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蝶珍离开前,又上了一趟草坡。莼璩晓
她在前坡摘了很多那些夏天才能看见的花,她叫不出名字,有点像雏菊,她把花好好的用一条干草绑了起来,打了一个结。她沿着昨日那条路来到他的坟前,蹲下,把花放在那儿,她“凌少杰,这样你的身上就还是我最喜欢的青草香了。”
一阵风吹过来,杂草发出沙沙的声音,掠过她的脖颈,汗水蒸发,留下阵阵凉意,她托腮,看着那个坟头,里面就是凌少杰的骨灰,凌少杰唯一留在这个世上的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她想把他带走,她曾经这样想过,她想用他留在咖啡馆的钱给他在公墓买一块地,立一块体面一点的碑,刻上他的生平,可她觉得,这个地方最适合他不过了。
周遭都是年少时候熟悉的地方,都是属于他的味道,在这里,是最安逸的。
“如果真的要铲平这个山坡,我就带你走,好吗”余蝶珍,“在这里能过多久就过多久吧,你要知道,很多人都喜欢这个地方,你也要像以前那样去喜欢这里,虽然因为生在这里而导致的贫穷让你受尽了苦难,但是,一切都会好的不是吗”
她真心希望凌少杰能听见,然后能抛弃对铜臭味的渴望。
苏婉会喜欢他,也许是因为苏婉也向往着摆脱父母所给的财产自己努力吧。
从白手起家到腰缠万贯,所有的父母就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过上那些白手起家的生活,因此苏婉才会被父母看得如此之紧,她和凌少杰生活过,因此比余蝶珍更懂凌少杰吧。
也好。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余蝶珍的脑海里浮现出梁静茹的这首歌,她忽而就笑了,“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还能感受,他的白tshirt上淡淡的绿色青草汁,还能感受,白衣少年的温暖美好。
还能那么清晰地回忆起,凌少杰牵着她过荷花池的时候,手心的温度。
足够了。
江秀贤惊讶地看着余蝶珍递给自己一叠钱,她虽然外外表平静不屑,其实内心早就风起云涌了。
“这是我住院开始到现在你的工资,我不知道怎么发工资也没有记诊所这边的帐,所以就随便了,应该有一千块,我总不能让你白看店白干活啊。”余蝶珍无奈地,她只顾着咖啡馆那边的事情了,诊所因为自己不在而被冷落下来,江秀贤帮她看店,实在是她无能为力的事情她才会打电话给余蝶珍叫她赶紧过来这边,余蝶珍光是两头跑就累得要命,还要在咖啡馆记一大笔的帐,还要做预算,她想不到凌少杰平日看起来那么轻松,实际却如此累人,他陪自己去选婚纱游玩的那些日子落下来的任务,他都是趁自己熟睡了才熬夜补上的。
“明明是老板,却比谁都忙”余蝶珍忍不住抱怨,江秀贤把钱抱在怀里,她看到钱的那一瞬间就很想去旅行,可是听到余蝶珍的抱怨,她又不忍心离开。
在自我与朋友之间,她选择了朋友。
她打算中午就把钱存了,存多一点,再去旅行,因为这个时刻,最累的都是余蝶珍。
“秀贤,有了钱你就会继续旅行吧”余蝶珍,“做你想做的,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啊。”
江秀贤摇摇头,“其实我还在犹豫去哪里呢,不急,除非你想赶我走。”
“当然不会赶你走。”余蝶珍笑起来,“你要一直留在我身边,除非你嫁人了,嫁人了我才放走你。”
“嫁了人我也不走,我不留存款做嫁妆,我要把你当嫁妆。”江秀贤也笑起来。
有一个人推开门进了来,一身笔挺的西装,他大步走到余蝶珍面前,江秀贤看见他之后皱起了眉,瞪着他,余蝶珍看见他也诧异了一下,林丛诮阆蜕肀撸杂嗟洹坝嗟洌阆衷诨故堑砺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