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此地只是一个寻常乡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兴办乡学、聘请先生都找不到愿意执教的人。周遭野地荒芜,耕种难以收成,村民只能靠捕获湖中虾蟹鱼藕为生。
积年贫苦,村民本就难以生存,时年中陆大旱,灾荒也波及此地,有人饿死家中,有人逃荒到外地,却传来半路就被土匪截杀的消息——一粒米都没闲余的饥荒年,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难民无人来赎,就被投入锅中,牲畜般变成了土匪们的口粮。
老村长也没熬过这次大灾,草草收殓下葬后,他的儿子成为继任。
也就是面前这个断了幺指的男子。
“你们可知我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他幽幽道,却根本不准备让人回答似的,径自说,“便是将村中那悄悄易子而食的两三户人都找出来,在村口上了刑,绞死示众。”
季无邪错愕。虽然清楚这城主不是善茬,却没想到对方在十五年前,手段就如此强硬了。
那时对方,应当也不过是弱冠之年。
“我告诉村中众人,礼法伦常乃是圣人承天所得,即为天道。而天道,不可违逆……那之后,我便自己践踏了这句话。”
他嘴角泛起一丝凉薄笑意,如讥如讽。
“绞死那几家的当夜,我趁着收殓他们的人散去,从下葬的地方捡了把铁锹,独自去了西山深林里的坟地。我是识字的,所以找到了本地多年前一户豪绅亲戚的墓,掘开了他的棺材……你们应该也能猜到,那户豪绅姓沈。”
在场诸人听他平淡地说出掘墓,俱是心中一凛,延芸更是倒抽一口凉气。
“虽然只是亲戚,但那人也有些家底,血肉早就烂成了骷髅,身上的衣衫鞋帽却都完好无损。那晚上月光很亮,将他的枯骨照得雪一样白,但我那是却满眼只看见了他手上戴着的几只陪葬戒指,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将衣帽鞋履及陪葬器物全都剥脱下来,塞进了包袱。”
“那一晚我回家后,整晚都没敢睡觉,天一亮就去村口找人借了匹骡子,赶了两天一夜,终于到了隔壁县城——那户姓沈的豪绅后人早就举家搬去了那里,还做起了不小的商号生意。但那时,我并不清楚此事,只是昏头涨脑地找了一家当铺,然后将包裹里的东西一股脑抖搂出来。”
“典当行的人眼尖,其中一只刻了家纹的戒指教他给认了出来,立刻就通报了大老板,也就是现在沈氏商会的二当家。”
他说到此处,惨然骇笑一声。
“我当时慌张极了,只骂是自投罗网。但他见了我,却露出一副很感激的模样。原来那户亲戚就是他所属分家的直系血脉,一直想要归宗,却被上一辈拒之门外,而此人曾于他这支分家有恩,所以他很感叹这桩巧合,认为与我有缘。我当即决定抓住这个机会,撒了个谎,说这些都是那亲戚病中交托给我的,因生时多有来往,这位沈氏亲戚担忧自己时日无多,托我替他认祖归宗。”
饶是季无邪已知道后果,却也料不到还有这么复杂曲折的前因。
越是凝神静听,越觉得心中发寒。
“二当家当即设席宽待了我,又支使给我一封银子,共二十两八百钱,让我拿回去振兴村庄。但我……”
城主顿了顿,目光在现场诸人脸上扫视一圈,如同在等待,谁能猜到他的下一步。
