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腊月二十一,我回到家,看到妈在匆匆地收拾行李。我们不是大后天才要回老家吗?我问。
她和我说,我一个亲戚的儿子腊月二十二结婚,在小城办喜事,我们要先下去。
啊呀,居然是在小城吗。
算来算去,我大概是很久没有好好地回去看看小城了。好几年前,妈为了给我寻找更好的教育资源,决定让我转学到大城去读书。我的出生,我的成长,我的儿时玩伴,我的小学,我的老师,我的关于小城的所有的一切的记忆......都变成了我脑海里的一些模糊。
从大城出发,在高速上坐两个小时的车,再在山路上坐一个小时,过两三个山头后,看到的便是一条清澈无比的江,小城便被它穿行而过。三座大桥横搭在江上,连接着小城的这头和那头。车又在城里穿行了一会,才到了酒席地点。
我其实并不是很愿意在酒席那里待着,那里全是大爷大妈,没有几个年轻人,我很无聊,那里还很吵。我和妈说,我自己一个人去外面逛逛,吃饭的时候让爸给我打电话。
那么,去哪看看呢?常回家看看?
也行,我朝着老房子走去。
那是栋老旧的公寓大楼,外墙掉了皮,墙漆也褪了色,楼下开着的还是那几家早餐店,店里还是和往常一样的装饰。我们家的老房子在四楼。
我望向楼道,慢慢地走上楼梯,还是如记忆里那样潮湿,漆黑,但地上的垃圾少了许多。
楼上楼下的邻居,爸妈都认识。邻居的孩子,大人还是小鬼,都和我玩的很好。不知道谁还记得我,也不知道我还记得谁,我脑子里这样想着,慢慢的上到了四楼。
妈说过,老房易了主。但我并未想到,它会被改变的这么彻底。外面的防盗门已经被新主人更换,老式防盗门换成了新式智能门,门前地板从水泥地变成了光滑的瓷砖。这家的主人正打算从里面出来,他看着我,大抵认为我又是个只会浪费青春的年轻人。
老房,是还存在着的,它也只能存在于脑海里了。
没有办法,我只能讪讪地下了楼,继续我的游荡。
过了没一会,迎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头上那个疤,我变得很激动,因为我认出来这人了,他是阿刚。
“阿刚,好久不见!”
“你,你是......”
“林秋生啊!”
他显然不怎么记得起我了。他想了一会,才终于地打了一个哈哈,说着“好久不见”。
在那个时候,大楼里面的小孩有两个“孩子王”,一个是阿刚,另一个就是我。我们两个带着一堆孩子惹事,大人责骂的时候也会互相包庇对方。
我们两个是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的岁数比我大一些。我愿意认他这个哥,他也愿意认我这个弟。他有什么好东西,总是有我的份。
但是,我对不起他。如果不是当时的我乱玩架子,架子上的刀也就不会掉下来,他也就不会扑过来救我,他也就不会有那个难看的疤。在这之后,他对我说,这个疤是“男子汉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