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喝醉得差不多时候,他都要给孙可开会,说是家庭会议,老太太和丽瑶都在喊他怎么还不去睡觉,你不用睡觉,孩子还要睡觉,孙艺心根本不听她们的,自顾自地说着大话。
他大概每次都要从他祖辈那一代说起,总是要夸耀一般他的祖辈,是哪里的大官,干了什么大事,他父亲是多么地能干,二十六岁的时候就能够自己建一栋房子,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是他父亲亲自安上去的,在那个时候周围人都是只有一层的矮子平房,就他家有两栋四层高楼。
他对孙可说:“要不是没钱,我就不会娶你老妈,也就不会有你。”
每一次喝完酒后孙艺心总要来一次这样的总结人生经验,不过经验是一直在总结的,用不用倒是另外一回事了,本来两夫妻挣的钱就少得可怜,丽瑶每天都要维持孙艺心的各种开销,所以家里总是揭不开锅,就连孙可去上学的学费都要去找亲戚们借。
那是在孙可十三岁的时候,不像老一辈的人,十几岁就说是在混社会,其实是不想读书,她没见过什么世面,当然还不知道金钱的分量,一学期的学费要十万多达利,父母实在拿不出钱,她就只好去找亲戚们借个十万达利,这大概要一百张,幸好她有个不错的阿姨,愿意将钱借给她。
阿姨从房间里拿出一捆捆钞票,将它们打开合在一起,约莫着数了一百张,然后交给了孙可,然后教她再点一遍,孙可原本说:“这就没有必要了吧。”
“不行,你不当着别人的面清点,要是别人以后向你借钱或者还钱的时候说没有借这么多、不用还这么多呢?你不是要吃大亏。”
直到那天孙可才知道十万达利有一百张之多,她年纪小不会像老学究一样数钱,只好一张一张拿起来数着,花费许久才点完,阿姨将孙可点完的钞票用红绳捆起来,用一个红袋子装起来,教孙可收好了不要让别人看到了。
孙可走在路上,神情恍惚,她生怕他人注意到她手里的巨款,刚开始的时候她把袋子用棉衣盖住,但是这样子太明显了,她就双手抱胸将袋子揣在腋下,她想这样子大概别人就看不到了,担惊受怕地回到家里,把袋子放进书包里,悬着的心才微微放下。
随着人流来到学校之中,孙可当晚去到学校的财务部,她已经是同学之中最晚交学费了,因为她的老师已经在多次催促了,孙可之前也几次向父母说过几次,最后无奈才让孙可去向她阿姨借钱的。
当时孙可的书包里其实是带着十三万达利的,在她临行前,她母亲丽瑶用钱包里零零整整的用来买菜的钱才凑出了剩下的三万达利,交给了她,“那些零头就不要再让你阿姨出了,你以后读了书要记得报答你阿姨啊。”这也是孙可记忆里母亲丽瑶经常说的一句话。
孙可将那个红袋子交给工作人员,那人熟练地拆开绳子,把那些达利整齐地放在机器之上,唰唰唰地几声,都不用三秒的功夫就点完了,比较费劲才是那些有零有整的散钱,那些点起来费劲多了,即使是最出色的点钞达人,也要在这一堆散兵游勇手上败下阵来。
十三万达利没几秒就从孙可的手上消失了,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总是感觉心里缺了一块似的,或许她当时是在想:十三万达利,就算以后去上班干活几年都不知道能不能凑出来这么多。
不过幸运的是,孙可终于考上了清水学院,这已经是吉利王国里屈指可数的好学校了,她的母亲丽瑶高兴,熬了这么久终于看到希望了;她的父亲更加地高兴,以后出去喝酒就有吹牛逼的资本了,他总是要不断地强调他的女儿考上了个好学校,他老家里那些年纪比他大的、小的,他们的孩子没有一个能和孙可考的好学校相比的,他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他总是说:“这辈子值了,这辈子值了,就算现在死了也没有什么后悔了。”丽瑶总是让他不要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但是他说:“谁叫自家姑娘考了个好学校啊。”
他们都一致地支持孙可去完成学业,他们都表示也不需要孙可去帮他们养老了,父亲孙艺心表示说,等他到了五六十自己就死了,也不需要孙可去安排什么葬礼,去什么火葬场了,毕竟那里也需要VIP会员,孙艺心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会员这个词了,有时他的亲戚死了,他去到火葬场里还要排队,真是气死他了;孙艺心表示只需要孙可在他死的时候出来拿着照片,扶着灵柩走一圈当当样子,然后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行了。
不过王国里的行踪人员表示你又不是不是什么大人物,死了还要占地方,浪费土地资源,万万是不可能任由你土葬的。
孙可上了清水学院才发现,这里的教学不像之前的学校那般轻松,之前的学习是一群人在一个班级里被七八个老师一起教学,而在清水学院里,虽然上课是几个院系的同学聚在一起,但是一般一个教师就只负责一两个学生的学业,顶多是三个,就比如乌龙院主任就只负责沐春一个人的学业情况。
孙可的导师叫做胡覆先,他是一位植物学家和教育家,是王国植物学的奠基人,什么创建了第一个植物学会,第一个研究所,第一个植物园的头衔比比皆是,如何形容他呢?只知奉献不知营求。孙可作为他的弟子,时常感觉压力巨大,因为胡导总是异常倔强,比蛮牛的骨头还要硬,单单因为他坚持的“独立创建,学以致用”,就让孙可吃了不少苦头。
一次孙可正在惆怅着这次的作业要怎么交才好,莲汐采摘了一大盆的铃兰送给了孙可,对她说:“你就用她来观察和实验吧。”这让孙可十分地惊奇,因为在吉利王国这里的土地是没有条件去种植铃兰这种花的,如果要从别的星球购买的话,路费、油费加上本身是名贵的花卉,这不得要好几万的达利啊。
“莲汐,这一大盆铃兰你是从哪里买的,这不得让你花上个把万的,赶紧把她退了吧。”
“没事,这是我从沐春那里薅来的。”
“沐春家里也是开花店的吗?”
