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毒妇人心,这句活用来形容邵晓花一点不为过。
9月20晚七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自称王建发的人的报警电话。他说自已的儿子被妻子下毒,现在人民医院抢救,已经快不行了。
接警后,李剑带人赶到人民医院。医生介绍,已经给小孩子洗胃。从洗胃的情况看,小孩子空腹中毒的可能性比较大。送到人民医院时人已经昏迷。从中毒的症状看,疑是老鼠药中毒。目前情况很不乐观,人是基本上醒不过来了,死亡只是迟早的问题。
小孩子的父亲王建发一口咬定,肯定是妻子邵晓花下的毒。因为她不是孩子亲妈,这个孩子是他与前妻所生。但细问之下,他并没有任何实质的依据。而且孩子出事时他也不在现场,他也只是刚刚赶到人民医院的。
邵晓花说她一直在家里带小儿子,五点左右大儿子从幼儿园放学回家。放下书包说要吃棒冰,她就从冰箱里拿出一根白糖棒冰递给他。可是才吃了半根棒冰,大儿子就说肚子痛。然后就蹲到了地上,半根棒冰也掉地上了。
开始她还帮大儿子搓肚子,但一点也不见效。后来看他嘴唇发紫,话都不会说了,她就害怕了。忙抱着还在怀里的小儿子从四楼跑下来喊邻居帮忙。
对面开杂货店的老板的儿子,听到尽跑过来,帮忙把大儿子抱了下来,并用摩托车送医院抢救。她一边打丈夫电话,一边拿钱锁门,后抱着小儿子坐黄包车赶到医院。
李剑听完各自的述说后,马上作出安排:一是要求技术员提取医院洗胃洗出的污物,用于化验。然后去王建发家勘验现场,提取棒冰纸,棒冰棒,以及融化过棒冰的地面擦试物及其他可疑物品。二是让黄人杰带人到王建发家附近及小该放学的途经之地走访调查。三是把邵晓花带回大队审查,由中队长黄金标负责。一岁的小儿子由王建发自已负责照顾。
安排好工作后,李剑也到了现场。王建发家就在县城的望仙路,望仙路是南北方向的。王建发的房子是紧贴望仙路东边的两间四层的排屋。房子门面朝北,一楼作为店面房出租给别人开布店,西墙朝路开着大门,二三四楼是套间,二三层租给别人用,四楼他们自家住,楼梯共用,在房子的南边。
李剑到了四楼,技术员告诉李剑,地上并没有象邵晓花说的棒冰融化的痕迹和棒冰纸,棒冰棒。但垃圾桶里有一张棒冰纸和一根棒冰棒,其中还有餐巾纸等物。整个房间都搜了,没发现疑是毒药的东西。
李剑要求他们将垃圾桶里的东西全部提取送鉴。并且按照邵晓花讲掉过棒冰的地面用药棉擦试送鉴。
李剑从四楼下来,敲开了二三层租户的门。问他们是否知道今天傍晚楼上的东家发生了什么事。两户租户分别住着一对夫妇,都不是本地人。
他们告诉李剑,他们每天都是早上七点钟出门,去厂里上班,晚上七点左右才回家。白天家里都是没有人的,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随着黄人杰他们走访调查的深入,有些情况也开始反馈给李剑。
望仙路的西边,王建发房子的对面是一家杂货店。事发时就是杂货店老板的儿子余某把小孩子送到医院抢救的。
听余某说,他在杂货店帮父亲看店。下午五点不到,大概4点50分左右,看到该小孩背着书包,从望仙路西边(也就是他们店门口这边)穿过街道跑向小孩子自家房子的南门。之后就没有注意了。
大概过了十到二十分钟左右,听到邵晓花在喊:“救命啊。”然后看到她抱着小儿子从家里跑出来。余某问她怎么啦?她说:“我大儿子生病了,快不行了,你们帮帮我吧。”
当时路边还有好多人,余某第一个冲进她家,跑到四楼。只见刚放学回来的小孩子躺在地上,佝偻着身子。余某抱着他跑出房间,到楼下路上后,把小孩递给他妹妹。他发动摩托车,兄妹俩把小孩送到人民医院急诊室。医生当时就说,可能是食物中毒。
黄人杰问余某,当时看到小孩背着书包穿过望仙路时,手上有无拿着什么吃的东西。余某说没注意看,但回忆当时小孩子跑步的样子,应该没有拿什么东西。
问他在四楼抱起小孩的时候,地面有无东西。他说没仔细看,感觉地面比较整洁。他说如果有东西的话,他应该会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