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不太亮的灯光院子里一块吃饭的知青看清了余慕眠的模样。
众人都有些看呆了,在乡下大部分人都晒得黑黑的,而余慕眠则是白到发亮,皮肤一眼看过去细腻光滑,深棕色的双眸灵动,宛若夜空中闪耀的星星一般,鼻梁高挑,薄唇粉嫩润泽,高挑匀称的身材更是如同女明星一般绝。
“张乐乐,你带个女人来我们院里干嘛?”一个女知青没好气的瞪了余慕眠一眼。
撑着一个木质的简陋拐杖,沈遇安从房间里头出来了,余慕眠的目光落到了他身上。
在乡下待了四年的沈遇安的皮肤仍然很白皙,虽然比不上余慕眠,但是在大部分中算是很白的,五官精致端正,仿佛上帝精雕细琢过,眉眼深邃清绝,气质疏远难近。
高挑的身材看着十分有安全感,余慕眠粗略估计他有一米八五。
见过无数男模和明星的余慕眠都不得不说沈遇安长得跟小说里头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似的。
“沈遇安?”
余慕眠懒得理会那个女知青的阴阳怪气,直勾勾的看着沈遇安。
虽然只有面前这个人最突出,但是她还是得喊一声,认错人她受的罪可就白受了。
他的模样,她倒是看得极其顺眼,气也不由得消了些。
“嗯。”
沈遇安声音低沉稳重,静静看着余慕眠,人群中一眼望去仙女般的美人儿。
他大概猜出来面前的这个女生是谁了,是他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兼定下婚约的未婚妻余慕眠。
她在前几年被余家爷爷送出了国,如今怎么又回来了呢?是来找他退婚的吗?
听到他应话余慕眠松了口气,将手上的手提箱扔给了一旁的张乐乐,瞥了她一眼,“拿好。”
张乐乐下意识接过箱子,一想到眼前这个漂亮女生是自己心上人的未婚妻无比心梗,憋着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抱着自己没见过的精美手提箱。
看来沈知青家里以前应该也很有钱吧,不然怎么会认识这么有钱的富家小姐呢?连手提箱都是精美无比的。
知青院里的人都看着余慕眠和沈遇安两人,余慕眠可没有被别人盯成猴子看的兴趣,“我们出去说吧。”
沈遇安自从家里遭遇变故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日常就是上工,将多余的粮食卖了换票和钱,攒一段时间就寄给远在西北农场改造的父母。
他家的变故跟他的好友也有关系,这件事让他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有了戒备。
沈遇安点点头,就算她是来退婚,那他就当这婚事没存在过,让别人知道终究对余慕眠的名声有碍,她的前未婚夫居然是个家道中落的乡下干活的。
余慕眠往外走去的时候突然回头扫了知青院一眼,太破了,太挤了。
朝张乐乐说:“问问你爸村里哪里的房子出租,我要租一间,价钱好商量。”
“知道了。”
张乐乐不乐意的应了句,但是想到如果有人租房子村里又多了一笔收入,还是迅速跑回了家。
沈遇安跟着余慕眠走到知青院附近的大树下。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沉默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