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她重伤未愈消化不好,于是文火慢熬,小粥锅“咕嘟咕嘟”地冒着泡。
钱白白取了银针给她医治,开了方子交代冯三去药铺抓药。待冯三买药回来,钱白白又亲自给她熬药,熬好了药端到床边。
慕未明站在床边伸出一只手,接下了钱白白的药碗,坐到朝汐的床边。
瓷勺里成了一勺药,放在嘴边吹了吹,递到裹着棉被而坐的朝汐唇边。
“喝药。”
朝汐听话地张开嘴,喝了一勺药。
药很苦,朝汐的一张脸皱成一团,她伸手拿过药碗,说:“我自己来吧。”
说完,“咕咚咕咚”,仰头就将一碗药大口喝干。
“呼,太苦了。”嘴里还有余味,朝汐的一张脸依旧拧巴得很难看。
她实在不明白那些一勺一勺喝药的,那样不是更苦吗,这种情况当然要咬紧后槽牙一饮而尽,难道还要细细品尝吗!
“给。”慕未明伸出手掌,掌心放着一小把葡萄干,他说:“要是实在太苦,就吃点这个。”
朝汐没有言语,弯身低头,直接用嘴去够那些葡萄干。
一口将掌心的葡萄干吃进嘴里,慢慢咀嚼,这苦味才在口中渐渐淡去,被那香醇的甜味所替代。
一碗药,一把葡萄干,顿时就让朝汐尝到了苦尽甘来的滋味。
这世的苦皆是越品越苦的,唯有甜才能越尝越甜。
无论是葡萄干也好,熬得稀烂的米粥也好,扎进穴位里冰冷的银针也好,在披着棉被邋邋遢遢的朝汐心里,皆是一块慢慢融化的饴糖。
行路之苦,复仇之苦,无奈之苦,甚至还有无能为力之苦。
这些生活的苦痛积累到让人面目可憎之时,心中慢慢融化的饴糖便会从中调解,一块不行,那就两块,总有一时能够遮住苦味,成为舒展眉眼的,苦尽甘来。
……
夜晚,大家都睡了,朝汐吃了钱白白的药,伤势好了很多,只要近期不再消耗元气,好好休养,过个十天半个月便会无碍。
初秋的这第一场雨下过之后,百里城的夜晚开始笼罩在一片雾气之下。
晚风很凉,朝汐站在窗前披着一件衣衫。
月色朦胧,散淡的光辉穿破了雾气,洒在窗棂之前的那柄小剑身。
无柄之剑,没有剑柄,没有剑鞘,只有一个一寸来长得小小剑身。
朝汐瞧着它,十分地发愁起来。
断江说它是无柄剑,那日在神尊居所,神尊也曾提过世间四宝,分别为锁魂盅,炽毒珠,无柄剑,和青石门。
可朝汐确实不知道,这无柄小剑为什么会在她的小柴刀里。
那把小柴刀明明是裘老头在她生辰之时,在洛宁城里一个打铁铺中给她专门做的。
为什么,柴刀碎裂之时,刀身之内居然还藏着一把小剑。
而这把小剑还是什么宝物!
“哎!”说起来,她身的宝物也算是不少,可惜,一样儿有用的都没有!
锁魂盅也好,昆仑墨笔画江山也好,还没研究出个门道来,这回又来了个无柄小剑!
朝汐瞧着这通体泛着寒光的剑身,再次发愁地叹了口气。
“还不如原来的柴刀!”
“这玩意儿,拿都不知道拿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