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十八岁的时候,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听着舍友们的嘈杂和电话里的每一任女友说我要赚大钱。
三年后,我和她们都分了手,孤独的窝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上班时咬着笔杆子,下班时也是咬着笔杆子,傍晚的路灯光打在我的脸上,我觉得很温暖,像我从未亲过的女孩的唇。
我交往过很多任女友,但与她们相处得却比诗歌里飘飞的天鹅绒还要纯洁。
没有亲吻,没有拥抱,没有牵手,甚至没有太多的问候。
再见的时候也没有泪流。
我的思想龌龊下流,和她们交往归根结底是想把她们弄上一张并不宽敞的床,沉湎于我在电影漫画小说里看到的男女最原始本能的欲望里。
可我同时又很胆小与保守,往往觉得那张床可能不大,却有可能把我往后的岁月酸甜苦辣嬉笑怒骂都装进去。
想起一个笑话,里面说男孩与女孩睡在一张床,女孩在两人中间画了一条线说你越过这条线就是禽兽。
男孩一晚上都规规矩矩的,但第二天女孩一起来就给了他一巴掌。
男孩很疑惑,他觉得自己遵守了规则,应当得到是奖励而不是惩罚。
可女孩却哭着说你禽兽不如。
我在朋友伙伴面前自比禽兽,可在约会女友很委婉的表示她带了身份证时,我可耻的后退了。
更准确点是跑了。
第二天我从朋友那里听见她在寝室哭了一夜。
在被朋友谴责“你禽兽不如”整整两周后,我终于鼓起勇气买了一束花去她常待的公园向她道歉。
在身后朋友的起哄声里我看见她在我俩并肩坐过的长椅上吻上一个男孩的唇。
起哄声停了。
朋友拿过我的花说别难过,花店说失恋可以全额退款。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总不能跟看热闹的朋友们说我其实并不难过,反倒有些开心。
我想那个被xxx亲的男孩你真是赚了!那是她的初吻!
这是她跟我说的,那时候我们在公园里站着看萤火虫,两人相距一百厘米,她想牵我的手,我说他妈的萤火虫在哪呢,叫了一声喏,跳进了长满菟丝与狗尾巴草的灌木丛里。
但在两个月后,因为突然冒出灵感急匆匆赶回寝室写稿的我在公园里看见了她和另一个男孩接吻,一个全新的初吻,却不是那天看见的男孩。
我当时就一个想法。
“他妈的萤火虫在哪呢?”
与最后一任女友分手时是在大二。
那时我因为忍受不了室友的呼噜声早早搬到了学校外,一个人租房,不靠父母,全因为那时候我凭借自己打些临时工,顺带写些公众号软文,以及和同学朋友合作写一些小说发表在各个小说平台赚的钱用以维持生计。
更准确的分工是我帮他们写用于签约的第一章并负责后续章节的精修,并为他们的大纲提一些自己的看法和见解,稿费我三他七。
参与度高点关系更好的则每人一半,因为为了让小说读起来更舒服我曾反复修改所有章节,有时候工作量甚至相当于直接写了一本新书。
不过相同的是他们的小说大部分都只在各大网站混了全勤,赚了点生活费。
我不一样,量变引起质变,19岁生日那天我兜里已经有差不多三万块钱了,对于我每个月生活费一两万的富二代同学来说不多,但对出身一般从小娱乐方式除了发呆就是看电线杆上的麻雀打群架的我来说,无论是虚荣心还是物质条件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带着炫耀的心给我的女友打了电话,和她说我要赚大钱了!
她淡淡回了一个嗯以后说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我们分手吧。
我愣了一下后小心翼翼地给她语音说能不能先不分?
她打了电话过来,语气激动地说怎么?现在意识到我是你女朋友了?即便我连你把房子租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咽了咽口水说你那次不是找我借了两千块钱去看演唱会吗?
