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长安城的百姓都知道,长安城有两绝。 一绝为当朝世袭郡王的独女沈清清,另一绝当属当朝天子夫子的三公子李狄秋。 郡王府坐落京城东,太傅府建在京城西。 虽然郡王府和太傅府隔了大半个京城,但还是未能阻挡郡主沈清清和李家三公子李狄秋是总角之交的事实。 郡主沈清清不像其他的大家闺秀,名门千金一般,有姣好面容和弱柳扶姿的身材,相反,她身材肥壮,总喜欢把各种金饰往身上塞,更显得庸俗。 这不,郡主沈清清带着一干随从就上了长安城的街头。 长安街头的人远远的便见着了那在阳光下金光闪闪被人群包裹的人儿,只觉得被金光闪瞎了眼。 可沈清清仿若不知,依旧在长安城街上大摇大摆的走着。 忽然她眼神一定,远远的见着了在护城河畔有一身着白裳的男子,见那背影身材欣长,风流倜傥,心下一喜。 当朝民风开放,女儿家所喜的是面容俊美,风姿倜傥的男子,当然沈清清也不例外。 喜爱美男的风气就导致了凡是俊美面容的男子都要避着人群走开。 因为…… “啊……”惨叫声果然不出所料的从前方男子方向传来。 只见一群女子朝男子蜂拥而至,连白色衣角也被人群所掩盖。 当朝凡是俊美的男子都要避着人群走开的原因,就是每当有女子见到俊美的男子总要上前查探一番,这查探的结果便是…… 沈清清记得前段日子号称江南第一公子要入长安城居住,人传他仿若谪仙,这个消息在长安城一下子便传开了。 公子入城的当天,马车阵仗着实气派,可后来被成群的姑娘围在了马车中间,肋骨在人群中被踩断了几根,听说他回去的时候,曾发誓再也不来京城。 这就又少了一个美男,这让的沈清清着实遗憾。 “啊……”又一声惨叫,把沈清清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示意让身旁随从去驱散人群,边跑过去边扯着嗓子喊道:“公子,别怕,我来救你了。” 她心想若是这个白裳公子感谢她救了他,以身相许怎么办,这想想都让她心中无比激动。 不一会儿,嘈杂的人群被她拨开,她抓住那一抹白色的影子,往前跑去。 这逃跑后果便是,沈清清拉着白裳公子被一个追上来的肥胖姑娘,被石子绊着,踉跄了一下,屁股把他压在了地上。 “喀嚓”沈清清貌似听见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沈清清扶额片刻,装作啥都没有发生似的,瞥见那肥胖姑娘还在拉着那白裳公子的空当,哧溜跑出了那是非之地。 沈清清发誓,那绝对是自己跑得最快的一次,沈清清在心里祈祷,那公子不认识她,不认识她。 “沈清清……”凄惨的声音长啸天际。 呵呵,沈清清的嘴角抽搐了下,她好像听见了熟人的声音。 当晚,沈清清从回府的郡王爹爹的口中知道,离开京城三月的李三公子从江南回来了,但腿不知怎么的就断了。 “清清,太傅向来与我交好,明天若是无事,便去太傅府上去探望一下李三公子。” “哦”沈清清面无表情的扒了两口饭,去探望李狄秋?恐怕她到了他府上,她的情况不容乐观。 【2】 若说别人不敢对她这位皇帝所封的郡主做什么,但李三公子李狄秋却是敢的。 她仍记得小时候,她曾踢了他两脚,后来她每每去看俊秀男子的时候,李三公子总会捉弄得她一身狼狈,让她惨淡回府。 沈清清还记得夸赞李狄秋风华绝代,文采出众的自家爹爹,身子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这六月的天,可真冷啊!” 自家爹爹的命令不敢违抗,一大早,沈清清便带着若干随从和名贵补品上了太傅府。 一入太傅府,沈清清便自个儿轻车熟路的往李三公子的寝房走去。 虽然当朝男女大防,崇尚礼义廉耻,但对于沈清清来说,这些都是可不在意的。 