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得很,三天两头就送吃食玩意过来,经常写书信来往。”丫鬟突然眼睛一亮,“房间里还有小姐收藏的书信!”
话音未落,丫鬟立马起身去梳妆台拿书信,动作熟练的找到藏在胭脂里的钥匙,然后打开了柜子,拿出了一叠的书信。
时锦接过来看了一眼,立马就发现不对劲了,这李家公子大约是不喜欢她的,字里行间的甜言蜜语虽多,但却过于单一了,而且看着很肤浅。
李公子是樊城第一公子,有才华有文化,明年就要去晋城考取功名,参加科举考试。
这字写得漂亮没话说,但这么有才华的人怎么写出来的文章就不怎么有才华了。
大小姐还专门用花来装饰书信,这上面都有一股浓浓的玫瑰香,显然她是非常喜欢这个李公子的。
“我记起来一件事了,之前大小姐在柳河边看到李公子跟一个女子在一起散步,后来小姐便哭着跑了回来,我觉得那女子跟李公子的关系匪浅,而且李公子虽说经常送礼过来,但却很少跟小姐见面。”
“什么时候?”时锦抬头。
丫鬟想了想说道,“一个月之前。”
时锦抽出一个月之前的书信,看到了那个解释,李公子解释说是表妹,末尾说了一句:爱之则信,不爱则弃。
如果爱他就信任他,如果不爱那就退婚。
语气很随便的一封信。
在此之后,李公子的书信越来越敷衍。
依时锦的看法,他压根就不喜欢大小姐,估计是被发现了喜欢的人,有点跟大小姐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最后的回信刚好就是在一周前,也就是大小姐异常的那几天,说是要退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