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回老斯旺木屋。
纳什守着行李站在门廊。
“你不去是对的。”逢山冲纳什点点头,接过背包就要离开。
露易丝不解问道,“逢先生,您要去哪?”
“找地方扎帐篷。”逢山毫不客气的说道,暗暗吐槽死也不会住老斯旺那個充满脚丫子味的房子。
“不用扎帐篷,我经营一间户外旅馆,干净卫生。”露易丝笑着介绍,尤其在最后四个字发音极重,似乎在暗示逢山。
住旅馆肯定要比住帐篷舒服。
再说,逢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睡过安稳觉了,思索片刻,点头答应下来。
“伙计,难道你不愿跟我住一起,我们可以聊聊狩猎,聊聊苔原,聊聊捕鲸。”老斯旺不甘心的再次邀请。
呵呵!
逢山毫不犹豫背上背包,转身跟露易丝离开。
所谓的旅馆,就是用把集装箱分成两半,房间不大,只有一张木床,至于上厕所可以去海边,不过正如露易丝所说,确实干净卫生,能满足这一点对逢山来说就足够了。
原本逢山要两间房,奈何纳什不同意,非要跟自己住一起。
最后在露易丝奇怪目光中开了一间房,顺便贴心的提供一份晚餐。
可不是什么黑暗食物,正儿八经的土豆泥煎鱼。
吃过晚饭。
逢山把三个小家伙丢到纳什怀里,看着拥挤的地板,道了声晚安,关掉灯。
房间外,三头白狼在寒风中蜷缩身体趴在门口,耳朵高高竖起。
.......
清晨。
生物钟准时叫醒逢山。
从胸口上推开酣睡的可乐、王子和小狼崽,穿上衣服,拉开窗帘。
外面还是漆黑一片。
“khilla。”听到动静,纳什掀开驯鹿毯子,露出棕熊皮衣,身旁还放着步枪。
“旅馆很安全。”逢山知道这是纳什担心晚上有危险,没有脱衣服睡了一晚。
纳什摇摇头,低沉说道,“爱斯基摩人不能相信。”
爱斯基摩人。
这个称呼其实是带有贬义词的称号,在阿拉斯加几乎没人会在公众场合说,很容易引来误会。
但有一个种族可以肆无忌惮的说,那就是印第安人。
因为这个称号就是印第安人起的,爱斯基摩用印第安语表达的意思就是“爱吃生肉的人”。
而因纽特这个名称则是因纽特人自己给自己起的,意思为“真正的人”。
印第安人从心底特别瞧不起因纽特人,在他们看来,吃生肉喝生血的因纽特人不应该被尊重,没资格跟他们生活在一片土地。
瞧不起那怎么办?
干呗!
所以,印第安人在美洲打着保护领地的旗号,对迁徙而来的爱斯基摩人进行围堵追击,能杀的就杀,杀不了就撵走。
于是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打着打着,就边打边往后撤,这么一撤,就撤到北极圈里了。
那时候,天气冷的厉害,北极圈破地方冰天雪地,没啥人去。
印第安人寻思,这帮人到这地方,不是饿死,就是冻死,就没再继续追杀。
谁能想到,这帮人不但没被冻着饿着,还在这儿扎下根儿。
安定下来后,他们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因纽特人”,这名字的含义是“人类”。
连印第安人都特别困惑。
北极圈那破地方,整年都冷得要命,压根儿就不适合人住。
因纽特人咋就能活下去,还能不断繁衍后代,一直延续下来呢?
即便到了现在文明社会。
阿拉斯加印第安人对因纽特人的歧视依旧存在。
所以纳什才会穿着衣服、抱着步枪睡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