 “大齐的江山,不能毁在一个血统不纯正的皇子身上。” 那是那时候臣子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后来,这立太子之事便是不了了之了。至于那封诏书,据说是在立下的当日便被烧了。 约莫过了五年,也就是郑云霂十五岁那一年,庄文帝染了恶疾,在那一年的冬至,便是驾崩了。后来,郑云翊继位,至于郑云霂,则是被封了威远大将军,随着征讨匈奴的军队,入了边关的战场。 只一年的时间,威远大将军成了镇南王,郑云霂带着一身的荣耀回了长安,封官拜侯。但那人却在封赏之后迅速地离了长安,又回了那只有黄沙的边关,这一呆,又是四个年头。 只五年的时间,少年成了匈奴人口中闻风丧胆的镇南王。 与匈奴的最后一场战役,是在一月之前的林场之战。那场战役之中,郑云霂带着千名骑兵给匈奴来了次突袭,夜风之中火烧了匈奴的粮仓,断了对方的军粮之后,发兵两万对其进行了围剿,七日七夜的围剿,终于让疲软的匈奴人叫了饶,但那人却是狠决果断,一个活口不留。 三万匈奴人,在那一夜全命丧黄泉。 晨光乍起,风中不再是黄土的味道,还有血的味道,浓重的血腥味,闻着叫人直想吐。 也就是那一场战之后,郑云霂成了傻子。 并不是因为战场上受的那十几剑,而是因为,一杯酒。 暗本之上写,郑云霂上战场之前,饮下了一杯竹叶青。 竹叶青算不得什么,可若是加上常年滋补的那些个丹参鹿茸虎鞭,就像是火遇上了油,遇上点火星子就要染起来。遇上丹参鹿茸其实也还好,最为关键的是,那傻子太不知道爱惜自己了。一连七日的战事,他当自己是铁打的,真打了一连七日的仗。 身子,便是这样被掏空的。这样虚空的一具身子,在不注意的时候,便是魅蓝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也会要了他的命。 魅蓝,槃陀果加之些许曼陀罗花汁再加之些许青梅叶子,造出来的毒物。毒性不大,想要置人于死地,是个漫长的过程,按着一月一钱的分量下毒,怕是也要个三五年才可以。 这样算起来,是从入边关的那一年开始下毒的。 这些东西,暗本里都写了。暗本之中,甚至还有这样的一句话: “生不见得如何欢喜,死也不见得如何痛苦。惟愿我大齐国泰民安,郑云霂死而无憾。” 那个傻子,早就已经料到了这一切,只是不反抗而已。 一点一点喝下王兄亲自下的毒,一步一步走向地狱。 多么令人痛心的一个故事。但也多亏得这个故事,我做成了一桩买卖。可见偶尔无聊看看书做做功课,还是有些许好处的。 没人救得了那郑云霂,除了我。 盛夏,蝉鸣之声刺耳至极。这样的时候,本该成为一捧黄土的郑云霂与他的王兄一起谈笑风生,看起来分外得亲热。 而我,则带着我的书童,一前一后地离开了。 我新得的书童,名字,我还没有想好。 我转头问他:“给你起个名字叫,叫安风好不好?安然如风,你觉得如何?” 那少年想了想,点头。 彼时我们已到了二十里之外的土城。 土城一如其名,遍地黄土,连屋子都是用黄土做成的。但也就是这样的鬼地方,竟真的有人居住。土城,一眼望去,三千七百八十五人。 不对,三千七百八十四个人,还有一个,不是人。 安风自打进来这座城,整个人都变了个样,浑身上下充满着警惕,还有,杀气。 “你这么紧张做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紧接着像是母鸡护着小鸡仔一样将我护在身后,“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不要紧的,乖,站到一边去。” 他依旧坚持:“我是真觉得有危险!” 我还是不够有耐心,也不如何会装有耐心,于是乎,冷漠脸将面前的男人拉到身边,在他讶异的注视之下一字一句道:“以后可以的话,不要挡着我的视线,还有,你我是签了契约的,你只是我的书童,我要求你做的事情不多,就是写写画画而已,其余的东西你不需要插手。” 看着他的眼神由讶异转为颓然,再到最后认命,我很是满意。 再看一遍眼前,果然还是那样,三千七百八十四个活人,一个活死人。 啧啧,想不到竟在这样的鬼地方看见古书之中记着的活死人。 浅溪的天书阁里,最高最高的那一层书架子上面,有着一本活死人记。 活死人记上写着,这世上的活死人分为三种,这第一种呢,是人死心不死。