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右一直交谈到他们蹦迪结束,回来。看他们满头大汗地样子,一定是嗨过头了!
我适时给他们倒上啤酒,但是老北和小菜却自顾自抓起一瓶,用牙咬开瓶盖,一仰脖,咚咚咚咚喝个精光,然后往桌沿砸了一下,砸出无数锋刃来,直接转身奔向迪高厅。
我和小右呆住了。
一场酣战过后,大家都是血流披面,倒地呻吟。
对方是环宇修理厂的几名员工。
要是没有小右在,我可能会抄起转椅砸向刀捅小菜之人。
最后警察来了,送医的送医,进局的进局,有条不紊。
据说是对方挑衅的结果,恰巧碰上闷闷不乐的老北。
小菜性格温和,竟然没来由地,受到老北的蛊惑,最终获得身中七刀的命运,但老天有眼,又活过来了。
老北呢?毫发无损。因为对方不认识他,又兼他一冲动摔了一跤,把酒瓶子摔得只剩一个瓶盖捏在手里,只得傻站着,让对方误以为是局外人。所以对方七八人呼啦啦直扑小菜。
小菜左冲右突,上蹿下跳,也刺伤数人,但终究寡不敌众。
我曾经说过,每次聚餐,必有大事发生。那次居然差点把小菜的命搭上,这是万万都没想到的。
我这一生不宜请人吃喝,是铁定的事!但我这么说,所有人都嗤之以鼻,说老板做大了,格局反而小起来。
我有苦难言,又兼染了个妖怪发型,心里颇不是滋味,所以第二天跑到李青发廊那里,准备把头发都剃掉,但是李青发廊已经关门大吉。我在买帽子和去别的发廊之间权衡良久,最终还是买了一顶帽子。毕竟经济太萧条,省一点是一点,省下来给员工们发工资也是好的。
我的意思是帽子总要比剃个脑袋便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