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发房子楼下开布店的老板夫妇说,大概五点不到的时间,看到小孩子手里拿着一盒冰淇淋,边吃边走。转到他们的店门口过,后来没多少时间就出事了。
他们还说,肯定是冰淇淋出的问题。问他们当时小孩子有没有背着书包,夫妇俩都说没看到书包,但也不是很确切。
李剑立即返回王建发家,打开冰箱,发现冰箱里只有白糖棒冰,并没有冰淇淋。
黄人杰等人调查时,从邻居的两个小孩口中得知,他们都看到过王建发的大儿子傍晚在他们自家的门口吃冰淇淋,但其他的情况他们说不清楚。
综合这些情况,初步可以判断,小孩子放学后吃过冰淇淋,而且问题就出在冰淇淋上面。
那么冰淇淋是从哪来的,是他自已在路上买的,还是半路别人给的,还是到家里后,邵晓花给他的?
第一种,假设是他自已买的。如果是普通食物中毒,这种情况倒有可能。等鉴定结果出来,如果真如医生判断的是老鼠药,那这种可能几乎为零。当然,他放学沿途的代销点要查,是不是与他家有矛看,谁在那个时间段卖给小孩冰淇淋过。
第二种,半路别人给的,那么这个人要具备几个条件。一是认识该小孩,知道他的放学时间。二是同王建发有深仇大恨。
第三种,就是邵晓花提前准备好拌有老鼠药的冰淇淋,等孩子放学后给他吃,并且故意让他到楼下门口吃。
从目前来看,第三种可能性最大。几个看到小孩吃冰淇淋的证人,都说没有看到小孩背着书包,当然他们说得不是很绝对。但李剑认为这可以说明问题,如果背着书包的话,特征比较明显,应该会注意到。象开杂货店老板的儿子,看到小孩就注意到了背着的书包。
还有,如果说小孩已经在家门口刚吃完冰淇淋,一回家还会马上吃棒冰吗?
除非他刚吃过冰淇淋的事不想被后妈知道,那么既然他不想被后妈知道,为何还要到家门口吃冰淇淋呢?他完全可以在离家远一点的地方,吃完了再回家。
再则,王建发第一时间就指认是邵晓花下毒的,为什么?说明她平时对孩子不好,而且最具备作案动机。小男孩是王建发与前妻所生,除掉他,就是除掉眼中钉。以后她少了负担,且王建发的所有家产都是她和王建发所生的儿子一个人的了。
所以,邵晓花的嫌疑最大。
然而,对邵晓花的审讯并不顺利,一个晚上她都不开口。只是说:“你们冤枉我的。”参加审讯的民警都说,从她被带入审讯室的神情和被审讯时的态度可以判断,人肯定是她毒死的。
眼看着12小时将要到了,李剑亲自进入审讯室对邵晓花进行审讯。
半小时不到,眼看邵晓花抵挡不住将要交待了,她却突然昏倒了。李剑检查后,发现并非假装。应该是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思想斗争激烈,以及对要承担的后果的惧怕,造成虚脱和精神崩溃。
李剑只得把她送到医院抢救,之后王建发跑过来说,“邵晓花头部长有一个肿瘤,没法手术,不能有太大的精神刺激。”
这让李剑为难了,怎么办呢?向局领导汇报后,决定对邵晓花的审讯先缓一缓。一方面,等各项鉴定结果出来,同时外围再进一步调查,最好能用证据直接把她定死。另一方面,再查细一点,到底有没有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这就需要对王建发展开全面的调查,甚至还要考虑,有没有可能是针对她前妻来的。总之,要做到能查尽查,不能漏过任何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