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高悬,月光姣姣,露丝已经在沙发沉沉睡去,张凡给她披了件衣服。
此时的张凡已经穿戴好在窗户边上放了根凳子,屋内唯一的亮光,除了月光就是张凡手上的星火。
他在沉思,在想,88年终于到了!
就在1988年改革开放的事业将会迎来新的高潮!
因为私营经济正式写入宪法!
内地第一家私营企业取得法人资格是在什么时候?
这得感谢一个人。
这个人叫姜维!
是他凭借一己之力将“个体户变成私营企业!”、“雇工超过8人就是剥削!”推上中海别院关于“讨论关于私营公司能不能成立的问题”的会议,并且他全程参会!
(本来想写写这个人的,但改了几次都被封,感兴趣可以去查一查!)
1984年11月9日,姜维终于等到了好消息,外经贸部副部长魏在他的办公室向姜维宣布:“姜维同志,经XX中央、谢谢部特批,你要办的私营公司通过了,可以同港商合资办企业。”
在工商总局要为姜维的公司批准登记注册时,局长问他:“你的公司叫什么名字?”“光彩!我的公司就叫光彩!这是耀邦同志给我起的。”
姜维不假思索地回答。当时没有电脑,通讯还不发达,为了不重名,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人员就用电话全国查询了四天,最后正式批准用“光彩”命名的中国第一家私营企业成立。
1985年4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向DL市工商局发函,授权大连局向姜维颁发全国首张私营企业执照。
新华社为此发了通稿,许多国家的报纸关注了此事,给予了报道和评论。有的报道称此私营公司的成立是“姜维人生一小步,中国迈了一大步”。有的媒体说:“姜维创办的光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销声匿迹20多年的私营企业(宪法从1957年取消了私营企业)又重新出现在印着国徽的文件上,姜维也将作为中国第一家私营企业业主载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史册。”
别的不说,但无数穿越者前辈能在这个年代开企业都是多亏了这个人!
并且在4年后的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
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以及“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等规定载入宪法。
并决定设立HAN省、建立海南岛经济特区。
并发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姜潮也是第一个领取营业执照的人!
张凡的企业能开起来,旗下的东皇资本能顺利注资滋味哆与东升饮料都是多亏了他!
张凡此时只需要静待《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发布,便可以安安心心开启国内的事业!
虽说国外会进行投资,说不准儿还会出去待上一些时日,但始终这片大地才是根!
一根烟又一根烟,脑子疯狂转动,酣畅淋漓之后的身体,丝毫不觉得匹配,脑子也没有懵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才开荤!
天也蒙蒙亮,黄河路上慢慢有车经过,有路人走过。
不过离员工到来还早。
等着露丝睡醒也已经是上午9点。
在此之前睡醒的吴世炫也已经来过电话,从红鹭老板手里已经将酒店接手了过来,手续什么的张凡也不需要担心,因为用的是吴世炫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