年轻的白裳公子斜躺在榻上,俊秀的面容颇有些苍白,正捏着一串葡萄放在他眼前晃着,节骨分明的手指在那晶莹剔透的葡萄中挑选着合他心意的葡萄。若不是他腿上绑着石膏,寝房中充斥着刺鼻的药味,真真让沈清清有一种孱弱的闲逸公子的味道。 李狄秋发觉房中忽地变亮,不经意的眼角一瞥,看见了正在门口站着看着他若有所思且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的沈清清。 “这葡萄长的甚丑,本公子腿伤未愈,这葡萄丑到本公子了,本公子的腿更疼了。”李狄秋适宜的痛哼几声,真有被葡萄丑到疼痛的感觉。 见此,沈清清赶忙上前,一把拿过李狄秋所说的丑葡萄,一颗一颗的往嘴里塞,含糊道:“竟然丑到堂堂李三公子了,该吃,该吃!” 在她专心解决那一串葡萄的时候,李狄秋弹了弹衣袖上不存在的灰尘,“郡主啊!昨天在京城街头上我貌似看见你了啊!” “咳咳咳……”沈清清被刚送进嘴中的葡萄卡住了喉咙,一时之间憋的满脸通红。 “你……你看花眼了,我昨儿个在府中学刺绣呢!。” 李狄秋哦了一声,“那么一个金光闪闪的人摆那儿没看到脸,真是太可惜了。”话锋一转“郡主啊,你不是最厌烦刺绣?昨儿个,转性了。” 沈清清噎了一下,“是……是啊!” “我这腿伤你怎么算?”面前的李狄秋依旧是言笑晏晏,可沈清清听出了危险的意味。 “怎么算?” “你说呢?”李家三公子朝她抛了个你懂的眼神,沈清清欲哭无泪。 李家是书香世家,李狄秋的两个姐姐入宫后,艳压群芳,深得皇帝宠爱。 三月前太傅大人把李狄秋派去江南老宅,说是让他历练一番,实际是游玩。 沈清清抬头看着那大牌匾上的柜坊两个大字出神。 她就知道,李狄秋在江南老宅憋了三个月,即使腿受伤也要来的地方便是这长安城最大的柜坊。 李三公子爱博术,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若是李狄秋的博术高湛,沈清清也是高兴的。 但,他从他爱上博术开始,牌九、骰子、樗蒲直到现在都没有赢过,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 每每沈清清看那柜坊伙计一脸谄媚的过来迎他们入座,总有羊入虎口的感觉。 果然不是花自己的银子不心疼啊! 沈清清撑着下巴,打着哈欠,满是无奈的看着身旁的身着白裳的李狄秋,不时的从头上拿下金饰放进李狄秋伸过来的手上。 几个时辰过去了...... 果然,不出所料,惨淡收场。 等到李狄秋出了柜坊的门,原本俊逸的风姿全然不见,拖着受伤的腿,将全身的重量压在了沈清清的身上,嘴里直哼哼,不知是真疼还是假疼。 “三公子,你说你明知道长安城内美男渐少,你还穿白裳,是不是去了一趟江南,人都蠢了?” 李狄秋哼了一声,手上使了点劲,沈清清不停地叫唤腰折了,腰折了。 沈清清心里咒骂李狄秋好几回,艰难的拖着他,问:“三公子,最近管家在购了一批食材,有人拿了自家的豆芽菜进了府,但那人却被豆芽菜压得都快断气儿了,你说豆芽菜怎么会那么重呢?” 李狄秋挑了挑眉,正准备接话之时,长安城的街上忽然热闹起来,人声鼎沸,其中还夹杂着锣鼓敲打声。 李狄秋和沈清清向来喜好热闹,这一出动静确实引起了他俩的好奇。拉住了一个赶巧去凑热闹的人,一经询问,原来是本朝新晋状元郎初入京。 当朝皇上向来喜用有才华的人,看来这状元郎确实有过硬的本事,不过沈清清没能见着新晋状元郎的风采,就被人群挤开了去,李狄秋拉着沈清清的手腕,极为灵巧的避开推搡的人群。 沈清清目瞪口呆的行动如此迅速的李狄秋,心中顿时发现上当了。 说好的腿断不能行走呢? 刚刚三公子疼得要死要活的,莫非是我的错觉? 