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玩游戏,因为游戏里有我想要的世界。在游戏里探索世界,开餐馆,装修房子,开服装店,养女儿,很爽。每天都会给我钱,现实才没有这么好的事。
好喜欢睡西屋,大大的,不像小屋,只有床,还冷。
把我的小桌子也搬过来了,我所有重要的东西都在这里了。
转变了一个思维,就是写着玩的,因为我写书就是不赚钱,那就写自己想写的好了。
打算写一本新书,尽量多写一点的那种。不设限,就是写自己喜欢的故事。
没有赚钱情结,压力少了一些。
然后改变一下人生主线,还是找工作,找不到拉倒,找到就去上班。
小说变成兴趣爱好,这样就好很多。
有个粉丝让我猜猜她是谁,猜不出一点,随便吧。
早睡是不可能了,因为晚上我要写书。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只要每天能写写书就好了。
不爱上班,因为上班回来时间非常少,都用来写书没自由。不像现在,想写就写,想停就停,睡到自然醒。
还是喜欢我自己的叙事风格,习惯了。那就这样吧。反正一切都没什么所谓的,都差不多啦。
因为喜欢嵩哥,羡慕他做喜欢的事做出成就,于是我开始思考自己喜欢什么。
因为羡慕余华和史铁生写书写出成就,我也把这当成自己的目标。
史铁生身体痛苦,我精神痛苦,我们是一样的。他可以写出我与地坛,我却写不出深刻的文字,只有流水账一样的随笔。
写长文总是上帝角度,写随笔总是抑郁,这就是我的无奈。
写了两章,蛮开心的,很久没写长篇都有点生疏了。不晓得能写多久,爱多久算多久吧。
果然,写短篇才是我的舒适区。长篇的铺垫简直费心费力。我要写一辈子抑郁随记和短篇合集。这两个是我今生唯二的坚持了。一天两千字打底,上不封顶。我的两本百万字,会一起成长。
今天写了三章半,手疼。这是我最后一次写长篇小说。不过也说不定。
决定起来吃个饭看会书,然后睡觉。
从明天开始,决定白天看书,晚上写书。反正剧觉得浪费时间看不进去,那就还是看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