意思大概就是一个人有呼吸有心跳,可永远都不会睁眼不会说话,看着像是活人,实则已死。这第二种呢,是心死人未死。字面意思,也就是说这个人没有心跳呼吸,却像个活人一样活着。这样的人我见过,但那也只有在碧落山上,那里都是这样的人,傀儡。这第三种呢,是人未死心未死,但却是行尸走肉一具,说的是那些个对红尘生无可恋之人。这样的活死人,大多很快是要成为死人的。 眼前我见着的这个,是第二种。没有呼吸,也没有心跳,身体是冰冷的,可像个活人一样活着。真是,有趣,有趣的紧,除了碧落山的术法可以造就这样的东西,想不到这里竟然自然地生了一个这样的东西。 我循着那个活死人的方向一点一点往前,可没成想因为心思太急,与迎面而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这一撞,直撞得我头冒金星。好在身后的安风速度极快,还不等我跌落在地,便是落在了他的怀里。 “怎么样,有没有摔着?”安风急切地问。 我摇头,示意没事。毕竟有安风接着,能有多大的事情,倒是与我迎面撞上此刻栽倒在地的那一位,上下瞟一眼,就知道摔得不轻。 这一摔,似乎有一摔不起的意思,怎么着,想讹钱么?我扔了个眼神给安风,又冲着地上的那个看不清脸的黄衣人努了努嘴。 安风很快会意过来,立刻要去扶那人起来,可还没有靠近那人,只听得一声吼叫:“别碰我!” 气贯山河之音,想来,是没啥事情了。 我笑呵呵地冲着那地上的人赔了个不是,拉着安风提步就要走,可还未走两步,就被那人喊住:“这土城两位还是莫要踏足的好,趁着天色还早,再赶十里路,前面就是安平镇,那里一样让两位歇息得舒服。” 这,什么意思?玩的又是哪门子的把戏? 我与安风并未将那黄衣人的话放在心上,这一晚上,宿在了土城一处客栈里。 土城算不得繁华地方,唯一有的一件云来客栈并未像它的名字一样客似云来,反而落魄得很,算来算去,也就那十来个客人。 黄昏时候吃过晚饭,夜幕时分沐浴完毕,等月上柳梢头的时候,睡意也就来了。 人生四大不如意,我总结出来就是:吃饭被打扰,喝水被打扰,上茅厕被打扰,还有一点就是,好梦一场被打扰。 屋子里来了不速之客,无声无息地来,连个招呼都不打,真是个没有礼貌的东西。 想也不想,我将头上唯一束发的簪子朝着门口的方向扔了出去。 利刃刺入皮肉的声音在这样清净的夜里格外清晰,这一声过后,夜彻底归于寂静。 我一下子从床头坐起,奇怪,怎么听不见人声?怎么着都得出点痛苦的□□声啊我去! 算了,不想了,白日里赶路很是疲倦,被子一拉眼一闭,再睁眼的时候,窗外的鸟儿叫得正欢唱,有阳光透着窗户纸寸寸缕缕地照到桌子上。 一睁眼,下意识去看门口那处,什么也没有,没有血,也没有我的簪子。 未必,才来一日就这样好运地遇见了那个活死人不成? 才下楼,便见底下围了一群人,热火朝天地讨论着什么。 我径直走到安风那处桌前坐下,看着桌上的清粥小菜正要动筷子,那边的安风开口了:“此次土城之行,我觉得还是不要继续了。” 我喔了一声,没太在意,继续吃菜喝粥。 “话说,这个酱菜再加些糖一起腌制,味道会更爽口些。你觉得呢?”我看向安风。 安风的嘴角抽了抽,“这个时候,我觉得我们该讨论的不是酱菜是否加糖的问题,三姑娘你觉得呢?” 听到三姑娘这三个字从安风嘴里冒出来,我简直受宠若惊。要知道平时他对我的称呼不是那个这个就是你,还从未这样亲切地叫过我。 他这样亲切,我自然也不能太凶,和和气气地回他:“不加糖会不好吃的。” 我想安风怕是要气得吐血,看他那一张臭脸就知道。我也不是个喜欢惹人生气的,遂在吃饱了早饭之后正式与他说道说道这个事情。 “你还不想走?这个地方,闹鬼的!”安风的声音不大,不过为何我觉得,他这话一出,客栈所有人的动作,都顿住了。 “你小点声音!”我嘘了一声,“你当我是傻子么?这么明显的事情,我会看不到!” “那你为何·······?” “我想做买卖,你得知道,不做买卖,你我靠什么吃饭,靠什么活下去?” 安风不说话了,只有些惆怅地看着我,“那现在,你想怎么办?” “有鬼,自然是捉鬼。捉住了那只鬼,我想,这土城的城主,总该意思意思吧!” 不用看都知道,此刻的我笑得有多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