等到来到了一块空地时,李狄秋回过头,看着脸色愈发黑沉的沈清清。 他轻咳一声,“那个,不知怎么的,突然这腿不疼了。” 回答他的是一顿拳打脚踢。 【三】 新晋状元郎齐逍,风姿俊逸,容颜清隽,冠盖京华,他以几首词赋,震惊了满堂学士,就连当朝元老李太傅也赞不绝口。 听说他入京的那天,见着他的姑娘回去之后,便害了单相思,说是非齐郎不嫁,非齐家不进。 沈清清偶然有一日游街之时见着了齐逍,那时她正躲避着李三公子仍要拉她去柜坊,美其名曰练习博术。 那日黄昏之下,城墙之上,她毫无仪态的趴在城垒之间,脸上蹭了些许灰尘,往外探着头找寻李狄秋的身影。有一身着青色衣裳的男子正往城门方向款款而来。 若说沈清清见过许多面容俊秀的男子,却也在见到来人的时候,愣了许久,不知是否是手臂蹭下了石子,那男子往石子落下的方向望来。便看见了因失神忘了躲避的沈清清。 后来,不管发生了诸多事,沈清清的心中,还是会想起齐逍城墙下深黑的眸,青色的裳。 那日沈清清回府后便如众多小姐一般,茶饭不思,入食无味,御医诊断,心病难医。 自一日她与李三公子从宫中回府后,便终日闷在寝屋中,终是一天,去了状元府。 齐逍一入府门,便被院子内秋上的金人闪了眼。 他愣了一下,秋千上的人恰有察觉似的回了头,他这才发现坐在秋千上的,是位女子。 她停了下来,立在了阳光之下,看着他痴傻了一阵。女子面容上的汗水打花了妆容,看不清原本的容貌,华裳之上也微微沾了点灰,因着头上的金饰,让得她姿容看起来十分的庸俗。 不知是否太过于激动,女子的声音变得十分局促。 “状......元郎,我是......是......” “下官见过郡主。”不等沈清清说完,齐逍行了礼,举止优雅,一派从容。 他来京城时,曾听说过京城两绝,其中一绝,属当朝郡王独女沈清清,喜好黄金,身上的金饰挂在身上,放在人堆,一眼便能认出来。 沈清清暗自欣喜,认识她啊,那便好办。可不等沈清清再说上一句话,齐逍便让下人送客。 当朝状元的才华横溢,但不畏强权华贵的性子在朝野传的沸沸扬扬,沈清清也不恼,也不管自己是等了他几个时辰,笑了笑,出了状元府。 “你见齐逍,成功了几次?”彼时,躺在柳树枝上的年轻公子,阳光透过枝叶的细小缝隙洒在他的身上,白裳微漾,袂带飞扬,好不惬意。 沈清清低头算了算,自己爬状元府的墙九次,正式登门拜访十五次,所得的结果,无一不是被请出门,若不是郡主的身份摆在那儿,怕是那状元府内,会多放养几条狼狗。 于是,在一日沈清清爬墙之时的狼狈模样被路人看了去,郡主沈清清喜欢新晋状元郎的流言,就这样传开了去,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了。 “郡主你说,我也十分俊美,你为甚没有喜欢上我?”李狄秋戏谑的语气,让得沈清清哈哈大笑。 “你这姿容确实不错,却是个“病美人”可比不上我的状元郎。”李狄秋从未见过沈清清如此坚定的夸赞着一个人,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沈清清,终是没能再说出一句话来。 自那天之后,沈清清与李狄秋见面得少了,沈清清想着她的状元郎,也没有发觉李狄秋的异样,只是见着他的时候,感觉李三公子是有些不一样,愈发的清瘦了。 一日黄昏,沈清清从城外游玩回来,经过城门的时候,恰巧遇上了正骑马出城的李狄秋,两人相遇,互相怔愣了一下。 坐在马车里的沈清清,全然不像在城中那样身上的黄金装饰了满头满身,相反,她除了身上的那身华贵衣裳,再也没有任何的饰物,也没了遮挡清秀面容的浓厚妆容。 垂落的发髻在她的脸颊旁,一摆一摆的,很是可爱。 马上的李狄秋身着城外校场的甲胄,额发用冠别住,立于马上,倒有一番名将的风姿,全然不像以往那孱弱不堪的世家公子。