“不是,这些名贵的花是沐春自己随手种的。”
“可是据我了解,我们这里的土地开不出铃兰这种花啊,而且我看这盆铃兰虽然植株矮小,但是幽雅清丽异常,植物的枝干弯着腰,驮着一排排乳白色的小风铃,要不是我只从图鉴里见过这种植物,不然我还要辨别一下这是铃兰中的哪一种。”
“沐春想点缀一下环境,所以就在几个地狱里种植了许多植物,他发现这种植物在寒冰地狱的生命力强过一切生物,花开满园遍地都是,沐春讲他刚开始的时候只是随手撒了几粒种子,没曾想这种铃兰在寒冰地狱中如同龙卷风摧毁停车场一般势不可挡,开得那是漫山遍野,我听你说这作业感到困惑,不知道用什么来交作业,就采了几朵花送给你让你好好地交作业了,这种花在当地没有,你的老师应该会对你的功课感兴趣的。”
孙可对莲汐的关照十分感激,她也关心莲汐,问道:“那莲汐你呢?我记得你也挺累的吧,要十几个科室连轴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培养超人呢。”
“这点小事,是每个人都要经历过的,况且我选的这两个专业还是最复杂、分支最多的,那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下次有空带你出去玩玩。”
“那好啊。”孙可答应了莲汐。
孙可仿照胡覆先导师做学问的笔记,虽然研究的是不同的植物,但是笔记里的什么结构,什么类型,什么构成,遗传和进化之类的孙可也是信手拈来,她自认为是仿照得滴水不漏的,不过是什么让她加入植物阵营的呢,想必就是植物本身自带的语言了,可能是孙可自身的多愁善感在作祟,孙可打算将这盆洁白的铃兰送给她的妈妈。
人们常说当你看到了铃兰,就是幸福到来了,因为大部分的花是朝上开,而铃兰却是朝下开,并且一开便是一大串。纤细、希望、纯洁的梦想在淡淡幽香中实现,一朵一朵铃兰含羞下垂,像一串小铃铛一样挂在枝上随风摇曳,美得不可方物。美人虽美,却不容他人亵玩,他人只能细品她的幽香。
只希望幸福能再次降临,不要让这个家庭再蒙上一层阴霾,这白色的风铃,在风中低语,犹如在破碎生活里坚贞温婉的女子,纯粹剔透地活着。
不过孙可的呕心沥血之作并没有得到导师的认可,她结结实实地得到了一个零分,先前她都只是得到一个安慰的不及格分数,这一次却得到了有史以来最低的分数,一是导师认为孙可观察和研究地不仔细,“你要是真的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你就老老实实的说出来,我也不会怪你,那你现在怎么能够弄虚作假呢,以为我在吉利王国里任教就没见过铃兰这种植物吗,做人做事都要讲究实际才行,绝不能够弄虚作假,你照着我的笔记抄,那是对别的科才用的术语,你能照搬到铃兰上吗?你为什么选择这种植物作为你这次的作业呢?”
孙可只能狡辩说:“我认为这种花很好看啊,而且她对人的价值也非常高啊。”
“这种花虽然价值很高,无论是花朵本身,还是她的药用价值,但是她本身对人体还是有害的。”
“那只要人不伸手去碰她就没事了。”
“你能保证别人不去触碰她吗?就算你告诉了别人不要去触碰她,还是会有人比较叛逆的啊,要是他们因为触碰了这种花而中毒送了医院,他们却说是你让他们中毒的,你要到哪里去伸冤?”
“我知道了。”孙可委屈地说。
“那你这花是从哪里买的,我们王国可没有这种花朵。”
孙可说是莲汐从沐春那里拿来的,导师告诉她最好不要再种植这种花朵了,如果一时无法清空的话,一定要派人日夜看守,不能让他人采摘如果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的话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但是这花引起了导师的兴趣,这铃兰比起正常的品种大了许多,颜色也是洁白异常,所以导师又提议要去看看沐春种的铃兰,孙可只好说出实情,“莲汐说这花是在地狱里种植的。”
“地狱?这我倒是第一次听说。”胡覆先导师饶有兴趣地提议要去看看,孙可拦不住他,只好引导师前往拜访沐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