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你很独特!”
林云拍掌称赞,却不吃他这套:“但一般人都选楼下附近的,原因只有一个——近。”
“这个‘近’除了会迎合懒惰的选择,它也会催发出信任、亲近等等隐性好感,这些隐性好感会在做生意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理,我这家店在商业街出口,距离商业街里的店铺近,距离商业街外的店铺远,因此对商业街里的店铺宣传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商业街外的店铺会有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就是我将宣传对象着眼于商业街里的理由!”林云不容置疑地说。
其实如果他真的将目标客户完全着眼于商业街,就应该在商业街里开店,而不是在出口开店。
在出口开店,是为了方便以后向外扩张,但那也是以后的事,不是近期的目标。
“就算是这样,可商业街都已经派发过两次了,重复派发,岂不是事倍功半?”张恺文问。
“并非如此,重复派单也是为了拉近我们与店铺老板之间的距离。”
林云摇头:“假设距离在两百米内,我们才能与客户做生意,那我们与商业街里店铺的距离是一千米,与商业街外店铺的距离是一万米。”
“假设每次派单缩短一半距离,那第一次派单后,我们与商业街里店铺的距离是五百米;第二次派单后,我们与商业街里店铺的距离是两百五十米,现在只差第三次派单就能拉近到了两百米内,从而做成生意。”
“那我们与商业街外店铺的差距呢?”
“是四次!”
“也就是说,对比下来,就是再给商业街里店铺派一次单就能做成生意,和需要给商业街外店铺派四次单才能做成生意,一比四,哪边划算,不用我说吧?”
林云说到这里,话就停下了。
吴辉和张恺文瞠目结舌,林老板的话听起来头头是道的,可怎么感觉是在胡搅蛮缠呢?
林老板的话,毫无疑问是站在老板的角度去说的。
但在我们看来,无论怎么分析,都是往商业街外派单最好!
因为——
“多次派单就是骚扰啊!我们嫌丢人!”张恺文干脆说出心里话。
“不要嫌丢人,放下心理负担。”
林云不以为意地说:“想想看,哪个店铺老板会真正恶人恶语的?真遇到那种老板,有前两次经历,你们肯定会主动绕开啊。”
“您的意思是可以不必全部店铺都去?”张恺文问。
“当然不必,只挑你们觉得态度好、有可能做成生意的店铺去。”林云说。
“那……”
张恺文有点犹豫,他感觉快被说服了,可要就这样去做,却又不愿意,总觉得应该再挣扎一下。
这时吴辉突然拍起胸膛,大声说:“那就没问题了!您出钱,我出力,薪水到位,合情合理!”
“吴辉!”
张恺文张大了嘴巴,这人是二愣子吧!?
明明还有可能挣扎,他这一表态,不就把路全部堵死了吗!?
而且他还是第一个尝试说服林老板的,怎么也是第一个放弃?
说起来……他上次重复派单也是这样!
当时就是他第一个表态的!
他就那么喜欢奋斗,那么喜欢吃苦耐劳吗!?
这岂不是奋斗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