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壮年就是干活的主力。
去城里?王广生想都不敢想。
“对,就去城里!种地没什么大出息,而且,我在这个家呆地也不痛快。”
温晓怜这最后一句,才说出了心里话。
王广生想了片刻,一拍大腿:
“中,咱走!”
第二天一早,王广生早早地做好了小米稀饭。
一家人还是往常一般围在一起吃早饭。
王广生给自己鼓了鼓劲儿,把碗放下,说道:
“爹,娘,我和晓怜商量好了,我俩去城里找活干,家里,就拜托你们了!”
“啥!”
“啥!”
温老汉和李翠芝皆是被惊掉了下巴!
“说什么胡话呢?农民就该种地,去城里可会饿死你们!”
李翠芝脱口而出。
温老汉虽不是老婆这般粗鲁,但是明显和李翠芝一个统一战线:
“进城?你们能干啥?”
“我不是和你们商量的,我们两口子已经决定好了。但是你们放心,公粮我俩自己出!”
温晓怜一边吸溜着稀饭,一边冷静地回应。
接下来的一整天,村子里都回荡着李翠芝的骂声。
可还是没能阻挡第二日小两口离开的步伐。
那天,村民们也出来看热闹。
李翠芝在村口的大槐树下哭天喊地,头发披散着,崩溃到了极点。
可王广生身上背着的巨大铺盖,和手臂上的包袱,告诉了大伙,他们要离开的决心。
上辈子的温晓怜,觉得自己做出最正确的决定,就是进城买房。
摆脱了挑剔冷眼的婆婆。
和干不完的农活。
能专心做自己想做的事。
重活一世,她不想浪费任何一秒钟。
毅然告别了这个小山村。
来到城里,温晓怜轻车熟路,找大院门口坐着的包租婆,很快便找好了落脚地。
房间不大,但温晓怜心里高兴。
王广生里里外外打扫得一尘不染,硬是没让温晓怜的手沾水。
晚上,小两口相拥而眠,温晓怜柔声问道:
“就这么跟我来到城里,你不怕?”
夜里,王广生的眼睛在月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
他没有一丝犹豫:“怕啥,你在哪我就在哪。”
温晓怜嘴角的笑更深了。
两人一天也没有休息。
第二日,便去城里纺织厂的门口,支起了油条摊子。
纺织厂的职工,可是吃的国家粮,端的铁饭碗。
是城里最好的单位。
那个年代的人们,虽然没有下馆子的习惯。
可是纺织厂的职工不差钱,进厂子时,难免会被香喷喷的油条吸引。
反正在食堂也要花钱吃早饭,不如过过嘴瘾。
还有这家做的豆腐脑,味道真是一绝。
又入味又醇香。
温晓怜小两口的生意,比在大集上还好得多。
油条配豆腐脑,能当早餐,能当晚餐,可午餐就够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