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多少爱的人能走到白头?你说轰轰烈烈是不是都抵不过细水长流?”他却说:“你看风往哪个方向吹,草就要往哪个方向倒。但那又怎么样?草的根在那里,风也无可奈何。草木随风而动,却不一定是屈服,也有可能是起舞。一个人遇到喜欢的人,为她做的一切不一定因为多巴胺的驱使,还可能只是因为自己开心。你看低了我对你的感情,也看低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