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上半学期,一个晴空万里的夏天。
阳光热得轰轰烈烈,少女们的爱慕之心也轰轰烈烈。
本打算去超市买水的棠朵,被篮球场声嘶力竭的尖叫吸引。声音此起彼伏,热情高涨,仿佛要将天捅个窟窿。
男孩们挥洒汗水,女孩们为之疯狂。
在球场边驻足观看一会,也想体会下小学妹热情高涨,激动澎湃的情绪。
可惜,她什么也没体会到。自己常常羡慕那些动不动就把“喜欢”脱口而出,不在意别人目光的人。
若换到自己身上,恐怕打死也说不出来。
“那位同学快躲开!”
“那女同学别傻站着,快让开!”
背过身准备离开的棠朵,在听到身后的呼喊回头。结果“咚”的一声,一颗篮球正中眉心。
当时她想:这帮人是怕篮球砸不到自己吧。若没人喊她,自己早就和篮球错开了。
她被篮球撞了个屁墩,像个受伤的布娃娃坐在地上。
而始作俑者这时颠颠跑来,遮住头顶耀眼的阳光。
“…同学,你还好吧?”声音小心翼翼,带着少年独属的清澈。
棠朵想说:你这人会不会打球啊。我离篮球场那么远都能打到我,你不会是故意的吧!
话就在嘴边,可当抬头与来人对视时,又全部咽了下去。
阳光刺眼,闯进她眼眸的是一双黑而亮的圆眸。眼尾微微下垂,看上去好看又单纯。
它镶嵌在一个男生脸上,此时正露出探究又忐忑的目光。特像一只犯了错的京巴狗。
……
是方云也。
她认识他。
之所以认识他是因为他是“FBI”其中之一。就是常年霸榜年级前三,同学们给起的外号。
“F”就代表方云也。同时也是自己看齐的目标。
PS:所有比她考得好的人,都是她看齐的目标。
他穿着身白色球衣,胸口印着大大的“11”号图样。脸上、脖子上、手臂上,头发上的汗珠在阳光下晶莹剔透、闪闪发光,像一串又一串水晶珠。
“我扶你起来吧。”
愣神之际,一只骨肉匀称的右手递了过来。方云也朝她甜甜一笑,示意握住这只手。
棠朵迅速瞟了眼这只具有美感的手,随后轻吐两个字:“不用。”
站起来掸掸校服上的灰,转身径直离开。
自己的想法很简单,也没摔伤也没摔破,没必要和他大庭广众之下计较这事儿,也懒得说那么多话。
课间休息只有十分钟,抓紧时间去超市买水吧。
不过在方云也眼里,自己好像挺奇怪。
“…哎同学你别走啊。”
没等走出两步,他从后面追上
“刚才那篮球是我不小心打飞出去的,还没向你道歉呢。”
他跟在身侧,随着自己的步伐时而快时而慢。
她埋头加快脚步,催促说:“我接受你的道歉,你别跟着我了。”
像台湾偶像剧一样,每所学校都有一两个风靡全校的人物。
方云也虽不如那般夸张,但也是提起名讳就让人耳熟能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