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爷,我且问你,当初那潘金莲是如何到的你的府上?”
此时夜无晴细眼微眯,面沉如水,说出的话更是冷若坚冰。
“这、这、这……”
张老爷不知大官人为何提起陈年旧事,也不敢随意回答,只能求助般的看向县令李大人。
李忠暗叹一声:终于要发力了吗!
“张老爷莫慌,大官人问什么,你便如实回答,不会有事的。”
有了县令的保证,张老爷悬着的心安稳了一些:
“回大官人,此事发生在六年前冬月的一天傍晚,潘姥姥也就是潘金莲的生母带着刚十五岁的小金莲来至我的府中,想将女儿卖于我府。”
张老爷看大官人没有搭话的意思,只得接着说道:
“当时,我当时看她母女二人衣衫单薄,满面凄惨,便动了恻隐之心,拿出了三十两银子,交于潘姥姥手中,自那以后,潘金莲便成了我府中丫鬟。”
“哦,潘姥姥,张老爷说是你主动将女儿卖到张府的,可是真的?”
夜无晴转头看向潘姥姥。
潘姥姥只以为大官人在关心自家金莲的过往,便先是用衣袖抹了一把并不存在的眼泪,接着开始了声情并茂的表演:
“哎呦我说大官人那!我们家六姐儿(潘金莲)可确实是个苦命的孩子啊……啊……”
看着潘姥姥装腔作势又略带滑稽的表演,夜无晴猛然间一拍桌子:
“闭嘴!我就问你,把孩子卖了换钱这事儿,你认还是不认!”
“我、我也是逼不得已啊……”
“按照《宋刑统》,“略卖(买卖人口)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夜无晴面色冷厉,张口就搬出了太祖赵匡胤制定的律法。
潘姥姥虽无甚学识,但察言观色俱是上等,此时见大官人动了真怒,赶忙改口道:
“大官人,不是啊,老婆子我可没有略卖人啊……没有……”
本想反驳一二,却不知如何开口,又转向了县令李忠:
“李大人啊,李大人,你可要救救我啊……救救我啊……”
此时,夜无晴也看向了县令李忠:
“哥哥,不知小弟我背诵的这《宋刑统》可正确啊?”
李忠微一皱眉,心中暗骂:拿你的专业知识来考我,你可真狗!知道你是掌刑千户,装什么逼啊!
“老弟身为掌刑千户,我自然是佩服的。”
说完,对着旁边的主簿使了个眼色。
主簿起身先朝着夜无晴施了一礼,接着不疾不徐的开口说道:
“大官人刚刚所言《宋刑统》,并没有一点差错,不愧是掌刑千户,真令我莫名崇拜啊。”
能够成为一县之主簿,那也绝不是凡人,接着,话锋一转:
“这略卖人又可细分为和略与和诱,如果当年潘金莲被卖之时未超过十岁,那便是不和为略,若超过十岁,也要看潘金莲当时是否愿意。”
“大人啊大人,那潘金莲入张府时,正年方十五……”
张老爷哆里哆嗦的接了一句。
县令李忠点了点头,接过了话茬:
“那当时潘金莲若是不愿意,应当处以何刑啊?”
“若当时潘姑娘不愿意,那卖人者的潘姥姥将被处以绞刑!”
其他的话潘姥姥可能听不懂,但绞刑二字却听得一清二楚,绞刑,被勒死,像牲口一样被活活勒死……
也就是说现在只要潘金莲说一句自己当时不是自愿的,她这个当娘的就要被勒死……
“六姐儿啊六姐儿……金莲啊……我的金莲……”
本来坐在潘金莲旁边的潘姥姥直接起身跪在了自己女儿脚边。鼻涕一把泪一把的紧紧抓住那双仿佛是救命稻草般的柔腿,口中还在不停的哭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