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4章 洛水剑(1 / 2)换酒令首页

三年前,长安。

地转锦江,回玉垒,长安自古繁华。

可喧闹的长安城,在那一,却是肃杀一片。

没有市井八义的美食长街,就像是一碗没有加码子的素面,吃起来索然无味。

更何况,这碗面不但没有卤,甚至还没有加盐。

长安城里像市井八义一样大大的暗桩总共有十二处,他们负责盯梢一切这长安迎来送往的人,可是每一处的暗哨在那下午赶回金刀门前,都没有察觉到任何的来者不善。

他们觉得,今日和昨日,并没有什么区别。

就像今年与去年,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安逸的日子过得久了,当危险突然降临的时候,任谁都会茫然不知所措。

也许,并不是他们放松警惕而放进来了这个人,只是因为即便他们想盯,也根本盯不住这个人。

易娘是个杀手,道上的人都门儿清,她的名声,从来不比死神要,却又比死神受雇主欢迎得多。

死神没有价码,也难觅行踪,是最难找到的一个杀手。

而易娘,一个人头五万两银子,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只要你在江都城外七十里亭的第二根柱子旁的土里埋进去一个包裹,里面放好足够的银票和要杀的饶名字,不必非要见到她,七日之内事情也一定已经办成。

不必担心包裹到不了她的手里,不知情的过路人永远不会去经过那样的一个地方,而知情的人也永远不敢没事往那边去。

五万两银子,绝不是一般人出得起的价钱,一般人要杀的人,当然也用不着非要找她。

她的生意,从来都值这个价。

而这一次,她打开包裹的时候,发现里面只有一个名字,却有价值一百万两的银庄票号。

名单上的人,当然也一定值得起这个价。

苏与值得,阴阳判官值得,顾承风更值得。

所以,她才出现在了长安城,出现在了金刀门。

那时候,虽然还没有二老板和三老板,但只要有大老板在,不管来的是什么人都还是可以挡上一挡。

只不过,恰逢大老板不在长安,恰逢易娘接到了这笔生意。

即便没有大老板,金刀门也不是什么人想进就能进得去的,这里的院落四周不只有九九八十一台诸葛连弩架在屋檐,也不只身手佼佼的三百护院,最重要的,还有十一条嗅觉灵敏的恶犬。

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即便没有人察觉,狗也一定会察觉。

可她就是这样走了进来,这样站在了苏与的面前,提着剑。

剑上并没有血,她不是来杀狗的。

她的剑,只杀付过了价钱的人,至于别的人,怎肯免费去杀?

三尺青锋,不斩无名之客,一袖洛水,饮尽人间烟火。

这把洛水剑,是她的剑,却很少有人知道,它曾是南山客的剑。

曾忆当年,南山的煮酒论剑,寒山客越青山的一把照肝胆,南山客公子墨的一把洛水断,不知相知相惜过多少时日,只可叹,照肝胆已随着风霜劫的故去而被黄土掩埋,只剩下南山客独守空山。

幸好,他遇到了易娘,保护这个孩子,成了他寥寥人生中唯一的安慰。

这把洛水剑,自然也是赠与他平生第一个传人,赋异禀的传人。

易娘学得很快,学得极精,他常常夸赞,不出十年,她一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还没到十年,易娘却不辞而别,做起了这一个人头五万两银子的买卖。

剑有双刃,既能护人,亦能伤人。

从那时起,他便不再用剑。

收了疯子七之后,便只教他逃命的本事,而再不教杀饶本事。

再之后,人们提到易娘的时候,都会想到洛水剑,而提到洛水剑的时候,也只会想到易娘。

苏与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实在是有些不堪入眼。

她的脸上,有一道十字的刀疤,刀口粗劣,溃不成型,看起来是用很笨的手法划上去的。

他奇怪的是,她这样的人,怎么会被那种平庸之辈伤成这样?

“你的刀呢?”

易娘低垂着头,她的眼睛死死盯着苏与的手,她实在不想看到他看她时那嫌恶的眼神。

“刀在手上。”苏与也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他的手上明明提着一把刀,金翅霸王刀。

三十年前,鬼匠鬼头张与其师萧大师亲涉极北苦寒之地,带回了两块北冥玄铁。

一块铸成了大漠飞鹰的七齿断魂钩,一块铸成了苏正的金翅霸王刀。

这把刀,是传家的刀,现如今已是苏与的刀。

银光一闪,剑已出鞘。

洛水剑极利极薄,它刺出的时候,就宛如洛水之神在翩然而舞,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但凡见过它出鞘的人,都觉得它不该叫洛水剑,而是叫落英剑,因为他们在死之前,好像都看到了漫的红英飘然而落。

好美,美如凤舞九,扶摇直上。

好痛,痛如鹰坠深谷,摧枯拉朽。

痛的感觉,不过是因为他们看到的不是红英,而是自己身体里淙淙涌出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