这时沈清清才明白,李三公子是变黑瘦了才显得与以往不同样了。 沈清清有些慌乱的放下了车帘,挡住了李狄秋探寻的视线。 等李狄秋回了神,才发现马车在渐渐合拢的城门的缝隙中渐渐驶远。 不知是否因为在状元郎那儿受挫连连,午夜,郡主沈清清梦魇了。 与以往一般,梦中的她处在一处极冷之地,身旁似乎有人在她耳边说着什么,她浑身无力,只能蜷缩着自己的身子,保护着自己。 在梦中,她饿了几日,也没人发现她,最后饿极了,竟然啃下了自己的一块血肉...... 沈清清是被人推醒的,一睁眼,就见着了皱着眉头的李狄秋。 她双眼空洞无神的望着李狄秋,像一只失去灵魂的木偶,李狄秋将她揽进怀中,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慰着她说没事。 沈清清也不推开,只是木讷的说着,要吃东西。 李狄秋抱着怀中的人儿,将她放在了木凳之上,看着眼前的姑娘木讷的往嘴中塞着摆放在桌上的糕点,眸中闪过一丝心疼。 沈清清仿佛没有神识,一个劲的往嘴中塞着食物,也不管是否能吞咽而下,仿若饿了几日的模样。半个时辰后,沈清清眸中才有了一丝光彩。 她也没有问李狄秋为何深夜出现在她的闺房,只是垂眸静坐,似乎习以为常。 “三公子,我今儿看见你了,你在校场习武?”沈清清喝了口茶水,虽然她的嗓音如平常一般,但李狄秋还是见到了她的茶水在杯中微颤。 “是。” “太傅一家向来以文治家,你为何要去习武?” “你知道的。”李狄秋看着她,神色坚定。 沈清清虚弱的笑了笑,“我喜欢齐逍,这次是真的。” 不同于以往的戏谑,李狄秋的心下一沉,沈清清是他的青梅,他不相信一见钟情会发生在沈清清的身上。 可是这次,沈清清不是玩笑。 【四】 金秋九月,盛朝百花节为沾花神喜气为朝祈福,在护城河上举行水市长琅,整片河面,水灯接壤,船舫交接,人声鼎沸,一片繁荣之景,沈清清邀请齐逍一同前往水市长琅,出乎意料的,齐逍没有拒绝沈清清。 沈清清很是高兴,她知道齐逍不喜庸俗,遂换下了满头的金饰,上了淡妆,着了华贵却素雅的衣裳 ,精心装扮了一番。 她的模样不若京城的贵女一般,有弱柳扶姿之态,因没了浓妆的遮掩,金饰的衬托,倒有着少女的娇憨可爱模样。 齐逍仍着素雅衣裳,但在水琅之上,人群之中,容貌着实出色,引来大片少女的侧目而望。 齐逍眼睛张望水琅四处,似在赏景,沈清清却觉得他在寻人。当他们走到了一家香气缥缈的船舫歇脚之时,正执杯喝茶的齐逍手微顿,茶水洒了满袖,眼睛看向了船舫角落的某处。 沈清清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见到坐于角落舞姬时她便明白了,原来齐逍应邀而来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那舞姬。因为她看见了,齐逍在见着那舞姬时,面上竟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色。 舞姬名沐水,有着倾城容颜,傲雪之姿,若不是身着舞姬的衣裳,倒很难让人想到她是舞姬。向来在朝堂之上云淡风轻的状元郎,竟然会因为一个舞姬,失了仪态,换做常人定是不信的。 “舞姬甚美,当价值连城。”沈清清笑道。 在长安城,有落魄人家卖身于坊间红楼之上,姿容出众者,可不委身于人,却如同沈清清所说一般,若想赎身,价值连城。 齐逍终是白了脸,轻咳一声,拂袖告辞。而沈清清看着舞姬方向略微出神,等到随从来寻,才发现自己华裳袖口被打翻的茶水已浸湿大半。 沈清清回府之后,消沉了几日,但那几日后,去状元府更加的勤快,以至于得知李狄秋将去江南的消息都要侍从来禀。 