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叶清雨番外十五(2 / 2)全宗门偷听我心声后,蚌埠住了首页

他当然不喜欢,于晚只是他用来激发我嫉妒心恶念,他们用来发泄欲望的工具罢了,他喜欢的是我。

他要亲手把我打造成一个真正拥有着天使面庞的变态,陪着他们一辈子。

他大手抚摸上我的脸庞,最后轻轻握住我拿着刀的手上:“这个问题对鸾鸾来说重要吗?”

“你猜。”我笑着看着他,突然一把挣脱了他的手,戳在他心脏的位置,合身熨烫完美的高定衣服被我锋利的刀尖一下子戳破。

“她死了?爸爸这里会痛吗?”

我的举动并没有让付彦臣生气,反而让他有些激动,不过,他隐藏得很好,他抚摸着我的脸,语重心长:“会,但鸾鸾不可以做傻事,因为爸爸最喜欢鸾鸾。”

我眯了眯眼:“那我死了呢?爸爸会永远记住我吗?”

付彦臣一怔,显然没料到我会突然这么说,他皱眉:“鸾鸾不想陪着爸爸吗?”

“可我不想叫你爸爸。”我认真的看着他。

他有些兴奋:“那鸾鸾想叫我什么?”

老逼登,我当然想叫他老逼登。

但我显然不能那么做,我只是看着他道:“名字。”

他点头,拉住我的手:“可以,不过,只可以在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这么叫。”

接下来的一个周,付铭深和于晚都没有回来,他们也不知道我请了假,而这一个周,我和付彦臣的关系拉近了更多。

这一个周里,我多了许多自由活动的机会,买了一些病入膏肓的猫狗,肉兔,在花房照着书上,将他们剥皮拆骨,付彦臣看得很满意。

花房有监控,我知道。

正因为知道,所以我才这么做。

但同时我心里也有很深的负罪感,回学校后,我在洗手间给它们念了往生经。

我想我大概要下地狱。

我每天都要回家,这一次回家,付彦臣带我去了一个地方,那是一个昏暗的地下室,地下室里四处都挂满了塑料的帘子,红色的诡异灯光看的人心发慌。

里面这各种各样的刑具和手术刀。

整个地下室充斥着一股消毒液和鲜血融合的味道,桌子上绑着一个男人。

付彦臣西装革履的站在旁边戴着手套,手里拿着锋利的手术刀,开始在男人身上操作,殷红的血液流下,他开始给我介绍男人的所作所为。

“这个人表面上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利用自己学生的身份凭借着能说会道的嘴还有这张脸,经常在网上交往各种各样无知的女孩,然后,把她们带回他们那个封闭的小村子卖给村里的男人。”

“你说这样的人该不该死?”

“该。”

“鸾鸾,你做的那些我都看到了,你以为花房很隐蔽,但其实不是的,你摸摸这把刀,和你那些美工刀触感其实很不一样,人也是。”

他循循善诱,我拿过了刀,男人挣扎得很厉害,叫得也很厉害,不过,我的刀很稳。

地下室的隔音也很好。

除了鲜血喷洒在脸上,我很讨厌。

我见到了花匠,这一次,不再是隔着窗户和高楼,是面对面,他看着我,眼里没有任何吃惊意外,也不敢多看我一秒,低着头沉默的将袋子拖了出来。

我拉着付彦臣的手出了地下室,实验室不在花房,在之前收养我的那家孤儿院地下。

我不知道花匠将尸体拖去了哪里处理,我只知道他带回来肥料和营养液,洒在了花房的土壤里。

我大概知道那些人哪来的了,是一些莴苣在深山里腐烂的人,他们有很多,自己也犯了事,因此,即便村子里有人失踪,他们也不敢报警。

今天的事付铭深并不知道,经过这一次,付彦臣对我越来越喜欢,他开始毫不避嫌的在家里表现出我的不正常的喜欢。

付铭深阴沉着一张脸。

他看着我,好像我背叛了他。

于晚在旁边一直垂着头,我猜,她应该已经发现了什么。

不过,于晚变得不正常了。

她杀了人,就在别墅里,她杀了一个佣人。

神态癫狂,墙壁地板天花板照射出她满脸鲜血的样子,我勾了勾唇,站在楼梯上看着她。

她抬头看着我,无声的说了一句话。

她说。

别说话。

不得不说,于晚把我都骗了,她一直以来表现得都很无脑。

没想到,居然是个比付彦臣和付铭深都还要变态的人。

这件事,是在我去了地下室之后系统告诉我的,于晚,她亲手杀了自己的父母,事后还一把火烧了一切,之后,便一直被寄养在舅舅家。

直到舅舅出了车祸,断了腿,舅妈一尸两命,被送去孤儿院。

后面才被付彦臣收养。

于晚是个天生的坏种和付彦臣他们一样,原本,她的计划是要杀了付彦臣和付铭深,继承整个付家的。

但上个月,她改变主意了。

她想要付彦臣和付铭深一直陪在她身边,至于杀这个佣人,当然是因为付彦臣没有再找她,却让这个佣人上了床。

而或许是因为同类的原因,她一早就知道这两个人是变态,也看出了我的作用,但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并且,对我产生了很严重的兴趣。

付彦臣突然对佣人的兴趣,让她有了危险,她直觉既然他们想要一个人陪着他们,我可以,她同样可以。

只可惜,她还是太蠢了。

现在暴露这些,只会激怒付彦臣,因为这栋庄园里的一切都是付彦臣的所有物,一条不听主人话的狗注定不是好狗。

付彦臣过来时,我还站在楼上看着。

听到他的脚步声,我似笑非笑的看向了他,瞥到走廊尽头的阴影里有个身影一闪而过,眼中的笑渐渐深邃,在他走到我旁边时,轻轻的叫了声他的名字:“阿臣。”

多亏他这几年的付出,十四岁的我身高已经一米七了。

如果不是我主动说,没人能想到我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