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
枪声。
一个人所扣发的枪声就像是歌手唱出的歌声,名厨所做佳肴的饭菜香。
初出茅庐的外行人在出招时往往会借鉴前人因循守旧,甚至是照猫画虎,但随着技艺与武学的精进,自己的理解就越深,创见也越多。
所谓高手,就是走出了自己的路,领悟了自己的道。
所以,越是高手,他发招所引发的声音、气息、动作就越有特色,越好辨认,这就等同于他们行走江湖的身份证。
这时,又响起了另一种枪声,与前面的不同,这次的声音是一连串,如一匹踏在云上的骏马,马蹄连环踏出,枪声间隔极有章法。
特子听到这,就一下子想起了两个人。
——曾经来龙门,高举“新教”的大旗,造成银行大劫案的拉特兰离经叛教者,贝小五。
——去年底才到罗德岛,平时能言喜笑,爱吃草莓,但在阻击雪郡王、平定理唐城内乱中屡立奇功的穿越者,陈墨。
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另外一些枪声,有的枪声起初响得很急促,用枪的人像是巴不得要把弹仓内的子弹一瞬间打光,但在陈墨与贝小五的枪响过后,这枪声就停了。
有的枪声一直在响,嘈嘈杂杂如一串爆竹,却是越响越远,越来越微弱,直到再也听不见。
还有的发出的时间、声响都不固定,但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这些枪都是朝天而发,这种枪声最大,却也是最为没用的空枪。
当然,从这些声音里,特子可以听出陈墨和小五打伤了不少人,打跑了不少人,也打得不少人慌了神,忘了枪怎么用,只能四处乱打子弹。
待等到他走近时,事实还真跟他所料想的无二。
陈墨的脸上依旧带着往日那种沉稳与自信,手里拿着那把像极了一战时马提尼·亨利的枪铳,这种枪威力很大,缺点是每打一次就要掰开弹仓来换子弹。
可陈墨的手很稳,子弹换得也很快,若不是亲眼得见,谁也没想得到竟有人能把这么笨重的老式长枪打出了半自动短枪般的灵动与迅捷。
而小五呢,他还是像往常那样,带着一半的不开心和阴阴沉沉,但每次开枪都仿佛阴雨之中雷鸣带来的那一丝惊艳。
他是萨科塔人,头顶的光环亮得让人目眩,因为同族互害会遭堕天的缘故,他的枪口并不能直接朝着这些开火。
但这也并不妨碍他阻击敌人,子弹打不了人,就撞起地上的石子去砸对面人的头,也能用子弹打爆街边小贩的火炉,击洒手推车上面的油。
油一遇火,顿时爆裂四散,烧得敌人衣服都着了,只能寻水灭火而仓皇逃窜。
他们的对手特子也猜得出一二,是一群扛着枪铳,制服笔挺的拉特兰人,其中有公证所派出的治安管,也有附近教会的修士。
此际,特子也瞅了瞅他们手里的武器,每个人用的枪都出自顶尖匠人之手,光从打磨得发亮的枪身、枪口喷射出的火焰、枪上架着的精密的瞄具。
两相比较之下,他们的装备显然要比陈墨与小五精良得多,也好用得多。
而且这些萨科塔治安官在面对小五时,竟丝毫不在意惩罚,就好像他们已将叛了教的小五当成了另一个种族。
正常的拉特兰人喜玩闹,但并不轻易将枪口对准别人。
可在这些人眼里,为了宗教信仰去朝别人开枪,反倒成了一种光荣,一项崇高的使命。
至于陈墨和贝小五,二人总共兜里也没带多少发子弹,用的还是那种最劣质的铜芯弹,威力甚至不如寻常弓弩。
子弹越打越少,他们两个却越打越投入,越高兴,全然没考虑到这些教徒和治安官的下一发子弹有可能就打在他们身上,头上,有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大概是因为他们看待死亡的角度跟平常人不同,他们有着一种男儿独有的豪情。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