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的处境也没了主意,再打开信纸,上面也是两行、八个字:初选已过,全力以赴。
我很快记起这香气在哪闻过,这熟悉的精致感扑面而来,一定错不了。
看样子我养伤这段时间不小心错过了初选,既然如此,他们又何必赶鸭子上架嘛,强扭的瓜不甜,强行选美的姑娘是不会幸福的!
旅店老板逃避我的唉声叹气,心虚地低头看账本。我想套他的话,直剌剌地凑过去,“你那话本子呢,不看了?”
旅店老板一手过来封口一手靠在自己的嘴唇上,让我噤声,别让堂中的客人听见。他稳重和蔼的老板形象,可不能被毁了。
我轻轻掰开他的手,“哎呀,不要这么紧张嘛,话本子写出来就是给人看的啊,我看那些小说、图册之类,人人都有收藏,只不过平日里不大示人罢了,也没什么好丢人的嘛。”
“不丢人为什么从不示人?你别害我了。”
老板并不上当,我知道,但凡入此道者,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不再少数。更别提,寤寐思之,挑灯夜读,眼下青黑,气血不足,一副夜间做了盗贼的模样。有甚者,哭哭,笑笑,悲书中悲,乐书中乐,全然入心,一点儿也放不下了。
这些天我眼看着老板连追了这系列的现存三本,想必对大结局的内容是抓耳挠心,耐不住地想知道。
巧的是,这本烂俗的本子,就是我那天赋异禀却又不搞事业的发小燕飞所作。
不知是巧还是不巧,他狠心下笔所作内容,竟是以我和许棠为蓝本,加上他添油加醋、凭空想象、自由发挥,还真让他卖出去了,也批量印刷了一些,还连更了三本,真真是情定三生,可歌可泣。号称知仙门密闻,道清前因后果,成就一段虐恋情深。
在我的威胁下,他勉强同意为我报仇,把男主角写死。
前头情情爱爱、痴痴缠缠的内容我看了就想打人,但也耐着性子,准备以此和旅店老板交换情报。
但见旅店老板捂住耳朵,一脸仇愤地盯着我,不让我再多说一句。
怎么,他不想知道结局?
我还打算说,把他的手摘掉了再说,他却飞快妥协,不再给我发挥的机会。
“别别别,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后续。”
我乐得逃避,这本也不是个和美的故事。
且细听旅店老板给我汇报那位神秘人的传闻。
传言此人俊美非常,爱好一切美好事物。二十多年前搬到沐花镇,选得当年魁首,甚至被赞誉百年第一。后来退居幕后,只愿妆扮世间美好事物,并不怎么露面了,所以好些人对他的了解也不过靠口耳相传,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此人自称……
“芳心主人。”
我在信纸的背面找到了一行小字,接过老板的话。
狂。
是要揽尽天下女子芳心的意思?
“其实,就算男人见了他也喜欢。”老板在旁补充他的美。
我晃了晃头,跳出我以柳湍美人为蓝本做的想象,专心跟老板打听起选美的道道。不求第一,也得表现出我下了功夫,不能被神秘人挑了毛病,回头为难于我。
这次真是一双靴子就把自己出卖了。
讨论完事情,老板扭扭捏捏,还是没忍住,问了我一句:“故事最初所言,仙门秘闻,野猪精怪诱拐仙门弟子,到底是真?”