但那神色却并非得意,反而犹如一个等待铡刀落下的死囚。
凤煊清冷的声音响起,“但你却清楚,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而商不出,则诸宝尽绝、祖业俱毁。你认为能拯救村落的源头活水,俱在通商。”
咯咯笑声响起,阴沉而嘶哑。
“不错,正如公子所言,我那时的想法就是如此。渔樵耕读,苦身勠力,都只是勉强糊口立身的手段,这村中人辛苦挣扎了几辈子,也始终没有逃开饥馑贫困。所以,我向商会二当家提出请求,要沈氏商会将我的村寨设为通商点之一。”
“二当家虽面有难色,最终还是看在那枚戒指的份上点了头。”他道,语意中略带唏嘘,
“就这样,村中稍稍宽裕了些。原本我想,就这样脚踏实地,带着村民拓土垦田,也可安定几年。可就在这时,我儿时的一个玩伴孙贤回乡,邀我与另一个发小杨平喝酒,醉中告诉我们,他落户隔壁县城,现在便在沈氏商号做工,很受二当家赏识。几天前,沈家那位不爱银钱只爱仙丹的挂名大当家回来了,除了满满一马车灵药仙禽,还从不知哪位仙人处求了一卷图谱,其中载了条育化灵物的方子,他想尝试,却被二当家认为不妥,出言劝阻。兄弟俩因此大吵了一架,那图谱被丢进火炉,烧得只剩几页,幸而依稀可辨操作方子,被一个与孙贤相好的丫头收纳了,放进二当家房中的锁柜里。”
“之后发生了什么事,你们多少也猜到了吧?”虽是问句,这句话里却没有疑问,城主无力地看向他们。说话间,他嘴角那抹讥刺的笑容已不知不觉消失,化为颤抖。
季无邪心惊肉跳地看着他,语调沉重:“……你认为这是大好生财之道,于是怂恿孙贤将那残留的几页图纸偷出来,接着,育化出了上头的东西……也就是,’赤贝’?”
城主仰脸,望了望结满蛛网的天顶,似有无穷悔意从眼角流出。
季无邪定睛再看,却不过是错觉。
“大同小异。却并不是我先怂恿孙贤的,是他自己认为,这是个讨好大当家的好机会,等灵物育成,他带去献上,不愁不被提拔得更高。而杨平操持水上生意,听说可以用贝壳转化出灵物,售卖高价,便喜不自胜,认为由自己负责采收是如鱼得水,等这产业成了气候,他就能顺势发笔横财。而我……总之我们三个,可以说是各怀鬼胎,各取所需。”
“那杨平便是杨婆婆溺死的儿子?”季无邪问,脸色发白。“这么说,他的死……并不只有溺死这么简单了?”
城主闭上眼,“不错,他之所以会死,与赤贝有关,却也有一半也因他咎由自取。”
五人中,唯一神色轻松的孟星鸾忽地嗤笑一声,朗声道:“让我猜猜,莫不是因为分赃不均?你还好端端地继续做着你的城主,那估计就是孙贤和杨平先起了龃龉?”
城主沉默片刻,终于点点头,“赤贝图谱到手后,那二人不识字,便由我讲解,可是图谱上所载法子太过阴邪,我观之觉得不祥,本想抽身而退,可此刻已经回头太难,加上连日暴雨,村中新开垦出的数十亩田由被山洪冲塌了一半。眼看又要面临粮食短缺、饿殍流离的困境,我便狠下心,略去了那法门中过于毒辣的部分以及后续警示,只告诉他们,想要饲育赤贝,一开始须得见血。”
凤煊目光曳动,如一片落叶,最终停在城主残缺的小指上,“这便是你那截断指的原因?”
城主闻言,伸手轻轻摩挲了一下旧伤。
“那二人思路拙朴愚钝,以为寻常三牲也能成事,试了好久都不见成效,我实在看不下去,便加以指点……”
季无邪心中一动,“那可是你自己的手指,为何如此果决?莫非,当初你掘墓开棺所摘下来那枚戴家纹的戒指,正是戴在那位豪绅亲戚的幺指上?”
