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不过这次你离远点儿,我自己去试试。”唐九天嘱咐道。
“行,走吧!我先去捉个小妖探听一下消息。”
唐九当飞到对岸,捉了一头身高近一丈的人形大脚怪物,很快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大哥,雷神的消息已经探听出来了,我顺便把那头百足龙的消息也探听了出来,那百足龙是一头上古存活至今的异种,擅长控水,实力和此地的雷神差不多,一个擅长防御,一个擅长攻击,这一下该有数了吧!”
“那雷神住在哪里?”
“沿着东海岸往南,到头有个小海湾,再向西走出百里左右,有一片沼泽,名叫雷泽,那雷神就住在那里,听说这家伙不但能控雷,还能控水,你多加小心。”唐九关切嘱咐的道。
“它速度肯定没我快,打不过我就跑,不会有危险。”唐九天自信满满的道。
其实扶桑的妖怪虽多,但主动攻击唐九和唐九天的会只有一个百足龙,其他的妖怪都把他们当成长相怪异的动物看待,这里的山鬼、大脚怪的生活方式与人类部落相似,但部分住在山洞,也有少数懂得利用地形搭建窝棚。
大脚怪届于人与猩猩之间,一身灰色或棕褐色的长毛,不过它们的脚特别大。
山鬼头上顶着一对尖角,算是长期吃不饱饭的穷人,但它们的智慧非常高,居然也懂得用兽皮包裹身体取暖。
河伯像是造物主和这种生物开了个玩笑,将人与鳖搅合在一起之后创造出来的新物种,皮肤或青或黄,身上没毛,屁股上还有一条三角形的小尾巴,这东西中原也有不少,算不得稀奇。
这一路上唐九在海里发现不少人鱼,他怀疑那是二十四神魔之中的陵人,不过他们没有时间去探查。
如果说中原是人类社会,那么扶桑就是妖怪的社会,由于他们的生活方式更为简单,所以也更平静安定,唐九一路上倒是见到不少山鬼合作捕猎野兽,采集果实,在海边寻找小鱼、小螃、小虾、贝类,不由让他想起在部落中的生活。
部落之中的人,每天如初而作日落而息,捕猎、采集、种植,大家团结友爱,其实这种安定的生活真的很好,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热衷于打打杀杀,争权夺利,如果人能稍稍抑制自私的一面,又哪来的那么多杀戮。
此时唐九突然生出一个荒谬的想法,离开中原,在这片相对纯净的土地上建立一个文明、友爱、和善、礼让的社会,用这样一个大社会环境,抑制人类的贪婪自私的一面,如果成功的话,就将这种文明形态逐步带到中原。
人的自私和贪念又岂是那么抑制的,无论走道哪里都会有那么一小撮不安定的毒瘤,总是为了自己的一点蝇头小利而伤害他人,除非是把这批人全部揪出来,送去重新做人,但是这种事情如何判断,如何界定,评判标准,由谁评判,评判人有没有评判的能力,都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