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江洵以为事情会平静到警察到来,然后一切得到平息,不成想一道血痕刺进他乌黑的瞳孔,柜台小妹的脖子顿时鲜血四溅。
“卧槽!真的敢上啊,我还以为假把式呢!”
“上啊!上啊!不上的话看着就像剧本!”
“哈哈,今晚可是有大流量了,能助我涨一大波粉丝!”
蜂拥而至的冷漠就像不长眼睛的苍蝇,密密麻麻得嘈杂在周围萦绕,江洵则是一脸淡然向着柜台走去。
江洵拍了下虎青大汉的肩膀,说道:“那个……这位先生,麻烦你不结账,能不能让一下,你这样很影响正常公共秩序的。”
虎青大汉瞄了眼,随即他将目光对准江洵的挎包,一把手就将挎包拽在柜台上,江洵受到背带巨力的拉扯,上半身重重摔在台面,头顶连同发丝被粗壮有力的手死死摁拽。
虎青大汉将挎包内东西一股脑倒出来:“小子,你就是这婊子的情夫,挺有种的吗,就是不知道口袋有多少钱配得上你的勇气。”
柜台上除了两包刚装进去的薯片,就只有十七块钱和公司面试失败的简历,以及一本皱巴巴的书。
“穷鬼!就这样还想逞英雄,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周围响起一阵戏谑的欢笑。
虎青大汉将没用的简历扔到一旁,瞬间引来众人的哄抢,至于两包薯片也被一拳抨击碎屑散落一地,倒是那本书被他拿下手中查看。
“《道仙笔记》是什么鬼玩意,小子你竟然还有修仙?莫不成是一位道爷?!就这样被我捶在手掌下……”
虎青大汉大笑着把江洵的头部拽离柜台,随后将菜刀对准他:“既然是位道爷,那不妨看看你的本事”,顺便将《道仙笔记》扔到他的面部。
江洵接住了面部的《道仙笔记》,手背抹去鼻血,头皮火辣辣地,眼睛紧紧咬着虎青大汉心脏不放,脑海的念头一直充斥着“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门外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两辆警车堵在小巷口,警察随着赶到。
虎青大汉瞬间暴怒,菜刀在柜台面重重劈开深陷刀痕,“是谁叫得警察!”,眼见众人不说话,一把扯过柜台小妹的头发,菜刀架在脖子上威胁道。
警察举着手枪,但也不敢轻举妄动,害怕一个失手就柜台小妹就分头行动了。
江洵静静地看着眼前一切的发生无动于衷,低头看着手中的《道仙笔记》,是一次在图书馆书架角落找到的,甚至都算不上“书”,只是用草绳编织捆绑在一起,还算结实的稿纸堆叠而已。
道仙?玄幻?江洵貌似并没有想过长生不死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仙人是高高在上自在逍遥,可干他什么事?
自己貌似从来只是想吃得上“温饱”,以及能够给予穷弱者同样的渴求。
——求仙问道,不问世间缘果。
——自在逍遥,弃泥尘往世因。
这是江洵最喜欢《道仙笔记》中的两句话,如今反倒是异想天开的白日梦……
不过,谁又能道:天命已定,骄华似剑不过黄粱一抔土。
我偏与世间争执:浮萍因风起,少年起剑时。
道爷我……江洵就是要成为世间最后一位道仙!
《道仙笔记》在此刻仿佛有清风徐来,每一页泛黄的书纸都是独一无二的世界,每个琉璃世界中都有十万八千水墨小人,挥墨泼毫将四季的田垄播种,白波浪里百舸争流,黄巾布甲天下起擎苍,百万雄师真如铁,布道施雨佑黎民,百儒掷声辩本性,佛偈一声道:缘法至……
十万八千水墨小人填满人间十万八千个梦境,我也有凡尘一两墨,写尽沧桑人间十万八千缘。
江洵伸出手轻轻一握,在众人的不可思议中,握住了那柄清风剑,目光如炬地看着虎青大汉,口中喃喃自语……
“缘法至,剑起时!”
清风剑仅在一刹那贯穿虎青大汉的胸膛而过,奇怪的是并没有想象中的鲜血四溅,倒是白眼一翻,空气陷入沉久的冷静,虎青大汉沉重的声音倒在地面。
江洵血目充丝,大口地喘着粗气,胸腔内仿佛有一条灼烧的火龙在四处游窜,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马上要死了,心脏处有一道陷入皮肉的深痕,稍微动一下都是皮开肉绽,撕心裂肺的疼痛。
原本还想着莫名其妙召唤出的剑,可以当做拐杖矗立地面,保持帅气的姿势收场,现在看来没必要了,马上就要倒下去了,那柄清风剑仿佛也只是风来过,便走了。
嗯哼?柜台小妹冲过来,泪流满面地向着江洵跑来,顺便从他面前掠过……真好啊,有情人终成眷属,旁边站在那看了许久的男生就是她的男朋友吗,长得倒是一表人才,祝你们要幸福哦。
一双柔嫩雪白的手在关键的时候扶住了江洵……真好啊,在此刻竟然有美女关心我,让我看看是那个学妹……学姐也行,哦,原来是貌美如花的警察蜀黍这么重视我啊,真好,这世界真好。
江洵被警察抬上担架,至于虎青大汉和柜台小妹也被一并送往医院,只留下看戏一整晚的众人呆滞在原地。
《道仙笔记》被遗忘在角落,一阵风翻找到书中某一页,那是某人的随笔留下沉世浮华的记忆:
……人间存在一种可能,那便是我们死后才来到的这世界,或许这是最后的弥留之地。
……传说世间存在一种“宿鸟”,每当黑夜来临时便会一直向光明的地方飞去,直到飞断羽翼都不曾停留,人终其一生总是究其根本,便会失去原有的意义,殊不知黄昏夜是黑暗渴求终而不得的黎明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