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他们,他们来了!”合萨倒在他的肩上,但那琼衣早乙因鲜血而变得湿滑,但好在他抓住了合萨,同时一把长箭钉在他的脚边,随之而来的是数不清的铜青弓头,在雨幕下,显得神秘莫测,森只能抓着他跑向一处废墟,箭几乎全刺在了两人头顶的木板上.但还好木板够厚,而勇正在一旁的空地上和燹大打出手。
燹自小白所练的便是雷术,大开大合,只对痛快,但对自身节奏感要求较高,每一次挥刀都会带着人旋转一次,一下一下,力量逐渐增加,在这种攻击下,坚硬如铁怕是也会断裂。
但燹不是莽勇之人,雷术在他的学习中,也增添几分灵活,但怎样灵活,便先说说勇的刀术。
这刀术下贱至极,不求一击毙命,但求折磨致死,到与勇这个人,十分匹配。
他本叫穷勇,是一个奴隶,可他的文亲却是当地的一个贵族。他的母亲,是这位贵族的泄欲工具,而一次疏忽,他哇哇落地。
于是那贵族的正妻便下令处死两人,但为母则刚,不仅两人逃出生天,还让穷勇苟活到了十一岁,两人相依为命,可对于勇来说,他想当一个贵族,四处打听到有一个部落,王,在招收军兵。
而他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也死了,想来是饥饿交加而死,作为奴隶,连死后也只能抛尸荒野。
可他打着卖身葬母的借口,获得了一把刀,可他呢?将其母扔入群林,拿着刀杀死买自己的人后,便藏在一处山洞里,一年的时间,苦练他那刀术。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用那奸邪的刀术杀死了他的父亲。
作为奴隶的穷勇耐力本就不错更别说为了杀死他又多加练习。
自此,他被王之父带回部落,削去奴籍。
但此时他却难以碰到他,这便是燹雷求的灵活之处,虽说力量减弱,速度变慢,若是常人,这番修改只会至于必死之地,但对于“雷的儿子”来说,速度的变慢,可以使他在面对敌方的进攻时,有更多防御的空间。
可此时也正因为他是“雷的儿子”,他的耐力远不及勇,更别说修改后的雷术也十分耗力,自然渐落下风,身上的兽衣划破,白毛逐渐染红,铁刀微弯,但骨刀已折。
“新王当立,旧臣必诛。”勇看着他,将刀压在燹的肩膀上。
“你长我几岁,又有三百余人,手中握好刀,我怎会单刀一人前来?”他一笑,几滴血溅近嘴中。
一刀穿心,二刀破肚。
森拖着合萨,将刀拔出,说:“有援兵!快走!“
“不用了。森,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