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寝室,杨谦立马八卦了起来:“什么情况,你跟那个女生认识啊。”
林宇实话实说:“对啊,她也是我的高中同学。”
听到这,陈杰立马来劲了:“我就说嘛,绝对认识,一顿饭哈。”
林宇一脸懵逼:“什么意思?”
“我说了你跟那个女生肯定认识,杨谦非不信,我就跟他赌了一顿晚饭。”
陈杰此刻心里舒服了一点,因为假如林宇跟那个女生不认识,却搭讪成功了,那这不就意味着自己比不上林宇吗?
不可能,这种事绝对不可能发生!
“宇哥,你认识的美女怎么那么多啊,叫什么名字啊,微信推一下。”杨谦一脸的谄媚。
“我没有微信。”
“不能吧,你们不是同班同学吗?”
“真没有。”
林宇没有说谎,他和叶瑾高中的时候都没讲过几句话,那个时候自己眼里只有苏韵,所以对其他任何女生都是一种免疫的状态。
现在想想也觉得可笑,其实大学里,好看的女生很多,自己遇到的也很多,真的没必要非某人不可,还那么卑微。
“不想给就直接说呗。”陈杰阴阳怪气了一句。
这么好看的一个美女同学,还没有微信,说出去谁信呢!
林宇当即立誓:“我要是有她微信我是狗!”
“当狗又不要钱。”
“就是。”
说来也巧,当林宇打开微信的时候,却发现一个好友申请。
来源是高中同学王楚分享的名片,而王楚,正是叶瑾的高中同桌。
一个想法油然而生,不会是叶瑾吧。
同意之后,对方也没有发什么消息,林宇忍不住打开微信,看了看朋友圈,没有照片,头像是个卡通女生。
尝试了一下转账,因为转账是会显示对方名字的最后一个字。
果然,一个瑾字出现,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当狗了。
不过无所谓了,人有时候还不如狗。
林宇没有管这些,而是开始写起了小说,具体哪部小说不确定,把一些好的剧情结合一下,在这个很多套路都还没创作出来的年代,想要火还是很简单的。
林宇略加思索便开始动笔了。
一般来说,日更四千字是最少的,但想要赚到更多的钱,当然得爆肝了,记得有位大神就保持日更两万,后来好像失联了。
当然,第一部作品质量还是最重要的,等以后成绩上来了,有名气了,再水一下读者还是会买单的。
直到凌晨,林宇就已经写了一万字。
题材是都市异能的,因为这个题材自己的阅读量多,更好把握。
写完就先发表了两章,差不多四千字左右,等待后台审核。
此刻,虽然熄灯了,但大家的电脑屏幕还亮着,基本上都在玩游戏。
高中的时候父母管得严,现在上大学了,身边又有电脑,彻底放飞自我了。
这个年代联盟虽然过了最火的时期,但热度依旧不减,还是很多人喜欢玩。
相比之下,林宇的兴致就小多了,拥有三十多的心理,他已经对很多玩乐的东西不感兴趣了。
嗯?叶瑾还没睡?
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叶瑾刚更新了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