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初尝投资(2 / 2)1956重生从香江开始崛起首页

这也是罗琳当初投稿时多次被拒的原因。

罗琳当初写完《哈利·波特》后,便开始投稿到各大出版社。出版社的编辑可能只是看了一两页,发现《哈利·波特》的遣词造句太过简单,就像小孩子写的一样,没有丝毫文学性内容,太小白了,便拒稿了。根本没有发现它的优秀之处。

现在《哈利·波特》的缺点对于刘良来说正好,毕竟刘良估计自己是在一两岁开始写,《哈利·波特》的词汇内容只是稍微超出外界对于天才的理解,质疑声可以少些。

刘良也在脑中查询到许多论证《哈利·波特》缺点的文章。

例如,《哈利·波特》中对魔法世界的描写过于简化和平淡,缺乏足够的真实感和深度。

《哈利·波特》中没有多少关于魔法历史和文化背景的补充,容易影响读者对书中不同魔法体系的理解。

《哈利·波特》中虽然有许多有趣和深刻的角色,但人物刻画过于扁平化,哈利·波特的性格特征不够鲜明,人物之间的关系不够真实。

《哈利·波特》中的情节设置有些混乱,缺乏清晰的逻辑和连贯性。

但是,如果这个作品是一个小孩子写的,在文学界看来,就很惊艳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是一本最有可能由小孩子写的书。刘良脑中存储的其他小说,都距离刘良的年龄太远。

当然,这里面有刘良只愿意选择畅销小说的原因。

否则,刘良脑中也有许多扑街的作品,其也是挺符合刘良的年纪,但这些都是扑街作品啊。搬运这些扑街作品还不如自己写呢。毕竟,重生者的视野往往是较为宽广的,写出的作品也是拥有一定优点。

不过,刘良想到《哈利·波特》中浓浓的英伦风格。想了一会儿,决定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可以去英伦逛逛。毕竟,如果没有浏览过约翰牛,却写出了英伦风格,是十分不合理的。

刘良虽然已经做好对外宣传自己是超级天才的准备,但是也要尽可能减少代写的痕迹,尽可能减少他人的质疑点。

虽然《哈利·波特》真是刘良搬运的作品,但搬运的却是前世,这一世的人可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搬运的,除非他也是重生者。

同时,刘良想了一个小妙招,要撰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可以到一位约翰牛知名人物的家中做客,如此可以在他的眼皮底下完成《哈利·波特》。

当《哈利·波特》第一部成型时,这位知名人物便是最好的见证人。如此可以最大可能抵消外界的疑虑。

想到这,刘良得意的笑出声来。

话归正题。

刘良自从中得二次头奖后,便不再购买小马票。

原因很简单,消息或多或少已经泄露。外界已经有传闻,说“财神”连续两次都中头奖啥的。

这些消息泄露的原因,刘良也想到了,大概率出现在领奖环节。第一次去领奖的是管家,第二次去领奖的是祖母,太醒目了。

刘良担心自己多次中得头奖的传闻愈演愈烈,从而影响自己后续的投注。刘良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放弃继续购买小马票。

刘良虽然挺喜欢“财神”这个称号,但如果媒体炒作宣传过度,也是挺危险的。

这容易激发他人的贪欲,特别是那些不如意者,这些人在现在的香江可不少。

这些被激发贪欲的不如意者,要么有可能“干一票大的”,要么想尽办法与刘良结交。

对于前者,还容易提防,但后者便不是那么容易躲避了。刘良可不想日后自己身边每天都有心怀鬼胎的人接近。

没法购买小马票,刘良只能闲下来另寻他法。

这一日,刘良在翻阅脑中关于苏伊士运河的资料时,突然发现有这么一段介绍:

1956年7月26日,埃极总统纳赛尔颁布《关于国际苏伊士运河国有化》的法令,法令规定,运河公司收归国有,公司的全部财产移交埃极,管理公司的所有机构全部解散,运河航运将由埃极成立机构负责管理。

这让刘良想起前世看过的短视频:埃极时间2021年3月23日,弯弯长荣集团旗下巴拿马籍货轮“长赐号”在苏伊士运河搁浅。

刘良记得有些短视频在介绍这个新闻时,提及了1956年也就是今年,苏伊士运河被堵,导致国际运费暴涨,包船王也因此发了一笔横财。

想到这,刘良似乎发现了机遇。于是,刘良开始认真查询脑中的资料。

关于苏伊士运河,据刘良所知,其是由高卢鸡获权开凿,后由英法共同持有的国际运河。

苏伊士运河,又译苏彝士运河,1869年修筑通航,是一条海平面的水道,在埃极贯通苏伊士地峡,沟通地中海与红海,提供从欧洲至阿三洋和西太平洋附近土地的最近航线。

它是世界使用最频繁的航线之一,也是亚洲与非洲的交界线,是亚洲与非洲、欧洲人民来往的主要通道。

苏伊士运河还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据刘良所知,中东地区出口到西欧的石油,70%经由苏伊士运河运送,每年经苏伊士运河运输的货物占世界海运贸易的14%。

在世界上适于海运的人工运河中,其使用国家之众,过往船只之多,货运量之大,苏伊士运河名列前茅,每年光靠过路费都能让英法赚得盆满钵满。

苏伊士运河越是重要,埃极人民越是难受。为了开凿这条运河,埃极人民死去成千上万人,现在这条运河明明是在自己的国土上,埃极人却享受不到多少收益,这让埃极人难以忍受。

于是,埃极总统纳赛尔便下达了《关于国际苏伊士运河国有化》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