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章 彩铃合同(2 / 2)华娱:被神仙姐姐倒追怎么办?首页

“都可以的。”江远微笑着伸手和两人都虚握了一下,然后招呼着一起坐了下来。

“江导是一个人过来……我的意思是,您没有经纪人吗?”

江远向服务员点了自己的咖啡,接着才回道:“我是导演,一般导演少有自己的经纪人。”

“原来是这样,长见识了。”

咖啡上来之前,三人随意的尬聊着,上来之后,立马进入正题。

“江导您好,我想再次向您这边确定一下,关于您《春天里》这首歌的所有版权都在您手里对吧?”

“是的,所有版权都是我的。”

“那就好,我们移动公司针对您的这首歌,一共有两套方案,那我现在先分别向您介绍一下好吧?”

江远点头,“洗耳恭听。”

宋文道:“第一套方案是直接买断您这首歌的彩铃版权,第二套方案是和您签署分成合同,您这边看是更倾向于哪一种?”

“我想先听听你们的买断价是多少?”

“200万。”

“美元吗?”

“呃,人民币,200万人民币。”

江远露出惋惜之色。

如果是200万美元的话,他还真的会认真的考虑一下。

但既然只有200万人民币,以现在《春天里》的这个势头,那还真的不如签分成搏一搏。

说不定就像昨晚一样,忽然在彩铃上也爆了呢?

“分成是怎么算的?”

“50%,不过如果江导愿意和我们移动签独家的话,我们可以给您涨到55%。”

巧合的是,就在这时,江远再次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他向宋文两人投以歉意微笑后接了一下,便听对方自报家门,说是联通的项目经理,也是找他洽谈《春天里》这首歌的彩铃业务。

几分钟后,江远放下电话,对宋文道:“不好意思宋经理,我选择签50%的分成合同。”

至于联通那边的买断价,江远也就懒得再听了。

因为他觉得,对方也不可能开到自己心里的理想价位。

与其如此,不如都签分成,这样赚多了他不吃亏,赚少了他也不怪谁。

“顺便问一句,宋经理听过我的那首《我的天空》吗?”

“嗯,来之前听过,也是一首好歌,但不知道为什么受众有点少。”

“这首歌我还没有做过推广,不过数据质量还是挺高的……”

“江导的意思?”

“我想既然签一首歌是签,两首歌也是签,不如一起都签了吧,反正都是签的分成,就算歌不赚钱,你们也不损失什么。”

宋文笑了笑,并未拒绝江远,因为事实确实是如此。

只是眼下江远没有把他工作室的公章带来,于是双方喝完咖啡后,约定好一个签约时间,然后分道扬镳。

第二天下午,江远按约来和宋文签约,不仅带来了公章,还带来了一个律师。

其后两天之内,他还依法炮制般跟联通、电信也都签了类似的分成合同。

“下个月就等着数钱了。”江远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