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食堂整整等了十天,每天一日三餐,只要一下课就会冲到那里,直到人几乎都走完了,才离开。最后一天的晚餐,终于见到了她。
她背着一个紫色的书包,站在自动贩卖机前,正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要买哪一种。我立刻给室友说了声再见,就往那里奔去。好不容易跑到她边上,我悄悄喘了口粗气,继而装作十分惊喜地道:“同学,好巧啊,怎么在这里遇到你了?你是想买饮料吗?女孩子最好不要喝碳酸饮料,伤身。”
她似乎没听见我的话,只是拧着眉望着里面的各色饮料。我为自己捏了把汗。瞥到室友们投来八卦的目光,我更加不确定,却又厚着脸皮再问:“同学,我说好巧!你没听到吗?”
我正想拍拍她的肩膀,她却好像能看见,稳稳地错开,恰好让我的那只手尴尬地顿在了原地。我无所谓地挥了挥空气,淡定地收了,背到身后。又是再说:“终于意识到我的存在了。我还以为,你完全感受不到外人的存在呢!”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在里面选了一瓶矿泉水,扫码支付,然后面无表情地把我冷在原地,走了
留我独自在风中凌乱。
那一刻,却是坚定了我的决心。我势必要追到这样的女孩子。她于我,就像是迷宫那样,深不可测,又透着丝丝着实触不到的神秘。
于是,这样的一幕幕重复出现。我通过仔细观察,也发现了她的作息规律,得知她住的楼栋。一切,顺理成章。我为她买早餐,虽然每次都是还回来,或者是给了我那堆室友,在图书馆等地方偶遇,或是独自在僻静中偶遇其实是听她弹琴。她似乎烦了我这种追逐,后来索性无视。也会吃了我买的早餐。
我坐在她对面看书,也不会受到她的排斥。渐渐地,她好似习惯了我在她身边。那是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我“贿赂”了她们班的班长,知道了她的生日。那天,天气灰暗,我逃了所有的课,跑遍全城,就为了给她买一个她喜欢的生日礼物。可是,我对她的了解,远没有自己想要的那么深,我其实不知道,她真正喜欢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最后,泄气的我,勉强买了一个紫色的风铃,又买了一个蛋糕,回了学校。
踏入学校的时候,天上刚好下起了大雨。我出门不喜欢带伞。连忙脱下衣服护好手里的东西,我往天台奔去。那里是学校最高的地方,她经常一个人站在那里,戴着耳机,独自望着天空或远处发呆。没有谁知道她在想什么。包括我也不知道。
现在已经下课了,我想,这么特殊的日子,她应该会去那里。果不其然,我到那里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她整个人立在雨中全身湿透的场景。心里忽然升起了烦闷,一股自心中流来的心疼撑得我眼睛有些发酸。
我望了怀中未被雨浸透的两样东西,轻轻走到她身边,也学着她,盯着远处的景物。雨水从脸上砸过,却不影响我们能看清楚面前的一切。
我眨了眨眼,没有看她,说道:“怎么不带伞呢?”
她似是偏头瞥了我一眼,又回过去,语气中似是带了不一样的柔软。
“带了。只是,心若是阴了,打着雨伞,又有什么用呢?不过都是,画蛇添足。淋的是身体,总比,内心荒凉不堪好得多。”
我那时方才意识到,原来她,是那么的柔弱。她与一般的女生一样,需要被保护,需要温暖。只是,她一直把自己藏得极深,极深,深到,没有人有耐心一步步接近她。我忽而撇头看她,带着笑意:“我不管,你的心里,什么时候是阴天,什么时候是晴天。我只想,它现在,此刻,是遍布阳光。”
若不是我当时看到她的那一面,自是不会有后来种种。我们在雨里共撑一把伞,吃了那已经是稀巴烂的蛋糕。她说,那是她第一次收到除弟弟以外的人送的生日礼物,也是第一次,吃到别人送的蛋糕。我们抹得对方面目全非,开心得像两个傻子,不顾风雨,不顾前事所有。也正是因为那次,她对我说,既然我想追她,那何不试着在一起?若是不喜欢,不合适,也可以一拍两散。
她的果断和洒脱超乎了我的预料,我如愿和她在一起了。我们作为qingren的七年,有过吵闹,有过甜蜜,却从不越池一步。我们早就决定要共度一生,我们发誓要一辈子只爱对方一人。我们会有属于我们两人的孩子,我们会传授他们知识,会抚育他们成长那些太过美好的梦境,我们都想过。若不是我患了癌症,不久于人世,我也不会和她分手。原本,我们打算要结婚了
所有的挣扎和不舍,皆是因为一场穿越,彻底改变。她还是爱上了别人。若是茗菁早一些发现她,若是我在知道她在云沧时早一点过去找她,在她还没有喜欢上那人之前,会不会,一切都有了转变?
那她还是我的小如,我还是她的秋风。我们几十年的后半生,早被规划得无可挑剔,却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当我们再一次遇见的时候,物是人非,山长水阔,我已不是她的心上人。
高高在上的天尊也好,无名小卒也罢,我所要的,都不是这些。我与她,辗转三世,都没能在一起。
三生有幸倾心于她,三生无缘错过是她。晴初,晴初,不过是因为她像初晴时那么耀眼美好。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我与她,正如这词里的意思。她是尚若如,我是夏秋风。初见倾心,再见无意。
天宫中响起凄婉的上邪。那个意气风发,只喜蓝衣的男子,再找不回她的小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