李狄秋离开京城去江南的那天,沈清清没有去见他,她躲在暗处看着立在岸上的白裳男子,他等了多久,她便看了许久,终于,他转头离去,背影无比孤寂萧索。 【五】 次年三月,状元郎齐逍荣升为大理寺卿,掌管刑部,一时之间风光大盛。 当朝公主的对他青睐有加,太后意欲与齐逍姻亲,却被婉拒,公主一气之下去了状元府,出来的时候,昏迷不醒,身上满是鲜血,在御医到达之前,便已没了气息。 杀皇亲国戚的罪名,很快就落在了齐逍的身上,当晚,太后便下了懿旨,派人将齐逍收押于监牢之中,不日斩首。 沈清清在齐逍被关押的三天后,才在大理寺的牢狱之中见到了他。 虽然齐逍被收押,换上了囚服,颇有些狼狈,但他仍是长身玉立,一脸淡然,似乎即将斩首的人是别人,不是他。 公主以死相逼齐逍,让他娶她,他也不畏,随她而去。 他为人清廉,却也因为不与当朝权贵阿谀奉承,树敌颇多,许多权贵都在暗地叫好,盼着他早日斩首。 见到沈清清,他眼中仍旧波澜不惊,云淡风轻。 “我能救你。” 齐逍微微颔首,薄唇轻吐:“不必,多谢。” 沈清清的眸子轻垂,挡住了她眼中的失望,而后说道:“她的卖身契在我手上。” 齐逍身躯微怔,许久才吐出一句话。 “你想做什么?” 沈清清牵起一抹嘴角,仍旧不去看他,心中酸涩。 “我把她的卖身契给你,你娶我。” 从大理寺出来的时候,已是黄昏,三月的风仍旧萧瑟,沈清清裹了裹身上的披风,喃喃道:“这天真冷啊!” 随后她又低下头,说了一句什么,侍从也未曾听清,只有挨得她极近的丫鬟,模模糊糊的听见她说:“他一定会恨我。” 沈清清推开自家爹爹的书房时,已是深夜。 她推开门见着了屋内十几个大木箱子,和坐在书房案前与她不认得的小厮说着什么的郡王爹。 他们见她进来,面容有了一丝怔愣,终是郡王爷收敛了容色,轻咳一声,才打破了这满堂的寂静。 “父王,我想救齐逍。” 等到小厮一走,沈清清才说明来来意。 不出所料,郡王自是不许,沈清清也不恼,继续请求着。 她在书房呆了将近两个时辰,也未能让郡王点头,她出门的时候,看了郡王爹一眼,对他说。 “父王若是不愿,我便每日跪在书房前,直到父王答应。” 沈清清原以为这样会让父王答应救齐逍,但她在书房前跪了两日,直至昏过去,也没能让郡王答应。 等沈清清醒过来,才知道,当朝大臣连续弹劾齐逍,齐逍行刑的日子又提前了。 她心下一定,似乎已经知道如何做了。 等到多年之后,长安城的老百姓仍记得当朝状元郎行刑的那一天。 那一天,郡王独女沈清清,身着白裳,发髻凌乱,面色惨白的跑进刑场,手上的令牌似乎因为她握得极紧,划破了她的手心,沾染上许多血迹,她在那把行刑的刀子即将落下之时,喊了一句:“先皇免死金牌在此,谁敢造次!” 那一句用了她全身的气力,等到刑场之上所有人因令牌跪地之时,她看着齐逍,呼出一句,“幸好赶上了。”后,才昏倒在地。 先皇免死金牌只能使用一次,众人传,放荡不羁的郡主沈清清真真是喜欢上了状元郎。 【六】 状元郎要娶郡主沈清清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长安城,这消息也传到了刚刚回长安的李狄秋的耳中。 李狄秋上郡王府的时候,他仍是一身白裳,但那白裳之上,沾上了尘土的泥迹,显然是刚回城便赶了过来。 那时沈清清正在府上试着嫁衣,凤冠霞帔,眸光流转,红裳的她,墨发垂肩,淡妆红唇,肥壮的身子被嫁衣掩盖,看起来颇有些味道。 沈清清一见到李狄秋,弯了眉眼,唤退下人,拉着他的袖子,让他帮忙选着金饰。 李狄秋黑沉着脸,对她说道:“为了他,你偷了免死金牌?” 沈清清笑了笑:“如果我没救他,他又怎么会娶我?” 向来好脾气的李狄秋也在这一刻按捺不住脾性,“他不爱你。” 沈清清拿起嫁衣的手,抖了抖,“我会等他爱我。” 李狄秋出府的时候,他看着天边,似乎有什么晶莹的东西在他眸中一逝而过。 