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五章(1 / 2)二十世纪最后的浪漫主义首页

1999年10月15日

果然老天还是舍不得我啊,今天有让我醒来了。

一醒来就有饭吃,真好!啊,世界,好没好啊!

这是什么?许医生的名牌蛋炒饭吗?饭粒粒粒分明,每颗饭上都粘的蛋,很软很香。

你能感受到每一颗米和蛋手牵着手在嘴里欢呼雀跃转圈圈,香气从合着嘴里都能跑到鼻子里,然后窜到脑子里。

不由自主地闭上双眼,嘴角忍不住上扬,牙齿和米粒和蛋碰触着,很轻柔很和谐。

咀嚼碎了之后米蛋们融合在一起,滑滑梯从食道到我的胃里,然后接受胃壁的亲密拥抱,再一次吸收,再接着溜滑梯。

好了接下去我就不讲了,免得你们有画面,反正就是这个样子,两个字,好呷!

跟他们一天三顿小烧烤来比,我选择一天三顿蛋炒饭。真是不懂美食,烧烤吃个什么呀,都把食物给糟践了,直接吃辣椒粉沾孜然粉不就完了,反正你也吃不到别的味。

怂一下,这里仅代表我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如果有什么意见请找隔壁的许医生,谢谢。

好像有点干,光吃蛋炒饭的话,不如来点啤酒吧!

也是节省界的扛把子了,前天晚上喝得还剩一口的啤酒许医生都给我冰冰箱里头了,不得不说温婉居家不卑不亢啊!

不过这样才能满足我一时的酒瘾。也是够了,一瓶啤酒喝三天也好意思说自己有酒瘾,如果让别人听了去了岂不是很丢人了。

我倒不会这么想,要是勉强自己,喝不合自己酒量的酒那就是逞能,把酒喝得既为难又难堪。

完全没有这个必要,酒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享受喝,放松喝的玩意儿,被这么一劝一逼的,以后看到酒都不热爱了吧。

人有多少不爱酒的,你看看文人墨客们,谁不是不是小酌怡情,把酒话桑麻,对酒当歌,举杯邀明月的。

别把酒说得那么不济,不是谁都会喝酒误事的,像我,我就不会啊,永远不会,因为我根本就没什么正经事做。

一天天守着这些旧书,翻来又翻去,抄抄写写的,问我无聊吗?不会,怎么会无聊呢?多少公务员的工作不都是这个模样的?

他们还有压力呢,领导检查呀,同事竞争呀,三十不惑,应该吧。我看他们一个个聪明绝顶的。

估计都上有老下有小吧,人生美满幸福了哩,不像我孤寡一个,酒都没得喝了。

说了这么多口都干了,这么一口小酒还没把我嘴唇润湿呢咋就没了哩?

啥玩意儿?刚刚什么东西往我脚上爬过去了?还毛茸茸的,该不会?老鼠?

算了,它会自己出去吧,来哪儿不好来我这儿?我酒都喝不够喔,像是有东西让你吃的样子吗?傻孩子。

“喵……”

嗯?不是老鼠啊?

原来是只猫啊,你怎么这么小一只啊,都跟老鼠一样大,还有你也跑太快了吧,我是会吃了你吗?

喔,那可说不定哦,要是我真的饿到一定程度了,那你就是非常时期的食物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啊,你进了贼窝了。

“喵……”

怎么?叫啥叫,现在你走还来得及,走吧走吧,哪里来的回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