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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路上的在家附近不过百米的幼儿园,平常季雪琪工作忙的时候,她就自己会走回家。
而季雪琪的工作在一家咖啡厅和书店的结合店,平时当着门面,时不时会帮忙送送咖啡。
因为她长的实在是漂亮,所以说这家书店买的杂志或者书籍都是比别家多的。隔壁几家书店就争着抢着要挖她过去。
她都没有,因为报社老板和她关系不错,还同样是一个女人。避免了职场骚扰等一系列问题。
她骑着电瓶车将余晓路放在了幼儿园门口,亲了亲她脸颊,说道:“宝宝,快进去吧。”
余晓路走进门,和妈妈摆摆手,她家里情况不好,老师知道一些,对她比较关照她,这也是为什么未来她至少没有心里阴暗,一生除了父亲还是遇到了不少好人。
季雪琪骑车走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店门口。
进门要开始自己一天的工作,不免在工作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缠,喜欢开下流玩笑的客人,她都必须笑脸相迎。
店长刘佳怡,已经三十岁了,还没有男朋友,一心专注事业。她今天穿着一身职业装,那短发波浪卷盖着精致的小脸。“雪琪,今天来这么早?”
季雪琪回到:“今天醒的早。”
刘佳怡不知道她家具体情况,不过时常看到她身上的伤痕也猜出什么。“雪琪,你要是忙可以住店里,把晓路带过来,我店里还是有两间屋子,不收你钱。”
季雪琪摇摇头,不好意思欠别人人情,况且余成肯定会追过来闹那样情况可就遭了……
刘佳怡不再劝说,叹口气走了。
……
余成用了半小时,就把碗筷洗好,擦干厨房,这才坐了下来。
他想先用几篇短中篇小说给他打好一些名气的基础。然后再发布一篇长篇小说来一举挣得一笔还算不错的稿费。
当然作为第一本长篇小说就销量破千万,享誉盛名的他,觉得这根本就没有任何难度。他在开篇写下标题《小子》。
笔名:玉成。
为什么取这个笔名?一是名字谐音很好听,二来玉成有成全之意,古代两国交好,也会互送玉石。
他提笔就开始写,一小时写个一千五百字也差不多了,因为是自己的书,所以剧情和人物形象完全不用想,基本就是顺水推舟般流畅。
而自己写书多年笔力更是不用说。
洋洋洒洒的写了半天,6000字搞定。
若是家里有电脑打字可能更快,可是这个家庭就不奢望了。
他稍微揉揉眉头,舒缓了一下,长久坐不是一个好事,何况是这么一具本就被酒精摧残的身体。
在冰箱里随便找了一根黄瓜,当做午饭。
余成稍稍查看了一下原主手机以及银行卡之中的余额,也就不到一百,出去买一两天的菜还是够的。
想着他就下楼,准备去超市买点菜,给女儿和妻子买点东西。
等等,余成突然感觉有股异样,自己好像完全代入了这人的思想,把自己当成了父亲,难道被感染了?
来到超市。
称了一斤肉,五斤土豆,两颗白菜,一共三十。
这时候物价还是没有未来贵的。
余成付完钱,就准备回到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