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一个人并不会得到快乐。
这并不是基于上帝的戒律,不是为了让加害者假装成为受害者的借口,也不是因为会被伤害的人报仇。
当然也不是因为某些人口中所定义的善恶,而是因为他者对自己并没有意义。
不管他们到底是幸福快乐,还是痛苦而消逝,都与自己没有半点关系。
那并不会增加自己的力量,给予自己强劲的意志。
因此,在没有牟利的情况下伤害他人,这是世界上最没有意义的事情。
那么,把这种没有任何益处的行为视为快乐的本身,对他人的人生投入感情,难道还有比起这更加蠢毙的事情吗?不,不可能有比起这种事情更蠢的事。
所以,爱丽丝即使可以清楚地洞察到别人的感情,清楚意识到了这些感情对自己的反馈,她都会毫不介怀地把这些当成是实现目的的武器。
情绪的反馈不过只是柔弱的谎言,只有弱者之中的弱者,才会被这些拘束。
这是作为‘诈骗师’爱丽丝的天性。
凡是能增强自己的力量的东西,给予自己强劲的意志的动机都是善,凡是柔弱的,给予自己制造能被人利用的弱点的,都是恶。
一直让自己站在‘行善’的地方,轻蔑着那些被他人的意志拘束着的‘行恶’,爱丽丝一直也是这样做的。
她很清楚自己只不过是个如同泥巴一样卑微者,所以才会崇拜着那些如同是勇者一般能不同拘束的强者,因为那是遥不可及,是自己绝对无法成为,但是却又最想要成为的存在。
在爱丽丝的理解里,所谓的勇者和善恶之类的无关。
简而言之,只要价值是由自己赋予的而不是被他人赋予的,这些全部都可以称之为强大。
自由的、自私的、自足的,只要是满足这些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就是爱丽丝心目中的‘勇者’,也是她憧憬着的梦。
在爱丽丝看来,这个世界上能够如此生活下去,成为自足的存在,就唯有勇者。
而眼前这个人,她只是在践踏着自己的梦想。
因为自己并非勇者所以憧憬着勇者,正如如此,如果勇者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东功的话,这是绝对没有办法让人接受的事情。
对于爱丽丝来说是这样,所以,这是爱丽丝初次明白到,这个世界上的确是存在着‘如果能令她觉得难受的话会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
这个人不是无关痛疼的人,这是勇者,是自己曾经的梦想,是曾经自己为此而崇拜,想要不顾一切也想要成为的东西。
自己的梦想,自己不可触发的目标,被这种人亵渎了。