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我不帅吗(2 / 2)追欢寻影首页

戚彻轻轻的一把揪住戚婷的耳朵问:“说句帅,你能少块肉啊?”

戚婷说:“做人要诚实,这还是你教我的呢。”

戚彻只好放开戚婷的耳朵,摸摸她的头。然后对所有人说:“都想吃什么?地儿随便挑,东西随便点,我请客。”

戚婷说:“我想吃凉皮儿。”

戚彻搓了搓自己的脸,说:“戚婷啊,你就这点追求啊?”

戚婷说:“我就喜欢吃凉皮儿。”

戚彻说:“哎,这丫头也太好养活了。”

进了饭店,戚彻点了六十个羊肉串,一个大盘鸡,又给戚婷和叶筱每人点了一碗儿凉皮儿,又要了五杯卡瓦斯。吃过之后,五人又在伊宁市大街上转悠了一阵,才回到宾馆休息。第二天戚彻醒来之后,方翔、莎撤、叶筱、戚婷等人已经不在宾馆了,他们自然是去考试了。

戚彻洗漱完,又去昨晚撸串的饭店,要了一碗碎肉拌面吃了。吃完之后,又在街上转悠着。戚彻发现,伊宁市不大,但还算干净,街面没那么脏。戚彻依旧穿着莎撤买的那件足以令所有中学生都羡慕的修身中山装,双手插在兜里,左顾右盼的望着伊宁市的一切。经过一家烤包子店,卖烤包子的维吾尔族大叔,笑着问他要不要来个烤包子,戚彻回之一笑,摇摇头,示意他不要。

走着走着,又经过一个卖冰激凌的摊位,看着制作冰淇淋的机器,戚彻突然想起自己学校大门口拐弯处,常年卖冰淇淋的维吾尔族大叔。那个大叔卖的冰淇淋和其他人卖的冰淇淋不一样,他的冰淇淋是他用自己独有的配方做的,吃起来和别人卖的完全不一样,做法其实很简单,戚彻有一次亲眼看着大叔做,发现主要材料是牛奶。吃过的人,有些说很好吃,他们很喜欢;但也有人说不好吃,他们不喜欢。戚彻吃过一次之后,就深深的喜欢上了大叔做的冰淇淋,从那以后,每次放学,只要身上有钱,他都会买上一个,吃着回家。时间长了,就和卖冰淇淋的维吾尔族大叔混熟了,只要戚彻经过摊位,都不用他开口,大叔就知道他想干什么,于是对他笑笑,戚彻也报之一笑。

戚彻走到冰淇淋机器前,问摊主买了一个冰淇淋,吃着离开。冰淇淋很凉快,正适合这个天气吃,但戚彻吃着没什么感觉,总觉得没学校拐角处卖的好吃。经过公安局门口,看了一眼公安局,戚彻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抬腿便往住的宾馆跑。到了宾馆,留了一张纸条,便匆匆离开了宾馆,到放拖拉机的地方,取上拖拉机,开上就往桥林镇跑。

手扶拖拉机的机头上,戚彻放着莫林菀送他的那支小型录音机。回去的路上,录音机里放着一盘伍佰的磁带。戚彻将录音机的声音,开到了最大声,因为拖拉机声音也不小,要想听得够清楚,只好将声音开到最大,戚彻喜欢这种声音很大的感觉,用黎鹤的话说,这很拉风。此刻,录音机里播放的是伍佰的《世界第一等》。

l?n sing ê hong king/tshin tshiǔnn tuā hái ê hong íng/ǔ s? míng ǔ s? p?ng/tshin ài p?ng iú lí tio?h sió sim/l?n sing ê khuan king/khin tsia?h māě tshut thau thinn/mo?k uàn thinn mo?k i? l?*******ūn miā phái lóng sǐ i sing/tsi?t pue tsiú nn?g kak g?n/sann put gǒo s? mā lai tàu tīnn/nā beh kóng pua?h kám ts?ng/guá sǐ sè kài tē it tíng/sǐ ian hūn sǐ tsū tīng/hó hàn phuà pak lai sann kìnn/m? kiann hong m? kiann íng/ǔ ts?ng ǔ gī hó hiann tǐ/té téê kong im/thit th? tio?h thàn siàu lian si/ki? b?ng lī b? liáu s?/tshian kim lan bué hó l?n sing……

人生的风景亲像大海的风涌/有时猛有时平/亲爱朋友你着小心/人生的环境乞食嘛会出头天/莫怨天莫尤人/命顺命歹拢是一生/一杯酒二角银/三不五时嘛来凑阵/若要讲博感情/我是世界第一等/是缘份是注定/好汉剖腹来参见/呒惊风呒惊涌/有情有义好兄弟/短短的光阴着趁少年时/求名利无了时/千金难买好人生……

迎着风,戚彻将拖拉机油门拧到底,放开声音跟着录音机的声音,破嗓子吼着。激动、高兴、却也担心、害怕。戚彻知道自己激动什么,也知道自己高兴什么,但他不清楚自己在担心什么,在害怕什么。

方翔、叶筱、戚婷、莎撤四人考完二十四中的招生考试之后,叶筱和方翔又去参加了市里每年一次的奥数竞赛,戚婷和莎撤只好陪着他两去,直到比赛结束,四人才一起回到桥林镇。方翔和莎撤刚回到镇里,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被戚彻叫去了他的小木屋。

去的路上方翔问:“戚彻,这么急死忙慌的,到底什么事啊?”

莎撤也好奇的问:“现在也不是冬天,也没兔子可套啊?”

戚彻平淡的说了一句:“别问那么多,到了就知道了。”

到了小木屋,方翔推开门最先走进去,屋里坐着个人,留着平头,皮肤黝黑,略显沧桑,但年龄不大,十七八九岁的样子,但不熟悉他的人,一定会以为他二十四五岁呢。方翔熟悉眼前的这个人,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所以他清楚的知道这个人目前只有十八岁,比自己大三岁。这时,莎撤也走进了小木屋,看见屋里的人,愣了几秒,然后眼泪不由自主的就溢出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