我恶从心来,就要接话道:“男主角魂飞魄散,女主角生活继续,爱情故事不断。”
刚说一个字,就被别人打断。
“是假。”
我和旅店老板齐齐望向那年轻人,看他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风尘仆仆,衣服算不上干净也算不上完整,比乞丐高强不了多少。只看他脸蛋,稚气未脱,听他说话神态语气,却显老态,像是历经人间情故。
“显然是假。话本里说是长可怖獠牙的野猪精怪,可是雄性野猪才有长长的獠牙,雌性的并不突出。书中写道女主角修炼不精,偶尔还会露出原形,自然也没本事凭空长出一对象牙般的獠牙。”
“你认识?”我小声问老板。
“老板,又见面了。姑娘好,”年轻人很客气,“老板,我还是讨一碗水喝。”
“好好好,沈兄弟往里面去,自有人给你倒茶。”老板热情招待,感情不赚钱的买卖他也这么热心。
“白水足矣。”年轻人一边道谢一边往里走。
“他不是仙门人吧。”我看着那小伙子,实在想不到仙门哪个门派会败落到这种地步。
“哦,一散修门派的,偶尔来走动,这么些年也就面熟了。不过他们古怪得很,你没事还是不要同他往来。”老板见我问他,恐我对他来了兴趣,提前跟我说了明白。
“为什么?难道仙门就不能和散修的交朋友了?你不要搞歧视好吧。”我无理取闹一向可以。
“不是这个意思,唉,这怎么说呢。也不是我背后说人坏话,温姑娘,你听我实话跟你说吧,这个小兄弟修习的,正是所谓的寻骨之术。我们家做仙门生意也有些年头了,谁不知道寻骨之术是邪门歪道、不切实际?这些个年轻人啊,也不知怎么就糊涂了,一个个呆头呆脑,学的跟他师父一模一样,到最后连名字都改的一样,终其一生在九州四海探寻神骨的下落。这样的人,你还是别去招惹的好。”店家小声同我说道,也是提前给了我忠告。
我扭头去看那年轻人,他专心地喝他那一碗白水,分明是年轻鲜活的肉体,周身却带着一层暮气,让人瞧了心里发怵。
他喝完了水,离开旅店之前冲我和老板点了点头,表示谢意。
我也垂了下头,心里有惑,说不清从何而来,侧头问老板:“你说的这位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说是叫沈没,没齿难忘的没,”老板再次嘱咐我,“你可记住了,下次遇到绕着走。”
沈没的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反正他愿意信那说,也不干我的事。
没几日,就到了终选。方法倒也简单,便是百十八位参选者,花车出游,绕城而行,其间游人掷花,得绢花多者胜。而在花车之上,不论你是弹琴还是作画,不论你煮香茗还是舞剑器,各显神通。
栖木山的人也知道了我要参加选美的事,白敛默许了,他们也乐得参加热闹。
桐尾和我在房中苦思了半日,否决了琴棋书画诗酒茶一切可能,最后一致决定我到时候原地打坐,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这是不是个馊主意我不知道,但是桐尾帮我打扮的时候也算是尽心尽力了,还去给我借了全套头面。我对着镜子照了照,甚是满意。选美之时花色浓郁、群芳争艳,我一定能淹没在花丛里,且这番装束的确让我和桐尾费劲心力财力,芳心主人也挑不出毛病。
带着这份心机,我如愿以偿坐上花车,接着便闭目养神,不再动弹了。
舞乐。欢呼。沐花节特有的香气。
这些天倾城欢宴,热闹非凡,众人玩乐到发狂,纷纷掷重金购买尽可能多的绢花赠给自己欣赏的姑娘。
我后面一辆花车的姑娘的琴声断了一下,很快又续了上来,我听到她轻讶和轻笑,原来是一朵绢花正砸中了她,这才扰了她的琴音。
眯眼瞧了一下,一个满脸红光的年轻人正对着花车傻傻的笑,他两手空空,手里的绢花已然送了出去,他摸索身上试图再找一点银钱买花,最终失望地垂下了手。
我闭了眼,不再看这些俗缘。
大同小异,无非如此。
爱而不得,思量成疾,棒打鸳鸯,抱憾终身。
原本以为送绢花给她是最好的,最后才发现最好是自己放手,让她得到其他人的花。
看多了,便没什么兴味了,其中苦涩甜蜜,任他们品尝咂摸。
花车游行所过之处嘈杂,我也是一直闭目养神而已,不曾睡着。心里暗算了时间,第一圈也快一半了,扔给我的绢花是一朵没有。
栖木山的老头那么抠门,还是别叫他们买给我了,投选用的绢花卖的可不便宜。
呆坐着,仔细分辨人群里不同的声音来练耳朵,打发时间。
“紫藤紫藤,第一妙人!”
看来是哪位美人的拥趸,喊得还很有组织有纪律,佩服佩服。
等下,喊的最大的这个声音怎么这么耳熟?
我再一次把眼睁开一条小缝,在人群中准确定位了决明。
这小子,光我看见他就扔给人家姑娘三朵绢花,往外掏钱丝毫不带肉疼的模样,反倒一脸幸福和陶醉。
我深吐了口气,假装自己并不在意。
白敛不喜这种热闹,可能还被人拉着在宴席上喝酒,排除。杜若对我们桐尾有意思,排除。决明那小子就不提了,而白珽因为腿伤,这段日子都不大出门,其他人就更不会赶着来拍我的马屁了。我们桐尾帮我租头面也花光了带来的钱,这会儿也是有心无力。
一圈下来一朵绢花也没有,好像也有点尴尬。
我纠结着,但考量了自己的情况,还是低调为主,不急争这些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