她挂断了我的电话。
那之后我的朋友们叫我“退钱哥”。
即便我的初衷只是想说那两千块你不用还了,但根本来不及解释,她给我发了转账后删除了我的好友。
而我又对金钱没有任何免疫力。
这本书其实写的远比我发出来要早上许多,属于我为同学好友写的用于过签的开头之一,有不少网站的编辑拒了它,于是我又修改了一下,在一个上班的早晨,心血来潮的内投了出去。
事实上我有很多不同的开头不同的点子发在不同的网站平台公众号,你们能想象到的网站我和我的好友们像个如影随形的癞皮狗般都发表过,甚至还写过女频,虽然在她们的编辑问我写这本书的核心立意是什么,我说赚点money后给拒了……
在签约的时候我的编辑蜻蜓就给这本书定下了基调,那时候这本书叫《斩鬼人不施善行》,他让我抓住这个书名的精髓,核心矛盾是塑造故事的反差,写一个斩鬼人为什么斩鬼因为什么斩鬼的故事,把握好这个味道这本书就成了。
后来我把书名改了。
这里得诚挚的跟他道声歉,我想他大概是被我内投的一二章和我自己都看不懂的大纲蒙骗了,其实我单纯就是借着这本书写一写对加班对生活的疯狂呓语,能赚点买游戏的钱再好不过了。
没有大纲,没有细纲,就是单纯的写,下班后买一瓶啤酒或者营养快线写下去,把脑海里想到的某一个热血的场景写进去,想想里面的人物会在此刻做些什么,在想写什么,且哭且笑,且歌且舞。
“就当神经病写给神经病。”我这么跟自己说。
所以里面充满了大量神经跳脱的梦呓与吐槽,就好像斯维登堡的灵视。
这里顺带感谢姜茶编辑,她是一位很负责的编辑,我想现实里她也一定是位很受欢迎的女孩。
我问能改书名吗,她回了一句“申请了”,简洁明了,干净利落,完美体现敢作敢当的新时代新青年新风采。
这本书和阿宾的高中成绩一样并不理想,甚至可以说得上很糟,即便是到现在点击量也才寥寥六七百,更别说收藏,所以也是打满全场(30万字)才上架。
所有数据应该是轻小说频道有史以来最差的,没有之一,属于混全勤都要蒙着脸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摸摸地和编辑发条消息说“在吗?我要偷你家大米了。”那种。
因此什么试水推与智能推之类的也理所当然与本书无缘,评论区也就有人发“不是吧,27万字才3个评论。”。
但好在我已经习惯了这种不理想。
爸妈的唠叨,朋友的决裂,女友的失望这些我都有过,有时候我甚至特中二的觉得自己是一块被世界遗弃的草坪,盛开在上面的只有孤单和绝望。
可有时候仅仅是听一首没有什么人听的老歌,我就觉得其实再是荒芜的草地终究也是会有人喜欢的,即便开不出花朵,可你也不能剥夺大人们孩子们和动物们从他身上跑过的权利啊。
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个疯子,因为我总是不分场合的或癫或狂,或痴或笑。
有时候喝酒喝着喝着想到我可能要当一辈子处男一辈子没有b糙而泪流满面,有时候打着打着游戏听见窗外传来太平鸟还是什么傻鸟的叫声就把窗帘拉上拿出手机看起无翼鸟之类的漫画。
之所以选择接着写这本数据很差的书,其实说白了就是写一写我现在的精神状态。
世界上有一首歌你唱了很多遍,希望很多人听见后能够喜欢,不能如愿;也有一首歌哪怕你自己都忘了,但在某个旋律响起时,却发现有个孩子跟着哼唱了几句,于是微笑。
对我来说《斩鬼》就是这样一个作品。
词是歌曲的魂,书也是作者的心。
写这本书我很快乐,因为没有太多复杂的思考,也没有太长的时间让我思考和润色笔墨,就是每天下班后在大脑的垃圾堆里随意翻找,然后拼接。
有时候一些已有的设定都跟着这些拼接被抛之脑后,只因为当文字从冒着荧光的电脑屏幕流过时,我觉得我的心绪也跟着追了过去。
我并不指望这本书有多少人看见,能让多少人愤怒、悲伤、不甘、大笑然后给我打赏一辈子用不完的钱,让我可以在海边买下一栋不错的别墅,看海鸥飞在沙滩上吃我给他们下的掺有泻药的面包。
我写书是因为缺钱,但不是因为生存,而是生活。
生存是缺了这本书的稿费就活不下去,生活是有没有这本书都一样,但写他能让我闲暇的时间少看点A片,少刷点黄漫,顺带还能圈点钱买点喜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