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走私(二)(2 / 2)李娃首页

范汝为同欧阳颖士、吴琮等人,并几位心腹文武“官员”,反复讨论斟酌,到底舍不得巨大的利益落入他人之手,兼又得了回报,知晓汤、李二人虽瞒了身份,拿出来的岳飞信物却实在为真,顺道还半玩笑地猜测了一把“岳飞背后的女人”,故而同意了合作。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李娃此趟建州之行,实属私下行事。岳飞确是变了些立场,松口同意利用动乱,在有限的范围之内,“养寇自重”,以免被卸磨杀驴的命运,但卖武器、分走私、做海盗,对他一颗正直的心灵,冲击还是太大了些。甚至就连汤怀,李娃都不敢完全与他说实话,只说走这一趟,是来跟范汝为买盐的。

单只武器换盐一项,回头后续就得跟岳飞掰扯许多。李娃倒不甚担心最后的结果岳飞会不同意,不过别的譬如海上走私之类,她已打定了主意,是要瞒着岳飞挺久的了。

而航海护卫,她亦不打算找岳飞要人。兴仁府古葵丘李庄人李宝李占魁(葵),此时尚未聚众抗金,还在当他的“泼李三”,找来实训一批私家水师护卫,比起张荣,显然更适合。

至于倭国,李娃现下没提,并不代表她没成算。

大天狗崇德天皇大治未退,暂留他苟安,待到私兵们护航海贸十年,经验累积足够,正好掺和保元之乱,趁机占他几个金银铜矿的,岂不美哉。

届时,岳飞见了矿山,得了退路,想来不说欣然接受,半推半就也必不难。

范汝为若是表现良好,给他在倭岛上许块地,继续深化合作,亦未尝不可。

瞒天过海,狐假虎威,李娃走这一趟,算是彻底放飞自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