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缘因缘而生,因缘而灭,本无定性之理。
他小时候,他姨夫就喜欢摸着他的脑袋说:“旁人说我抚养你是恩德,你却不必把这所谓的恩德挂在心上。这本就是一种缘分。缘聚的时候,我们自然是相聚,缘分尽了的时候,就要分别。”
小的时候,每次一听这话他就吓得睡不着觉,以为姨夫跟他亲妈一样,第二天早上日出的时候就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凉的尸体。
如果有缘分的话,自然总会再次相见。本就不必强求。
但是如果能再次相见,也就真的有缘了,那他是不是应该做一点什么?
阿狸自然是不会把这样的话放在心上的。草原民族的人天性豪爽,她是知道的。但是她却没有占人家便宜的习惯。她只是又看了看对方身上那件大氅,上面的皮毛吧,怎么看怎么眼熟,突然就想起来了,开口问道:“这是熊皮的吧?”
冒顿“啊”了一声,没想到阿狸还在研究皮草的问题果然妹子们的关注点都特别奇怪。他不太记得这是黑豹的皮还是熊皮了,他隔三差五就得出去打猎,这样的兽皮多的用不完。
阿狸想到的却是我擦,这可别是我家白小花的老妈的皮吧?
把白小花送给她的那个小姑娘是怎么说的来着?
“它的妈妈死了,它一定很害怕。”
如果母熊还在的话,是不会让自己的熊仔到处流浪的。
阿狸下意识的离对方远了几厘米。
她承认这个匈奴人很聪明,也很友好好吧,就算他很友好但是她还是觉得有点瘆的慌。
冒顿从小最会干的就是察言观色,这还得归功于他那艰难的生活环境。阿狸这个举动他看在眼里。感觉就像被松树的松针扎了一样,不痒不痛的。
阿狸估计是意识都自己太不礼貌了狩猎本来就是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之一。毕竟他们住的地方地里也长不了粮食,不打猎又吃什么呢。而且熊这种物种吧,也只有小的时候看上去憨态可掬,但是一长大了就很要命了,想想看有一天白小花长成了动物世界里那暴躁的西伯利亚棕熊,吃果子吃腻了就顺爪抓个人来咬伤一口……咦,所以打熊这也不能算是错啊。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底下就是一片巍峨的山川,阿狸蹦蹦跳跳的四处看着,觉得心情舒畅多了。
她讨厌人和人之间的勾心斗角,而比较喜欢简单粗暴。这就决定了她在宫廷里绝对活不过一集。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谁也没有规定过她一定要在宫廷里嘛
“你明天要去哪里?”冒顿问道。
其实他想说的是,如果你没有别的打算,我就把你抢回去好不好?
阿狸一双眼睛四下里开始寻觅,她突发奇想,想到了一个特别好玩的事情。而且这个事情只能在长城做。
她随口回答道:“我吗?希望我明天就能回家了。”
回家?
冒顿仰起头来。
那金色的大雕在天上盘旋,孤雁从北向南。
“孤雁从北到南,也越不过我的领土。但是我却没有家。”冒顿看着大雁喃喃自语,但是他说的是匈奴语,阿狸听不懂。但是她却明白那种落寞的表情。
她有时也会这样。
人人都说她无拘无束,如风一般。可是即便是风,也希望可以有朵云可以让它思念眷恋。
这种感情,就像是大双对小双,娄静对自己的国家,又像是吕后对刘盈。
“我妈妈……就是个家庭观念不太强的人呢。”阿狸看着天上的流云,慢慢说道。
冒顿慢慢的扭过头来。
“她很能干,但是已基本没有什么太温柔细致的时候。她连吃饭都觉得多余,就更不要提烧饭了”
阿狸笑了笑,却不知眼角流出一点眼泪。
“我父亲也是。”冒顿看着天上的流云,其中有一只就像一只可爱的大狗一样。
他父亲天性喜好美色,他周围有很多美丽的女子。同时他父亲又是个很大方的男人,金银珠宝、锦衣玉食,从来不会亏欠这些女子的。所以,做他父亲的女人很快乐只要你别爱上他,你就一定是天下最快乐的人。
“小的时候,他身边那条大狗都比他对我好些。我每次出去打猎,那只大狗都会在营帐外面等我,天黑了都不回去,直到我回来。”
“做父母多么容易,却没有人说过怎么做好父母。”阿狸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片细长的柳叶来,呜呜的吹着。苍凉而凄婉的乐曲在长城上慢慢的传开,听了就让人落泪。
“这曲子真好。”冒顿说道。
“这是讲几个杀手的故事。”阿狸说道“杀手就是为了生存而被迫刀口舔血的人,没有人看的起。没有人会关心他们。生命就这样悲凉的进行着。我有时觉得我以后肯定会变成一个杀手呢。”阿狸歪了一下脑袋“我同学……同学就是跟我一起学习的人……就觉得我以后一定会变成一个杀手。”
当然,她同桌原话是她会成为一个“有情有义、武功高强的杀手”。
“那好啊,以后我有什么干不掉的人,就拜托你好了。”冒顿突然觉得心情特别好,一个狼心狗肺、狼子、狼狈为奸冒顿的汉语还在入门阶段,所以有很多成语他经常会用错的大单于,一个冷血的杀手,简直就跟今天的流云和微风一样相配。
阿狸其实很想说:“好啊,我们是朋友嘛”,但是一想到今天回去之后大双搞不好就要下手了,她明天早上一觉醒来就在二十一世纪了。
办不到的事情,她绝不轻易许诺。
看来没有说话,冒顿的心慢慢的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