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4章 世界六:恶有所惩(2 / 2)快穿:我渡万世首页

“之前,您帮过我。”岁星顿了顿,继续道,“在我遭受校园霸凌的时候。”

她知道,在眼前人面前,没有所谓匿名一说,高中时那个出现在他桌上的信封的主人,他心如明镜。

“说起来,霸凌确实是个严重的问题。在最近发生的恶性事件中,我也看到了你的评论。”

十二岁的男生霸凌同学,致其死亡,却未受到丝毫惩戒,背井离乡、改头换面之后,他又在新的学校伙同其余二人残忍虐杀一位低年级同校生,但仍拥有疏于法外的逍遥。

此事件一经报道,便轰动了网络,近期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阳光之下,无新鲜事。这几年,岁星看过太多类似的案例。若不树立阻断,这样的死循环会不断上演,并且卷成一团愈来愈大的漩涡,直至掀起无法控制的滔天巨浪。

她直接道:“现在社会上对校园霸凌等暴力行为的容忍度已到了一个临界点。炒作此话题,可以获得支持和选票。你希望招揽我成为站队发声的喉舌。”

贾章看着她,眼前人无疑是年轻的,这种有抱负有锐气的年轻人总是给他一种在蓬勃生长的感觉。

而他最欣赏她的一点是,在她脸上,看不到众人在面对他时不自禁就会散发的汲汲营营的世故,她的话很直白,很坚定,甚至对他这样身居高位,周边环绕着的全是抬举奉承的笑脸的人来说,听起来有些不甚客气。

但正是这样的宠辱不惊,足以让他高看她一眼。

“相信我们能合作共赢。”

“被你们选中,我应当感到荣幸,并且也没有值得讨价还价的余地。我只是希望,可以在之后切实看到制度层面对暴力侵害的限制。”

“这将是我们给选民的承诺。”

当年,岁星加入贾章一派,积极奔走呼吁,权威和声量更上一阶。

次年,岁星被选为参议代表,接连递交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完善反学术暴力体制机制、健全职场霸凌界定及保护、增强家庭暴力防治等系列提案。

在耗时三年的推动下,参议机构先后出台《校园欺凌处置法》、《禁止职场欺凌法》,并修订了新版《教育法》,对发生在校园、职场、学术范围内的暴力行为及其预防和法律处置进行了明确规定。

有了法律做依据,真正做到了弱有所护,恶有所惩,社会暴力行为因之大减。

然而,因为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传统观念、社会舆论和价值观的阻碍,以及基于成本-效益模型分析出的得不偿失的结论,关于家庭暴力层面的保护迟迟得不到落地。

此时的反暴力基金会已经迅速发展壮大,并在全国建立了超百座妇女之家,为遭受家暴的女性提供免费临时庇护,受害者也能在此接受医疗救治、心理干预和法律咨询等帮助。

已经为遭受家暴的人提供过不计其数法律援助的余思穆,在看到已经被打得双腿变形,在隆冬天气穿着单薄睡衣被赶出家门,走投无路之下无意走入妇女之家的刘琦时,再一次被激烈触动。

她当即道:“真是个畜生!离婚!必须离婚!我一定要帮你打官司。”

刘琦双手环着散发滚烫热意的一次性纸杯,目光中流露出一种深受过磋磨的麻木和呆滞,她只是沉默。

在旁观察的岁星冷不防道:“不能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