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间明亮的房间内,一张木板床摆在靠窗户的位置。
床板上躺着一具印第安土著人的尸体,全身赤果着,整个人体线条在光线下显得分外清晰。
军医官董新平穿着一件灰色的上衣,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解剖刀,眼神专注而冷静。
房间内弥漫着一股刺鼻尸臭气味,还混合着一丝丝难以名状的血腥味。
房间的一角,还放着一系列刀具和手术工具,反射着冷冽的银光。
董新平的手轻轻滑过尸体的肌肤,刀锋随着他的呼吸,微微颤动。
他的动作精准而稳健,刀尖在尸体上游走,逐渐深入,随着刀刃的推进,尸体被一层层地揭开。
一条深深的血口被割开,人体里面的的脏器逐渐露了出来,使得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莫名的阴森和肃杀的气息。
“这里是心脏,就像是一个小水泵,呃,就是血液动力源,通过心脏的舒张和收缩,射入大动脉,并随动脉的分支分布到全身各个组织器官,以满足机体的需要给身体各个部位泵给血液……”
“这里就是胃,我们每日所吃的食物皆在此消化,然后……”
“哇!……”
“哇!……”
站在床板旁边的两个少女实在没忍住,狼狈不堪地奔出屋子,随即蹲在地上不停地呕吐,几乎将早上吃的那点玉米糊糊和馒头悉数吐了出来。
“哇!……”
未及片刻,又有两名十五六岁的少年也跑了出来,同样蹲在地上开始呕吐不断。
“说实话,在你们这个年龄就接触人体解剖是有点早了。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需要你们能在最短时间内快速成长起来,不得不拔苗助长。”董新平站在门口,看着四名学徒狼狈的模样,想安慰几句,但嘴里说出的话却变成了另外一副口吻。
“在我们医者的眼里,动物的尸体,跟人类的尸体并没有什么区别。你们以后还需多锻炼一番,不仅要拿动物多练练手,还要在处置人员受伤的时候,跟在我身边,多见见血腥,方能克服心中的诸多杂念。”
“老师,我们错了……”刘阿株面色苍白地站起身来,低着头向老师认错。
“老师,我们……”蔡水根觉得面色发烧,羞愧难耐。
平日里,自诩胆子很大,敢徒手宰杀海獭、剥取完整的皮毛,甚至食堂里的许多鸡鸭,也都是他帮着宰杀的。
却未想到,第一次接触人体解剖,自己竟然如此不堪,让老师失望不已。
这可是跟着老师学习杏林妙术的难得机会,要是因为自己的无法适应血腥污浊,岂不是白白错失绝佳时机。
在这个时期,儒家经典之一《尚书》记载,福有五种,“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
五福之中,有三项指标都与生命健康有关,这就使得医者郎中在社会中拥较高的地位。
不仅能养家糊口,还能传诸于子孙,福及后人。
但是,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郎中,门槛是相当高的。
许多有名的郎中基本上都是家中世代行医的,他们都继承了祖辈流传下来的艺术和药方。
一个外人想要觅得机会,习其一二,那是很难的。
而要是能以医术高明著称于世,那么就有很大概率被朝廷征召为备受尊崇的御医,可以给皇帝老儿以及王公贵族治病开药,端上一个最铁不过的“铁饭碗”。
如此这般,不仅受人尊敬,而且还能成为皇室和朝臣们巴结招揽的对象。
毕竟,每个人都会生病,肯定要找一个医术高明的郎中来治疗。
而且,受传统世俗的影响,女子从医,那简直就是凤毛麟角,极是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