城主的手轻轻颤抖几下,眼底闪过一丝煎熬,却不答话。半晌,复又开始接续刚才的话题。
“赤贝吞噬血肉,立刻闭合结珠,只消三日,一粒黄豆大的赤红珠子就结成,即便是我们这种庸人,也看出其中蕴含了不少灵气。我自是欢喜,却不防被聪明油滑的孙贤发现了玄机,他趁杨平不在,悄悄问我,为什么赤贝的体积也变大了,会不会与我所用血肉有关?原来他从我手上包扎推敲出,我用的并非寻常畜肉,而是自己的肉。”
“孙贤发现这个事实,不只没有害怕,反而更加兴奋,他怂恿我,若是我们一直用人的血肉饲育,这赤贝会长得更大、更快,结出的珠子应当也更有价值。”
城主说到此处,不只手,连声音都抖了起来。
“当晚,他也做了和我当初一模一样的事。那三户被我绞死的人家的尸体被他掘出来,切下还没腐化的部分,喂给了赤贝。”
延芸一脸铁青,季无邪也不想再听下去。
但没人阻止城主,他喑哑的声音如一道烟,继续幽幽飘转在这狭窄堂屋内。
“赤贝果然膨大数倍,已到了一掌大小。之后,不管是他还是我,都越陷越深……我们秘密遣人将天王寺下面挖开,做出了个水牢。再以缴匪的名义请了些武人,集结成队,将周边山野里的匪患清缴了七八成,那些活捉来的俘虏都被我们锁进了天王寺下。一起放进去的,还有最开始那批赤贝。”
季无邪很艰难地开口:“既知是恶,为何要选一间佛寺做这种事……”
城主低眉,似乎觉得这问题很是好笑,微笑悬在嘴角片刻,才说,“当然是为了’但求心安’。孙贤是个信神的人,我也曾经敬惧鬼神。所以做完第一票后,我还特地请了县城最好的画匠,将水牢四壁都妆涂成那副样子。为了催化赤贝,我们动用水牢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孙贤便开始亲手补绘,每次离开地牢回到宝殿,他都会三跪九叩,祈求佛祖庇佑。”
即便这是早已推测到的事实,听到当事人供认不讳,还是在季无邪心底勾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涩意,阵阵晕眩从脑后荡漾到额前,并不猛烈,却足够教人怔然。
怒目金刚夜色中狰狞如恶鬼的脸,金身佛俯瞰红尘蝼蚁般的冷漠眼神,又浮现眼前。
“后来,又有官府扣押、再被我们私自处刑的囚犯,加到一起,已四十八人,即将冲破七七四十九人大关。我骤想起那图谱里的警告,便找到孙贤,告诉他其中利害。孙贤暂且同意停手,于是我们便将膨大到有一尺宽的赤贝运了出来,投入湖中,正式等待采收。杨平这时加入进来,本该是万无一失,可他自幼和孙贤不睦,在我们采收第二次后,孙贤去他家喝酒,却因调戏他娘子而生出口角,杨平醉后失手,孙贤便活活被他打死了。”
延芸呢喃:“所以,他当然得想法子处理尸体?”
季无邪心跳得很快,补上城主略去的真相,“而你们当初为防走漏风声,刻意对他隐瞒了天王寺水牢炮制赤贝的事,所以杨平并不清楚图谱禁忌,他苦于藏尸,又忽而想起,你提过,赤贝需要血肉饲育……”
城主语调森然,“他自幼水性极好,即使是背一布囊石子儿也能在水中来去自如,便驮着孙贤尸身下水,找到了那枚最大的母蚌。”
季无邪记得他方才说过,那时母蚌最大也不过一尺,直接吞噬一个壮年男子的身体显然不可能,所以,杨平应当是对他发小的尸体做了些切割……
其余几人显然也想到了这点,延芸脸色更难看了。
“他以为毁尸灭迹就能万事大吉,”凤煊道,眸色深沉,如浸冰雪,“却没想到此举初犯了鬼道妖纲的七七四十九大厄晦戾,那赤贝不再是灵物,而成了……妖。”
所以就连杨平自己,也一并被反噬了。
而他的死正好补整四十九,大厄邪数变化,那赤贝反而因此平镇了一段时日。
这个意外对于城主而言,却并非是坏事,两个知晓秘密的人都死了,只留下他高枕无忧,坐享其成。
季无邪目光回到那张如窥破虚空却又冷汗涔涔的脸上。
“原来那叫大厄晦戾么?受教了。”城主说着,惨淡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