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看着手中血淋淋的刀,双脚发抖,他惊慌地把刀扔在浴室里,逃出了刘燕家!
这一刻,他脸色发白,猛然就知道自己错了!可是他不敢自首,他的双脚不听使唤,离派出所越来越远!
......
王同首先逃进一座公园,头脑里想着逃跑的计划:“这里是城市,公园暂时安全!我应该逃到乡下,对,坐大巴车,长途的!先离开这座城市,去到穷一点的城市,那里的警力不够!然后我跑进大山里!对,步行!什么也不需要带!我要是渴了,可以喝山里的水,要是饿了,可以吃草根树叶。我不要费劲来吃动物,那样会影响我的行程!”
王同刚走出公园,就看到警车,但是警察并没有注意到他。他慌忙之下,躲过路面的监控,步行去了垃圾站。
在垃圾站里,他躲藏起来,一共吃了十几天的垃圾,蓬头垢面,让人认不出来!
他才敢到河边洗了个澡,然后去往长途客运站,坐上长途大巴车,跑到了N城!
他在荒郊野外的高速公路上下车,整个高速公路背后,就是一座座大山,他钻进了大山里。
N城的山很多,而且都是大山。
王同在大山里长途跋涉,诚如他的计划,渴了就喝山里的水,饿了就吃草根和树叶。他疲惫不堪,但是逃跑的念头始终支撑着他。他白天睡觉,晚上赶路,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每天都想着:“一定不能被抓到!我不要坐牢!坐牢太可怕!比现在更可怕!现在多么自由!没有人发现我,没有人看到我,整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
两年后,他成功隐姓埋名!他不再叫王同!他将自己的名字改做“梁同”!他给自己造了一张假身份证!
他在山里有时会经过一些人家,到了晚上,他就到这些人家里偷东西吃!他竟然有这样的胆子!但是他从来没有被发现过!
他远走高飞,永远忘了刘燕这个女人,尽管这个女人已经被他杀死!
......
王同就这么走着,到达一个穷乡僻壤的贫困山区,他看到一个女人,决定不再走下去;他已经走了两年,而且有了假身份证!
他可以用另一个名字活着,就活在这个偏远的贫困山区里!
王同知道这个女人看上了他,就像部落里的女子看上他一样;跟这个女人困觉之后,就跟她结婚;这个女人是一个寡妇!
女人对他说:“我死鬼已经死了,也没有生娃!我要跟你生娃!”
王同不答应:“生啥娃,自个过,图个清净!”
女人说:“梁同!你比俺死鬼还厉害!”
王同和女人去登记,结婚的本子上,他的名字就是梁同!
他用梁同的名字,又安逸地度过了四年!女人却意外地生下了一个婴儿:眼睛大大的,盯着王同!
王同扑地跪下来,哗啦地哭着,说道:“媳妇,俺要去自首,你把孩子抚养长大。俺不知道能不能活,但是俺要去自首!等俺出来,我一定照顾好你们!”
女人叫秋田。
秋田慌了,送他到派出所,独自抱着孩子,泣泪而归!
......
王同坐在审问椅上,眼泪蹭蹭地往外流,哭泣地说道:“长官,我都交代完了,法律能不能别把我往死里判?”
负责审问的警官没有说话,整理着笔记,过一会儿才说道:“你爱刘燕吗?”
王同愣在那里,眼泪还没有干,沉默了好久,说道:“如果爱一个人,就不会杀害她,从心理上也不能。”
开庭审理结果,王同被依法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
在监狱里,王同度日如年,却意外地郁郁病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