她为了护着她的状元郎在出狱后,还能在当朝为官,不惜用姻亲去换,还用了保命的免死金牌。 “要变天了啊!”他喃喃的说道。 沈清清出嫁的那天,整个京城的人都来看热闹,场面十分壮观。 她被喜婆搀扶着出门,喜帕之下出现了白裳。 李狄秋蹲在她的前方,声音很是平淡。 “你与我一同长大,由我背你出门。” 就像小时候,他背着她走过长安的大街小巷那般,她伏在了他的背上。 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滴落在他的背上,浸湿了他的衣裳。 她伏在他的耳边说了什么,他也没回,只是稳当当的把他背上的姑娘,送去了她认为幸福的地方。 当天的京城喜气洋洋,李家三公子坐在城墙之上,看着满天的星光,醉的不省人事。 那日之后,李狄秋就去了北疆,守着边疆疆土,再也没去看过他心中的姑娘。 沈清清时常打听他的消息,人都传他在战场英勇无比,捷报连连。 沈清清欣慰的看着手上的信筏,一遍又一遍。这是她的竹马,李三公子本应该的模样。 【七】 不知是否因为在郡王府跪了那两日,病根未除,入了状元府后,沈清清经常生病,齐逍依旧对她如以往一样冷淡。 秋风渐起的午后,她从梦中惊醒,仍旧是啃下自己血肉的那一个梦。 她木讷的去桌上寻找食物,却发现那里什么都没有。 原来已经不是在郡王府的模样。 她让下人送上食物后,癫狂进食的模样,被刚进入的门内的齐逍看见,还有他身后的大批奴仆。她看到了他嫌弃的模样,将桌上的食物推得老远后,擦擦手后,他才进门。 “我要水儿的卖身契。”他的第一句话便是为他的心上人。 沈清清勉强的牵起嘴角,“给我一个孩子。” 她以为他会如同以往那样,厌恶的看着她,而后怒极离去,但是这一次,他在沉默良久后,终是说了一句好。 沈清清怀孕的那天,小雨淅沥,她抚着自己的肚子想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齐逍,经过后花园时,她看见了古亭之中,有人搂着一女子正赏着雨中荷花,那女子腹部微隆,已然早有了身孕。 沈清清的眼中微红,自嘲一笑,终是离开了花园长廊。 原来,是因为他的心上人有孕,怕心上人没了名分,在外凄苦,才答应给她一个孩子。 沐水进门的那天,沈清清没去厅堂,她不愿看见他与她举案齐眉的模样,她宁愿骗自己,还能等着齐逍爱她。 清秋的天气阴冷不定,沈清清也不常走动,她时常一个人待在屋内绣着自己还只有三个月的孩子的衣裳,下人发现,这齐府的大夫人比进门的那一段时间,愈发的清瘦了。 沐水挺着肚子来找她的时候,她正绣着一双婴孩所穿的鞋,沐水一进门便看到了,身体消瘦,却满是幸福抚着微隆肚子的沈清清。 她再没有像在郡王府那般,金饰满身,相反妆容极淡,衣裳极朴。 她看见沐水眸中没有一丝敌意,只是淡然的说了一句,坐吧! 沐水忽然不忍心告诉她,她来此地的目的。她静静的坐着看了她极久,终是叹了口气离开。 她出门的时候,迎面而来的丫鬟跌跌撞撞的擦着她的身子跑进了门。 沐水听见丫鬟在身后哭着对沈清清说:“郡王府,没了。” 有重物倒地,以及丫鬟的尖叫着夫人的声音在身后传来。 沐水心想,终究是对她太残忍了。 【八】 当朝郡王贪赃枉法,私下叛乱,被状元郎齐逍所查出,证据确凿,皇帝下旨将郡王府中人抄家砍头,奴仆流放边疆,郡主沈清清嫁做人妇,只是贬为庶民。 一时之间,人人都道状元郎清正廉明,是个好官,皇帝高兴之余,升了他的官衔,依旧任职为大理寺卿。 沈清清木讷的看着塌上帷帐,终是一行清泪顺着眼角流入鬓发。她习惯的抚着已经落下去的小腹,缩在被子之中痛哭流涕。 她没有见着她父王的最后一面,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她的父王,她的孩子。 