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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寡妇不能睡

“哗啦——哗啦——”

带着细碎冰棱的黄河缓缓流动,船头升起一根长长的黄色符节,厚重的黄旄在风中摆动。

这符节光是竹身便有八尺之长,纵使曹操被自己的长子曹昂和一众亲族兄弟抢着护在身前,还是从人缝中看到了代表天子使节的信物。

“子修啊”,他踮起脚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不用替为父挡着了,这些凉州人,是西边朝廷派来的使节。”

“孟德”,身后曹仁听到这话,上前小声问道:“我们要不要等这些人上岸之后,把他们抓起来,送去袁本初那里?”

按成分算,现在的曹操是袁绍的铁杆小弟。

至少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

自从丹阳募兵回来之后,他甘愿作为打手帮助袁绍干掉原太守王匡,占据了河内郡,而投桃报李,袁本初也给曹操已经风中残烛的势力容身之所,他才能渐渐地攒出这些家底来。

而且得到名正言顺出兵兖州的借口,其中也有袁绍不小的功劳——如今关东诸侯各个以邻为壑,对不久前还称兄道弟的盟友防备得紧,若不是有袁绍的声望做保,刘岱也不会这么容易就放任他带兵进来。

可以说,袁绍在曹操这个发小最困难的时候并没有选择作壁上观,而是拉了他一把,那么从知恩图报的角度来讲,帮着袁本初把使节抓起来并不过分。

“.”,曹操眯着眼打量一番符节,还是摇了摇头,“冀州的归属不是我等能掺和的,还是好好准备濮阳的战事吧,虽是一群乌合之众,也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已经输不起了。”

袁绍能给的,无非就是私相授受的官位,而自己显然已经得到了。此时正是他和卢植争夺正酣的时候,再凑上去献媚也不会有什么额外的好处,反而会得罪卢植,凭白惹得一身骚。

更重要的是,曹操与袁绍看似穿一条裤子,但两人之间一直存在着重大的政见分歧,那便是如何看待天子?

从拥立刘虞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在袁绍与韩馥张罗此事的过程之中,曹操是少数旗帜鲜明地反对这件事的诸侯之一,态度激烈仅次于袁术,考虑到他那时寄袁绍之篱下,这个分歧的分量就更重了。

这种事关政治理想的分歧,根本不是两人的私交或者袁绍的恩惠可以简单化解的,否则当初曹操根本没必要自找麻烦,回到家乡揭竿而起,散尽家财召集联军。

他曹孟德,从来就不是谁的小弟,更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钻营之徒。

一声令下,原本在曹操身前组成刀墙的众将分列两队,让开一条宽敞的通道,五短身材的男人大步上前,俯身迎接手持符节的天使上岸。

“.”

“.”

孙资与他四目相对,都觉得有些荒诞。

曹操看着嘴上只有些许青茬的孙资,眉尾微微翘起——这嘴上没毛的小子就是天子派出的使节?是长安无人可用了,还是之前五位大臣的遭遇把他们吓得不敢出使了?

仅是这个正使的人选,就足以让曹操浮想联翩,暗自揣度长安朝廷的情况。

相比起一万个心眼的曹孟德,孙资的心思就简单多了,少年郎官面露喜色,恨不得让曹老板给自己签个名啥的——妈耶,见着偶像了!

由于董卓早早领了便当,凉州军随即仓皇西撤,这个位面的孙坚尽管还是收复了旧都洛阳,却难免有那么一丢丢闯空门的嫌疑,战功和威名都要大打折扣。

所以,酸枣会盟时“众皆踌躇,我独西向”的曹孟德便成为了一群虫豸诸侯之中的唯一亮点,收获人望无数。

而且有句话叫做国家不幸诗家幸,这段时间的曹操更是佳作频出,其文朴实无华、不尚藻饰,以感情深挚、气韵沉雄取胜,只论诗作几乎横压当代,隐隐有成为文坛魁首的架势。

虽然论势力地盘还排不上号,但这并不妨碍在很多年轻士人的心中,奋武将军曹孟德已经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人物——能写出“瞻彼洛城郭,微子为哀伤”这种诗句的人,能坏到哪里去呢?

“曹将军?”

“天使?”

两人就像在对接头暗号一样,谨慎地互相喊对方的职务,再三确认,还是等到徐嘉树上岸之后,老相识韩馥的出现才彻底坐实了使节团的身份。

“不知曹将军渡江所为何事?”,追星成功的孙资兴冲冲地开口问道:“难道是要东去青州,救斯民于水火之中吗?”

好家伙,一旁的徐嘉树心中暗自嘀咕,曹操救民于水火,这是什么地狱笑话?

要知道,这位大佬日后强制迁徙和屠城之类的脏事可是真没少干,和爱民如子一点都不沾边的,作为打满汉末全场的mvp选手,kda也是数一数二,自己这个弟子大概是被他悲天悯人的诗句骗了。

一边慷慨悲歌,一边屠城杀人,这就是曹操的矛盾之处。

他或许对【百姓】这个概念抱有很大的同情,但很显然他对具体的生命下手时从未手软过,也就是所谓的爱抽象的人,而不爱具体的人。

说难听一点,只是叶公好龙罢了。

“非也”,叶公我是说曹操笑着摆摆手,他笑起来总喜欢眯起眼睛,眼尾挤出褶皱,目光却直直地看着对方,一副十分无害的样子,“此来乃是应刘公山所托,解濮阳之围耳。”

不知道是为了多套取一点长安的情报还是单纯赏识这位少年英才,曹操拦住孙资的胳膊,拉着他一边往前走一边介绍,“这是子孝,这是子廉,这是元让和妙才,皆是吾之族人,肝胆可照,生死相托。”

说罢,又拍了拍曹昂的背,满是自豪,“犬子子修,恭敬孝顺,甚慰吾心!”

目光略过曹魏宗室的诸位将领,徐嘉树跟着曹操的动作看过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正不好意思地挠头陪笑,似乎是不太习惯父亲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夸奖自己。

曹昂,曹操长子,由平妻刘夫人所生,刘夫人早亡,便由丁夫人抚养长大,对其视若己出。

而曹昂与同是刘夫人所生的曹铄、清河长公主三人,大概是曹操生命中最宠爱的三个子女——微末之时的血脉情谊,没有权位的污染,也没有年龄和地位的巨大隔阂,往往比功成名就之后要更加纯粹。

比如朱标之于朱元璋,就永远是当时还在郭子兴帐下当差的那位朱总兵与妻子马氏唯一的儿子,与后来称帝建制之后的那些量产皇子不可同日而语,是真正一起相依为命的父子。

而曹昂年纪轻轻,就开始跟着自家父亲和几位族中叔伯到处奔走,在曹操的言传身教之下熟悉军中的各项事务,明摆着是要重点培养。

论教儿子这件事,曹操算是数得着的大师级人物,但出人意料的是,作为他全力以赴的初代产品,曹昂居然被自家的腹黑老爹教育成了一名纯良君子。

三位使节与曹军众将打过照面之后,趁着天光正好,徐嘉树留心观察了一下曹操的军容。

经过这段时日的沉淀,尽管还是比不上并州和凉州这种久历战阵的边军,却也不是黄巾盗匪之流能比的,况且有曹氏和夏侯氏宗族诸位将领各自领着几百人充当骨架,可谓面貌一新。

简单评价就是,虽然装备和训练水平一般,但韧性和士气已经是顶尖水准了。

想象一下,一支不满万人的军队由曹老板亲自指挥,麾下的校尉和军司马也都由历史上曹魏的宗室名将担任,是什么效果?

连携加成这一块直接拉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