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首都卢斯下着鹅绒般的雪,领了一大笔赏钱的鲁门.法隆去了常去的酒馆。
不同于乡下的农户自酿的低劣麦芽酒……城镇中的旅店酒馆也出售些国外来的高档酒水,像是雪莉或是红酒……以前还是火枪手的鲁门只有很长一段时间才可以来喝上一次……
比较艰难的时候就往往需要哈利来接济一下,方可解解喉中火辣辣的酒瘾……喝醉后也可以让那小子背自己回家,不用担心露宿街头。
现在难得赚了好大一笔钱财,自然要好好痛饮一夜。
由白葡萄和烈酒酿成的雪莉倒入杯中,那琥珀色的雪白酒液带来类似杏仁的香气,入口轻快鲜美但不是很甜,那温润口感令人顿时联想到黄金海滩上灿烂的阳光。
如愿喝到这一杯,鲁门便觉得此生无憾了。
他便从白天喝到了晚上,从繁闹的世界喝到了寂静的世界,喝到店主关门把他这个醉鬼扫地出门。
迷迷湖湖走在无人大街上的他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好似回到了军中、回到了火枪队、回到了那位王子的麾下、回到了那个值得自己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场……
以至于巡夜的人上前质问,鲁门直接回了一句:
“老子是火枪队的人!”
作为抓回第一头“狼人”的火枪队,他们的名头正盛大无比,也颇为好用,巡夜的人立刻便放任这个喝懵的人自个在街上漫步。
‘可惜……’
鲁门自己告诉着自己。
“那枪没了……”
来首都奉上“第二头狼人”的他得到了一大笔赏钱,却也被收走作为火枪队权力象征的“火枪”。
“不然我好歹得开上那么一两枪。”
胡言乱语、自娱自乐中,鲁门.法隆不知觉中来到了多伦广场。
多伦广场不在卢斯的中心,却是贫民区和上城区的交界,在这里举行施礼恩典或公开处刑都能吸引来一大堆人围观参与……
贫民们来到这里,从恩典中收到聊胜于无的食物,从处刑中看见自己未来的命运……
起码国王与贵族一开始推行当众处刑,是希望下层民众心生畏惧、“安居乐业”。
可惜,民众只是把那当作了发泄压力的娱乐途径,只要去现场听听声势浩大的叫好与喝彩,看看连成一片的高举又向下的鄙夷手势,没有人会觉得人们在恐惧与反省……
他们毕竟不是那刑台上的人……起码明天不是。
明天上台的,是名为“洛本·安德森.厄.罗纳”的爵士,罪名是“汝为狼人”,他会被绑在一个不会转的大木轮上,立在首都民众的面前。
到时会有一位主教来为他证明罪行并向主祷告,但底下的民众没人在乎。
很快,在越发高涨的吼叫喊杀中,厌烦的主教会草草结束流程,收下这份光荣成就,好似这头狼人便是由他亲手打下。
带着黑色头罩、赤裸上身的侩子手会拿着一把大铁剑,那剑的一头是钝的,另一头是锋利的,常人高举起来都觉得费劲。
但钝的一头落下时,全场的人都会觉得那一剑是自己挥出去的,他们会叫好会欢呼。
而罪人的手脚会因此被打折,围观的孩子的眼中一定是充满畏惧和兴奋的,他们纷纷侧着头却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伤口。
直到四肢俱断,台上的屠夫才用利的那端、当头斩下,高高扬起的头颅是一条生命的解脱,台下的屠夫却拿它去踢皮球。
一些蠢钝的妇人会争先恐后地去接住尸首淌下的、冒着热气的血液,因为那是狼人的血液,里面有着让人百病不侵、长命百岁的魔力。
鲁门却不觉得多有趣,明日一早他便打算回去了……毕竟好几年前,那场叛乱失败后,他就从自己的战友同袍身上看到厌烦而心生无趣了。
广场上带着点点雾气,鲁门一开始还未看真切,如今走近了倒是发现一位熟人。
“是你?”
同样的打扮,一头灰色长发,这位帮了自己大忙的“人物”正站在处刑的木台前,脚下是被血染红的地砖。
“晚上好,法隆先生。”
鲁门咧嘴一笑,张口便吐出满满酒气。
“晚上好……不知名的先生,那次夜谈后,你便不辞而别了。”
不知名先生只是点了点头。
“毕竟我要说的都跟法隆先生说完了,至于最后的结果到底是怎么样……终究还是要看你们自己的。”
两人结伴离开了广场,深夜安静的街道上只有他们在漫步相谈。
“我是出于赏钱去抓狼,先生又是为了什么来帮我?”
“应该像是在田里劳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