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9.辩论(1 / 2)春来首页

陈晨回家后和万璇商量,把陈孚和陆晨的意思讲了,万璇听后皱眉,陈忱心里咯噔一声,老婆这是不同意啊。

“陈忱,如果哪天我们离婚,而我们只有一个孩子,你要跟我抢孩子抚养权,我肯定跟你拼命。”

“老婆,我对你忠心耿耿,你不要想这些有的没的。”陈忱赶紧哄老婆。

“卫心骂陈孚缺德还真不是冤枉他。”万璇冷笑。

陈忱不敢说话。

“你们说的冠冕堂皇,说到底不就是想把孩子给韩煜吗?是,秦沁现在确实不具备当单亲妈妈的能力,但是人都是成长的,她还能一直这么天真?”

“我和陈孚虽然没什么接触,但是以前也听说过他,他以前有现在这么爱老婆顾家?如果他没有和卫心结婚,他娶个门当户对的,他现在和你差不了多少。估计都以为孩子吹口气就长大了,哪里会像现在每天陪孩子玩,每周有个家庭日。”

陈忱被老婆埋汰也不敢还嘴。

“秦沁能考上985,她的智商就不会差。是,她这些年顺风顺水没吃过苦所以有点想当然,但是如果她真遇到事,她就完全束手无策,一点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没有?”

“她经历了这些,自然会慢慢成熟,变得坚定坚强。你连成长的机会都不给她就否定她?你真是她亲哥。”

“她是想和韩煜在一起的,既然她想,那我就帮她实现心愿,哪里错了。”陈忱委屈。

“韩煜不适合秦沁。”万璇想也不想的否定陈忱的话。

“你以前不是觉得韩煜挺好的吗?”陈忱奇怪。

“以前韩煜喜欢秦沁,我当然觉得韩煜还不错。可是现在韩煜对秦沁还有几分感情呢?男人之于女人就像花需要养料,女人要找一个赞美她,肯定她帮助她茁壮成长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否定她,对她连基本的尊重都没有的。”万璇冷着一张脸。

“韩煜对秦沁还是有点感情的,否则她根本不可能有怀孕的机会。”陈忱还算客观。

“那是以前,秦沁拿了你2亿,韩煜心里就没点想法?”万璇可不好忽悠。

“那2亿是我自愿给的,不是秦沁要的。”陈忱分辩。

“有区别吗?事情的关键在于她拿没拿,不在于是谁主动的。”

“哎,陈孚也这么说。”陈忱叹气。

“当初陈孚和卫心分手,卫心手上有一套陈孚给的房子,她坚决把房子还给陈孚。如果她不是坚决把房子还给陈孚,她和陈孚早就分手了,怎么可能结婚,哪里还有现在的日子。卫心拿陈孚的钱还算师出有名,秦沁拿你的钱算怎么回事?她跟陈家有半毛钱的关系?”

“也是我爸爸的意思,算是对我生母的补偿。”陈忱不认同。

“普通人全家总资产1千万就属于前01,2亿,你生母值这么多钱?”

陈忱黑脸,万璇才不管他黑不黑脸。

“秦沁拿了你的钱,韩煜对她还有多少尊重,本来感情就不深,再这么来一出,更没多少。”

陈忱叹气。

“你说她想和韩煜在一起,但是不是她这种做法,她这样只会把男人越推越远。”

陈忱点头,他是男人,更了解男人的想法。

“陈孚如果真的是为了秦沁好,应该让卫心教教秦沁,她是怎么给陈孚洗脑,让他心甘情愿变成24孝好爹的,而不是这些馊主意。”万璇不屑。

“他的意思就是先结婚,婚后再把韩煜的心拢过来。”陈忱无奈。

“结婚的目的都不纯,怎么把韩煜的心拢过来?两个人只有彼此都意识到对方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那个陪伴自己过完此生的人,两人才会尽心去付出,一起努力经营好家庭。”万璇翻个白眼。

“按你说的,两人不结婚,更加没有一起付出经营的动力了。”陈忱摊手。

“你还是和韩煜谈谈吧,开诚布公的谈一次,他能不能用平常心对待韩煜,不带爱慕,更不带鄙视。”

“还是要看韩煜的意思。”陈忱苦笑。

“两人关系不对等,本来就是强势方主导一段关系。”万璇不以为然。

“韩煜其实不适合秦沁。”陈忱总算讲了句实话。

“哦?”万璇挑眉。

“韩煜那个人张扬随性,在家里是最小的,从小就没承担过什么义务。简单来讲,他对家庭的责任心不强。不像陈孚陆晨都是独生子,从小就知道得挑起家里的担子,很有责任心。所以陈孚对卫心也好,陆晨对周岚也好,除开感情,还有一份责任心在里面。所以他们能配合卫心周岚的安排。韩煜不行,他从小无拘无束惯了,哪里能受得了家庭的束缚。”陈忱叹气。

“韩煜对工作怎么样?”

“对工作倒是很认真负责。这个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他敢马虎吗?”陈忱好笑。

“既然对工作能认真负责,对家庭一样可以。以前只是不需要他负责,他上面两个哥哥顶着,他没机会。如果他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只要秦沁肯用心调0教,慢慢总能调0教出来。”万璇不同意。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陈忱叹气。

“你呀,为什么不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别人呢?10年前的你和现在的你是完全一样的吗?”

“那你的意思反而是支持他们在一起了?”

“不是,我只是否定你说的韩煜没有家庭责任心的观点。”

“我先和韩煜谈谈吧,虽然我觉得没什么好谈的。”陈忱皱眉。

“你试都没试。”万璇无语。

陈忱举双手投降。

陈孚回家后,卫心对他没啥好脸色,陈孚无语,为了别人的事被老婆收拾。

“今天又做什么缺德事了?”卫心皮笑肉不笑。

陈孚举手投降,“老婆,我们正常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