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瓷谈妥生意,带着浅浅笑意告辞,出门的瞬间,衣袖扬起一阵轻盈的花香,明溯吸了吸鼻子,认出这是水莲香,啧啧了一阵,道:“颜之雪身边的人倒是都很会调香。”
这话只有赵长安能听到,只是她对于任何称赞颜之雪的话都没什么好感,于是立刻便翻了个白眼给明溯。
“景王妃?”
萧白映坐在大堂一侧,面前的粗瓷茶盏里是清新茉莉花,他对吃喝一事向来不上心,只是一边浅啜,一边看着明溯,悠悠地道:“那位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主儿。”
“你对她也有了解?”
明溯有些好奇。
“我是镇灵司的人,这盛京城犯案的大小妖类,经我手处理的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了,而和妖类打交道的唯一好处是,能获得许多隐秘情报。”
“例如呢?”
“例如......”萧白映看着她,眼神晦暗不明,道:“例如,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的身份。”
“唔——”
那只黑猫妖怪,走了。
猫哥用爪子扒了扒萧白映的胳膊,后者抬头看了眼空无一人的楼梯,又看向明溯,心底暗自犯嘀咕,这看起来,俩人怎么像是吵架了?
“阿瞳不会有事吧?”
一直沉默不语的赵长安看着空无一人的楼梯,问明溯。
“不会,她大概是去找孟姑娘了。”
明溯叹气道。
日头高升,和煦的阳光暖洋洋地落在盛京大大小小的街巷上,照着来来往往的马车走卒以及城门内外的熙熙攘攘,招财酒肆内开始陆陆续续有酒客进门。
作为端朝的政治文化中心,盛京各处城门每日进出人数可以万计,做生意的,寻亲走友的,升迁的,贬谪的,人族,妖族,不尽其数。
兴华门,是盛京西南一处城门,与其他各处城门相比,不仅远离主要商业街道,且附近的居民区也不多,所以很少有人从此门入城。
守门的士兵姓李,在家中排行老三,又生于九月,家中长辈便给其取名为三九。
这日,微风不寒,日头不燥,李三九站在城门下,眯着眼睛看着远处的桦树林,这种树生长速度快,并且用处颇广,所以兴华门外种了不少。
只是这种树一到冬天叶子就会落光,现在新生嫩叶还没长出来,看过去白花花一片,晃得人昏昏欲睡。
李三九揉了揉眼睛,再抬头,发现远远地,从福州方向的林中小径上,缓缓走来几个人。
为首的是个年轻人,看起来不过二十七八岁,穿着粗布短衫,脚上踩着半新不旧的草鞋,长相倒还俊秀,不过笑起来憨憨的,一派农家小子的气质。
他身后跟着的,是一对老夫妇,穿着也颇寒酸,见了身穿士兵服饰的李三九,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一看就是穷地方的人,没见过世面,想必是举家来投奔城里亲戚来了。
“士兵大哥,我们是来城里投奔亲戚的,这是路引。”
那名年轻人倒还算镇定,从破布包袱里翻出皱巴巴的一纸文书,递给李三九。
另一名守门士兵看着几人装扮,就把他们的目的猜了个七七八八,见状一脸嫌弃地凑过来,道:“这盛京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也不看看自己那副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