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 拥抱月光(1 / 2)吸血鬼的求生日记首页

克雷蒙干脆推开了铁门,独自一人走到了院子里。

这些廉价的公寓楼建的都很拥挤,没有什么多余的空地。这个手工篱笆所围城的小院子占地面积也非常的小,大概只有二分之一个羽毛球场的大小。

院子中间有一个小秋千,秋千一端的铁链已经锈蚀掉了,松松垮垮的托在地面上,看起来分为凄凉,剩下的就是一些靠墙摆放的杂物。

克雷蒙沿着篱笆走了一圈,篱笆围墙外侧,是一条没有路灯的狭窄通道,看上去顶多能容纳两个人通行。

夏日空气有些沉闷,似有似无的晚风吹在他的脸上。

一切都很安静,一切也都很正常。

如果不是档案中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很难让想象这里曾经是第一起开膛案的发生地。

那天晚上,就在克雷蒙身边不远处,有一个可怜的女人身中将近二十刀,倒地,全身的血液几乎都已经消失殆尽。

到底发生了什么?

克雷蒙眯着眼睛凝视着篱笆院子外,黑黝黝没有灯光的小路不知道通向哪里,没有灯光,像是在凝视着一张吞噬生命的深渊巨口。

“少爷?要是没有什么发现,我们是不是该走了。两个月了,这么看下去没什么意义,现在又这么黑。”

管家的声音从室内传来。

“等一下,我想再看看。”克雷蒙蹲下身,从院子里抓住一把暗色的泥土,看着砂砾在自己手掌的缝隙里滑落。

管家说的有道理,开膛手犯下的第一桩杀人案,已经是五月份的事情了。

如今两个月过去了,当时所留下的蛛丝马迹,早就应该随着时间被消灭干净。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就算是经验再老道的警长,应该也决然无法在这么长时间后,在案发现场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然而,克雷蒙不是普通人。

他甚至不是人。

他注视着这些呈现颗粒状的暗红色土渣,克雷蒙能从这个院子里的沙尘中,嗅出淡淡的腥气。

那是血液浸染泥土后留下的气味,这里几乎每一块土地上,都有着这种味道。

玛莎·布莲的丈夫,那个中年人是位肉铺屠夫。

这个小院子应该就是他曾经用来初步分割大块的肉类的地方。

直接拉来大块的死猪或者死牛死羊难以就这么出售,他会在这里把它们分割成小块,最后挂到前面铺面的挂钩上,售卖给下城区的人们。

克雷蒙能想象的到那样一幕。

从屠宰场的板车运来的大块的动物肢体放置在这间篱笆地里,苍蝇围绕着尸体,嗡嗡嗡的乱飞。一个男人拿着斩骨刀,奋力的劈开死猪的骨骼,脏兮兮的血水就渗入了泥巴里。

日积月累,连泥土都侵染了血气。

真他妈不走运!克雷蒙在心中暗暗的骂了一句。

吸血鬼是一种对血液极为敏感的生物,他可以轻易的分辨出土壤里曾经浸泡过鲜血的味道。这种对于血液的敏锐洞察力,本来是克雷蒙最大的助力。

他原本计划想要通过这些案发现场遗留下来那些属于玛莎·布莲的微量血痕,还原这个洗衣女工遇害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来到红河街15号之前,克雷蒙曾经担忧过会不会时间太久,他已经感应不到血液的味道了。

结果来到这里才发现,他不是找到鲜血的痕迹,而是鲜血的痕迹实在是太多了。

他可不知道这里竟然是一家肉铺!

不是没有血液存在的迹象,而是到处都是血液存在的迹象,这极大程度的干扰了克雷蒙的判断,就像把一粒金沙埋进了沙原,根本无从分辨。

克雷蒙有皱着眉头。

藏起一滴水,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它滴入大海,在这样的环境中,就算真的有几滴血液是属于当晚被杀害的那个可怜的女人的,他又怎么可能把它找出来?

也许管家说得对,这里大概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

不。

克雷蒙抬起头,静静的注视着上方高悬的明月。

他知道,自己还远远没有到极限。清冷的月光照耀在他身上,暖暖的,痒痒的,像是有一只温柔的手拂过,像是无声的呼唤。

自己应该还没有发挥出身体中,属于血族的真正潜力。

《吸血鬼之锤》——那本李斯特总长交给自己的,父亲伊恩·斯坦的著作几乎像是神秘侧百科全书一样,介绍过吸血鬼这种生物的特性。

那本书上说,吸血鬼是一种有着野兽般嗅觉的生物。

不同的血液气味,在他们眼中就像是一盏盏明灯。吸血鬼们对于血液的嗅觉比最凶猛的鲨鱼还要敏锐,能够凭借几公里外稀释在海水中一滴血,追踪到自己想要的目标。

若是你不幸被他注入自己的血液,成为血奴……

那就最好在还有能力自杀的时候快点自我了断,因为血奴不仅无法违抗主人的指令,而且连跑到跑不了。

就算躲到天涯海角,对方也总能靠着你身体里的血液印记找上门来。

和书上关于吸血鬼所描述的那些种种神异非凡可怕无比的能力相比,找到属于玛莎·碧莲的血迹,也许只是小菜一碟。

但克雷蒙现在却做不到。

他能猜到这是为什么……

克雷蒙靠着墙,看着月亮,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感受着胸腔中心脏一下下的搏动。

阻碍他发挥出吸血鬼能力的不是别的什么原因,而是克雷蒙自己。

恐惧。

因为心中的恐惧。

克雷蒙在害怕,他知道自从继承源血之后,他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害怕。

他在害怕吸血鬼这个身份,害怕吸血鬼的能力,甚至害怕自己。

因为恐惧,所以抗拒。

血族。

多洛莉丝说,血族是世界上最高贵的生物,最接近完美的存在。而他克雷蒙,更是天生的王者。

但这个陌生的身份依然让他感到恐惧。

就算多洛莉丝是表现的那么神秘而强大。那天在维也纳的街头,无数人甚至把多洛莉丝当成神明降下的神迹,是圣灵显世。

可那又如何?

吸血鬼就是吸血鬼。

强大的吸血鬼也只是天神一样的吸血鬼,而不是真的天神。

这种生物的生命力是建立在捕食同类鲜血之上的,生来就带着某种邪恶的意味,是人类的对立面。

而克雷蒙两世为人,所有的过往人生中,都是以人类的身份而活。

这种东西就像是卡在胸中的性别认知障碍。

只可惜,对于他来说,这个障碍不是男女之间的性别隔阂——而是某种更本质的东西,人类与人类的敌人。

他很痛苦,他也很迷茫。

他不是个怪咖。

如果没有多洛莉丝,如果没有父亲的信……那么当李斯特总长找上门来的时候,他一定会像对方预料中的那样,欢呼雀跃,激动不已在迈入裁判庭的大门。就如同哈利·波特欢呼雀跃,激动不已的从海格手中接过那一份霍格沃兹的录取通知书。

相反。

如果没有父亲的好友李斯特,没有在裁判庭的种种见闻,没有那个和蔼的像是大哥哥一样的见习炼金术师的青年。

他可能也可以想当然的把这个部门当成《X战警》里猎杀变种人的坏蛋们,心安理得的当一个吸血鬼。

可是没有如果。

“我到底是谁?”克雷蒙问着自己。

“或者说,吸血鬼是不是真的是天生的坏种?”

细想想,真的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