沈清清小产之后,身子愈发的差,稍微吹点风,便能染上寒疾,院子终日药香寥寥,闷咳声不断,她不再见任何人,包括齐逍。 李三公子在战场威名远扬,战功赫赫终是被封为将军,回了长安城。 他回长安城的时候已是深秋,踏进沈清清的院子时,药味浓浓,院中枯叶萎落,枝条萧索。 他在回京的路上听人说了郡王府已被抄家的消息,想到了心中的姑娘此时最坏的处境,却没想到她的姑娘会变得如此模样。 塌上的人,再也不是那个全身肥壮的姑娘,不是那个喜欢弯着眉眼的姑娘,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精神奕奕的姑娘,此时的她躺在塌上,身体消瘦,面色蜡黄,不知在梦中梦见了什么而冷汗连连,眉头紧锁,闷咳不断。 他轻轻拨开她的额发,看见了她与之前的模样判若两人,心中抽痛。 沈清清醒来的时候,看见了坐在桌前的那一还未来得及脱下甲胄的人,终于有了一抹笑意。 “三公子。”她唤。 “我回来了。”他扶她起来,指尖碰到了她瘦弱的肩。 他说他带她走,不愿看见她此时的样子,只希望她如以往那般,开心的模样。 她摇了摇头,说,三公子,我还在等着我的状元郎。 她偷出令牌,为了有朝一日她的状元郎能看她一眼,能给她一个家。 她还笑着说:你看三公子,我现在是不是瘦了,状元郎喜欢的是瘦瘦的美人,他会喜欢我的吧! 当朝最年轻的将军,听见她的这些话,在她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尾】 李狄秋从状元府离去的时候,他没能想到,他这是最后一次见沈清清。 沈清清死去的时候,正是料峭的春天,万物复苏,那一年是他最难度过的一年,那一年他失去了他的青梅,他的姑娘。 他看着已是丞相的齐逍站在沈清清的坟前久立,嘴角的笑轻嘲无比。 他辞去了官职,终日守在沈清清的坟前,就如同少时一样,她护着他。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她是他的青梅,他是她的竹马。 她的父王和他的母亲一直希望他能与她深院锁清秋。 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他终究是锁不住他和她的清秋。 【正文完】 【番外一:李狄秋篇】 人人尽道,他李家三公子风流倜傥,星目剑眉,俊秀无比,是京城家的所有女郎倾慕的对象。可是却总是不能让他心中那爱好美男的姑娘心动。 因她不经意的一句,你还是穿白裳好看,他便穿了十年白裳,等待他心中姑娘的回眸久看。 她的父王和他的母亲希望他们两个以后能梧桐深院锁清秋。 他们两个在年少时确是被人劫持所在一个院子里,也是应了这句锁清秋。 后来啊,她有一天一见钟情,看上了当朝的新晋状元郎。 她言笑晏晏对他说,她可以为了他做很多事情。 他游玩江南,领军边疆,远离京城。就是不想听她说她的状元郎,看她那以为幸福的模样。 她也为了她的状元郎散尽全部家当,为了状元郎拿出皇帝赐下的唯一免死金牌,为了状元郎节食到不成人样。 再后来,鼎鼎大名的李家三公子成为了当朝最年轻的将军。 而他的青梅,因为郡王的叛乱被状元郎所掲,成了罪臣之女。 他见到了瘦得不成人样的青梅,他的青梅依旧爱着她的状元郎。但也看见了她的状元郎为了他的心上人,不顾她。 在她死去的那天,他喝的酩酊大醉,他去了状元府,揪着状元郎的衣襟,眼眸微红。 “你只知她是权贵之后,郡王之女,你心中一直坚信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是这个傻姑娘,她把金饰往身上塞满,在你看来是无比庸俗,可你怎会知道,她用出城看景色的借口,在城外流民处,将身上能带的金饰全部散发出去,这便是你认为的豪贵之女。 