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章:新朋友(2 / 2)北漂之我的时代首页

方凌说道:“我不喝酒,酒精过敏,而且还得开车。”

王大宝说道:“我喝,来瓶贵的。”

牛排上来,方凌吃了一口,嚼了两下吐了,拿起餐巾纸擦了下嘴,说道:“酱还行。”

然后招手叫服务员,说道:“打包。”

服务员小心翼翼地问道:“先生,有什么不妥吗?”

方凌答道:“没事儿,打包,拿个塑料袋装一下就行。”

服务员不敢再问,转身走开,林岭问道:“咋了?”

方凌答道:“拿回家喂狗。”

王露露从朋友家抱回来一只纯白色的哈士奇,朋友说,纯白的哈士奇很特别,碰上懂行的,能卖个好价钱,但大多数人是不懂行的,而狗长得快,大了就没人要了,问王露露要不要,如果王露露不要,就要卖给狗贩子。

王露露是个心软的人,好歹是条命,所以就没跟方凌商量,直接抱回家了。

说实话,方凌心里特别不高兴,因为方凌不喜欢小动物,不管是什么动物,但是王露露喜欢,而且王露露煞有介事地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狗一命就算造不了七级,也算是件善事吧?”

所以方凌同意把狗留下了,王露露给狗起名叫大白。

这是两个月前的事了,这两个月,方凌发现大白特别有眼力见,他心情好,大白就撒欢,他心情稍差,大白就卧在角落里,一动不动,连大气都不出一声。

方凌觉得很奇怪,王露露告诉他,动物的感知能力比人强得多,而且动物是默认首领,方凌是家里唯一的雄性,所以大白把他当作首领,任何时候都要看方凌的脸色行事。

方凌觉得有意思,时间长了,也就慢慢地喜欢上大白了,虽然偶尔还会在它犯错的时候打骂,但在吃的上面却从不亏欠。

林岭说道:“再点别的。”

方凌摆了下手,说道:“不用了,我喝饮料就行了,其实我更喜欢吃拉面,今天就是想来尝尝这家的味道。”

王大宝说道:“对面就有拉面,要不你去吃去。”

方凌摇头:“不去,他家的面是糟的,揉面的手劲儿不够,汤味也不浓。你们这个美食街就是蒙钱的,全仗着周围上班的人没得选,只能在这儿吃。”

林岭笑着说道:“哥们儿挺会吃呀。”

王大宝说道:“他媳妇是西安的,他跟着去了一趟,然后就对北京的吃的横挑鼻子竖挑眼,有本事你做呀。”

方凌说道:“屁话,我要嫌冰箱不好,我他妈还得会制冷啊?”

林岭和王大宝一起笑,方凌又说道:“西安的拉面,首先就是筋道,一碗面从吃第一口,到吃最后一口,都是筋道的,哪像北京做的拉面,在汤里泡不到一分钟就糟了。”

“还有牛肉,我真佩服北京做拉面这些人的刀功,他能把肉切得跟纸一样薄。西安的拉面,肉是成片的,在西安你敢用这种拉面糊弄人,用不了一星期就倒闭了。”

王大宝呛道:“西安那么好,你跟北京待着干嘛?去西安呀,又没人拦着你。”

方凌说道:“我是要去呀,等我把北京能挣的钱都挣完,我就去西安。反正我是外地人,去西安跟来北京没什么差别,去了西安还有自己的房子住呐。再说了,北京是你家的?我是走是留,你管得着吗?”

林岭问道:“你在西安买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