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60、聆听:60、图书馆使用:60
心理学:50、闪避:40、信用评级:25、
急救:40、斗殴:50、投掷:25、
话术:60、说服:60、会计:50
【随身物品】
折叠刀、笔记本、围巾、一瓶墨水、耳环、磨刀石、口罩、夹板、腰包、明信片、钢笔、纸牌
【调查员经历】
20岁-39+岁年龄补正:教育+4
【背景故事】
个人描述角色外貌:脖子上围了两圈围巾,带了一对耳环,脸上带着口罩,腰上系着一个腰包,胸前挂着钢笔。长得可以说是十分耐看,曾经也是酒吧最美的女酒保。
思想与信念:厌恶du品,对于du品可以说是不共戴天之仇
重要之人:唐尔德·古梅斯,从小到大就认识,一直默默支持他的歌曲
意义非凡之地:没有被辞职的酒吧,因为禁酒令自己被辞职了,很怀念当时的那种气氛
宝贵之物:围巾,自己织了好半天才织好的
特质:不畏强敌,比起欺负弱小,自己更愿意面对强大的敌人
额外补充:自己是一个酒鬼,平常在酒吧的时候自己也会偷酒喝,现在倒是好了,直接把酒给戒了
伤口和疤痕:杂货铺工作的时候手指头被砸出淤血了,目前还在伤口还没好,在养伤(关键连接)
恐惧症和狂躁症:暂无
马恩·托蒙瑞的父亲是工厂工人,母亲是杂货铺老板,自己是由他们抚养长大。自己小时候的朋友是唐尔德·古梅斯,现在他在阿拉斯加,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
童年是平静宁和的。自己的偶像是母亲,她很威风,跟别人说话一点也不怯懦。在故事开始之前自己在母亲那边打工,是父亲的鼓励让我去当了酒保还被辞退了。
厌恶du品,对于du品可以说是不共戴天之仇,曾经甚至还去街上游行去了,是死去的叔叔让自己明白了du品不可取。
自己平时最喜欢撸猫了,别人都说我是一个软妹子。别人对我的态度都是那种色狼的眼神,他们总是想把我占为其有。
自己可以杀人,至于为什么,当你把哲学三问搞明白再回来想想吧,自己的敌人是那些颁布禁酒令的家伙,要是能杀早就杀了。
现在的人际关系一般,除了一直追求梦想的唐尔德·古梅斯之外没什么朋友了,仇敌的话自己应该也没有。平常对待别人都以友善对待,除非对方惹自己。
不是太愿意相信陌生人的话。日常生活就是打零工,去母亲那边吊儿郎当的工作几天,然后找找人生的意义,如果这种规律的生活被打断的话,要是好的就欣然接受,要是坏的就把事情弄清楚。
曾经经历过禁酒令,它让我失去了工作。自己有一位著名的祖先,他参加过南北战争。自己的理性是回归酒保的现状,自己也没有办法,只能慢慢等。
目前没有建立家庭的想法。考虑过死亡,未了的心愿可能就是多陪陪父母或者是多支持自己的那位青梅竹马让他坚持梦想。
在一天的吊儿郎当中,发现了老妈的店里竟然有一份委托找书的工作,如果把五本书找到给他就能拿钱,如果把他那失踪的叔叔也找到还能给一笔额外的钱,这种好事自己当然不会放过,于是又向老妈请假出去吊儿郎当去了。
“嗯,好了,接下来,寻书人系列,正式开始。”
菠萝阿明发完,便开始准备起了新的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