她本可不必家破人亡,她用免死金牌救了你,她知她父王终有一天会东窗事发。她留住这一块令牌,是为了救她的父王,救她全家,令牌没有了,至少她还有家。 而她为了救你,规劝她父王收手,把唯一救命的令牌偷了出去,希望你能给她一个家。 郡王府一百多口,她选择了你,又因为你,灭了满门。 郡主,她一直信任你啊,你的确给了她一个家,但是是没有温度的家,你爱你的姑娘,我更爱我的姑娘,我不忍心看着她被你冷落,我告诉她说我带她走,她说什么?她说她等着你,等着她的状元郎。 这么好的姑娘我可以等,可是现在,我再也等不到了!我的姑娘她再也回不来了啊!她死了,是你害死的,你这余生,就当为她忏悔,你这一生就不该一世安稳, 你赢得了你的高官爵位,但是你深深痛恶的高官权贵不就是你自己?” 他依旧记得他心爱的姑娘披上那不属于他的凤冠霞帔,眸光流转,十分幸福的模样。 他背她出门的时候,她伏在他的背上,在身后对他说,我嫁给了我的状元郎,三公子你会为我高兴的吧。 他一点都不高兴,一点都不。 城中她最爱的花儿开了,却再也没有爱花的她,也永远不会再有一个傻姑娘,弯着眉眼唤他,三公子。 【番外二:正文篇】 郡主沈清清与李家三公子在少时出外游玩,被不满当朝权贵的人流民劫持上山。 当时的他瘦削无比,流民即将将他拎进马车之时,她站起身子,往他的屁股后面踹了几脚,说着:“贱民果真是贱民,捡回来尽给人带来晦气。” 那些人以为他也是因着天灾而被权贵捡回去做小厮,于是将他放下了马车。 他太傅一家向来以文治家,但看着马车渐行远去,他站在随从的尸体之中,只恨自己没有习武。 他们寻到她时,她双眼无神的坐在婢女的尸体前,手上拿着一块从早已死去的婢女身上撕下的血肉在啃,因为这样,她才在这关她的小黑屋存活四日。 后来她便染上了狂吃食物的习性而身材发胖。她每每从梦魇惊醒过来,丫鬟都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她,奇怪她要为何吃食物恍若癫狂。 他发现她每次都在身上塞满了金饰,遂调笑她是不是当初饿傻了才在身上带了金饰。 后来他在校场晚归,回城的晚上,见到向来喜爱金饰的她身上半分金饰时,他查出来才知道,她发现自己父亲贪赃枉法,私下叛乱,于是常做的事情便是带上一大批心腹随从,去城外流民处,像是不经意的经过而后用身上的金饰打赏,这是她力所能及的事情。 她的改变是她见着了那个名为齐逍的状元郎之后。 “三公子,你看见了没,那边那个穿青鸦色官服的,对,就是那位,长的真俊呐。”李狄秋擦了擦某女嘴角并不存在的口水,一脸嫌弃。 沈清清来到了李府寻李狄秋,见到正躺在树荫下赏着太阳的三公子的时候,她激动得连他递过来的吃食都碰到了地上,就是为了拉他到朝堂官员下朝必经之地,躲着见她说的新晋状元郎。 “可本公子怎么觉得他比不上我的一丝一毫。”李狄秋在郡主沈清清身旁闷闷的说。 沈清清瞥他一眼,随即嘴角一抽,“你能不这么恶俗。” 眼前的白裳男子,手上拿着不知从哪里拿来的小铜镜,正对着铜镜里面的自己和她说的状元郎上下打量并对比着。 若说臭美,整京城没人能比得上李三公子,当初,就因为沈清清一句,“你穿白裳最是好看。”他的衣裳竟然都换成了白裳,这一穿就是好几年。 “状元郎喜欢素色衣裳,喜欢清淡食物,不喜庸俗之物,我身上的这些金饰,应是不要了。” 李狄秋轻哼一声,眼眸微眯看着远去的那一抹青鸦男子,眸中闪过一丝妒忌。 如若他知道他会因为状元郎失去他的姑娘,他就不会离开京城去江南,远走边疆,到后来他再回想起心中那个傻姑娘,总是泪流满面,湿了衣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